第两百八十二章 借尸还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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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11-13
夏天的夜晚,燥热,月黑风高。
城南的古老别墅中,一声惊恐的叫声响亮之极。这叫声属于一个美人,名叫张美闫,二十一岁,西华大学大三学生。别墅是她老家,暑假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她似乎听到一个奇怪的脚步声,听上去轻飘飘的,可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听到。
张美闫当时正在睡觉,从房间出来,忽然又发现书房的门是开着的,而里面传来了声音。张美闫倒吸了一口冷气,觉得不可思议,明明睡觉前已经把门关好了,为什么还是开着的?她小心的走了过去,拿了一个平底锅做防御武器,走进书房之后,惊恐的叫了起来。
书房的几无快要腐朽的地板上,赫然躺着一个长发女人,她穿着一袭红色旗袍,鲜血从她身上流出来足有一大摊。张美闫平日在学校胆子也大,这时却忍不住发怵。不过还是装着胆子走了过来,却见红色旗袍女人旁边写着四个血字——借尸还魂!
王虎拿着两页打印文档,缓缓读了起来,杨玉琼正紧张的坐在他眼前,等候他的评价。这是她写的第四本侦探小说。八月份了,她写作也有六个月的历史了,已经完成三本。侦探小说字数不多,杨玉琼每天努力写作,倒也完成得很快。
“怎么样,读起来还通顺不?故事好不好?”杨玉琼问道。
“嗯,挺不错的,读起来很通顺,故事也挺有看点的。”王虎赞同说道,不过他却在想,为什么那么危急的时刻,主人公会拿着一只平底锅防身?平底锅是哪来的?确定它能防身吗?亦或者这是作者自己的思想,表达某种象征意义?
王虎不是学文学的,对此也不是很明白,不过他也没问。杨玉琼创作不容易,每天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待在电脑面前辛苦打字,看着也挺辛苦的。王虎觉得应当估计,而非是打击她的自信。
“尤其是四个血字,我觉得挺好的。记得以前有个英国作者,写了一套小时,叫做福尔摩斯,其中有一个主题便是关于四个血字的。玉琼很厉害呢,一下子和国际接轨了。”王虎竖起大拇指说道。
“是吗?呵呵,那你知道这篇小说讲的是什么吗?”杨玉琼很是好奇,追问道。她写小说处于偶尔,纯粹是刚来时无聊,看了几本之后觉得不满意,便尝试开始自己写一点好玩的事。开始创作之后,发现困难重重,单是那些字数,就让她头疼了。再加上没有名气,写的东西没人看,很是无奈。杨玉琼写了半年了,还没赚到一分钱呢。
“玉琼,你饶了他吧,他在大学里最喜欢玩斗地主,根本不看书的,能知道这么个故事内容已经不错了,我劝你还是自己买一本柯南道尔的小说更好。不过我认为,让王虎掏钱也是个不错的选择。”门外,杨如烟款款走来,笑着说道。
“如烟姐,你来了,快来坐吧。”杨玉琼忙起身,从王虎手里抢过文稿,回到网上书店去找什么道尔的书去了。
杨如烟来过很多次,大家也认识她,也知道她的选择。虽然没人赞同她,却也没人反对她的权力。王虎失业之后,她来的次数也多了,主要还是跟他商量工作上的事情,她虽然是总裁,在公司资金的挪用上,也还是有束缚的。
房地产公司,一动用就是几千万几亿,多一些甚至在十几数十亿,她着实不敢做主。
“如烟姐,要不要坐一会?”王虎问道,他知道杨如烟平时来的时候,谈完工作就走,并不多待,是以问了一下。
“不用坐了,王虎你跟我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杨如烟摇了摇头,反而向着门外走去。
王虎笑了笑,碰到一个工作狂的学姐,真是十分的幸运。杨如烟工作的时候,很是认真,在她手里已经拿下好几个地皮了,皆在新建豪华住宅区,估计建好之后,能赚十几亿吧,王虎对这里也有所耳闻。
一人开了一辆车,杨如烟还是那辆宝马,王虎虽然失业了,还是买了一辆保时捷冲喜。一前一后,两人向着城郊而去,周边城镇越来越少,最终停在野外。
下车之后,王虎发现这边风景不错,一大片绿草地,平整无比。不过再往一点看去,会发现这块地方已经被圈起来。
“看到没有,这里是雨华城将要开放的地皮,迄今为止最大的一块,两万平米。距离市中心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以后建了地铁不用绕到还要更快一点。”杨如烟高兴的介绍说道,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学姐,你是想把它买下来?”王虎说道,她带着一个大墨镜,微风吹乱了她的头发,让她看上去颇具女人味。王虎不知道怎么的,心里一动,想起玉仙宫的事情来,眼前仿佛出现一个光着的如烟姐,似乎下面的毛毛也看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