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怒杀混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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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县,是隶属东三省之一,黑龙江省内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城。
初春,东方的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清远县内一个名为清福的小餐馆里,一个身穿粗布单衫,并且上面还打着补丁,但却清洗得非常干净的瘦弱少年正在整理着餐馆里的东西,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客人们。
少年名叫石头,在这里做事已经有三个月的时间了,虽然工钱很少,但他还是对这份工作很满意。在这个战争时期能够吃上一口饱饭他也就知足了。
“石头,收拾好就把门打开吧,一会吃饭的客人就该来了。”餐馆的老板从后厨走出来对正在整理东西的石头说道。
“嗯!”石头只是嗯了一声,算是回应了老板的话。
“唉!”
看着瘦弱的石头,老板暗暗叹了口气,又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原来,石头从小就在乞丐堆里长大,为了吃上一口饱饭受了不少苦,也遭了不少罪,碰上好心的还能给口吃的,碰上心肠不好的恶语相向算是轻的,更有甚者还会动手殴打。三个月前正好赶上自己店里的伙计不干,自己贴出去招杂工的告示被石头看到,所以才把他留了下来。
想到这里时,老板的脑海里浮现出三个月前的画面。三个月前,自己刚刚打开餐馆的门想要把找杂工的告示贴出去,就看到一个衣不遮体,双手和小脸被冻得通红的少年,正靠坐在自己餐馆的门前一个被风的拐角处。见到自己出来顿时站了起来,原本拿着破碗准备向自己讨点吃食的手,却因为看到自己手中的告示悬在了半空。
“老板,您这里是要找杂工吗?”虽然不识字,但石头也从老板手里那张用红纸写的告示上看了出来。
老板先是点点头,可仔细打量了门前的小乞丐一眼之后,又摇了摇头。
“我到您这里做事你看可以吗?我不要钱的,只要给口饱饭吃就成,您看,我还是很壮实的,什么活都能干!”说着还用手撸起本就遮不住胳膊的衣袖,展示着自己被冻得一片通红的胳膊。可老板看来看去,除了一层通红的皮肤之外,根本看不出这只胳膊上哪里还有一丝肌肉……
老板有些为难了,自己这里确实缺人,又怕这乞丐手脚不老实偷店里的东西,思虑了半天,眼神逐渐迷糊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半响,才用略带悲伤的语气道:“好吧……,你就暂时留下来吧,干的好的活工钱不会少了你的,不过你要是手脚不老实的话,不但工钱没有,我还会把你送到警局去。”左思右想后老板还是答应下来,他实在不忍心在看着一个孩子大冬天的在外面挨饿受冻。带着石头回到餐馆内又把之前杂工的旧棉衣找出来让石头穿上了,而且还给石头准备了点稀饭。
一晃三个月过去,虽然石头现在看上去还是显得瘦弱不堪,但已经比三个月前强壮了不少。
几个月下来老板到慢慢喜欢上了石头,干活麻利,吃饭也不挑,窝头咸菜什么都行,甚至是有的客人剩下的残羹剩饭也不在乎。偶尔碰到一些客人剩下少量的卤鸡酱鸭什么的,还会美滋滋的高喊着改善生活了。石头在这里干的也确实不错,只是可能是因为以前生活环境的关系,促使石头的性格有些内向,有的时候甚至会有些偏激,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石头很讨厌被人打扰。如果有人打扰他吃饭。轻则怒目而视,重则就会出手打人。就因为这个老板也没少说他,可不管怎么样就是改不了。这也是老板唯一对他略有不满的地方。
“老板!来两碗热汤面,快点,我们着急赶路。”在老板回忆过往的恍惚中,石头早已经把餐馆的门打开,没多久就进来了两个早起的食客。
“好嘞,两位请上座!石头,看茶!两位请稍等,热乎乎的汤面马上就来!”客人的叫喊声把老板的思绪拉了回来,应了一声,转身进后厨忙活去了。
这个餐馆一共就三个人,一个老板,一个老板娘,外加一个石头,老板自身就是个厨子负责后厨的工作,石头负责一些零杂活,老板娘当然就是负责收钱的了,赶上饭口的时候也会帮着忙活忙活。
随着第一桌客人到来,餐馆里陆陆续续又进来不少食客,整个餐馆里也渐渐的热闹起来,石头前前后后一直忙到了中午,直到吃午饭的时候才算有了一会休息的时间,也是能让石头在一天当中能够感到最幸福的吃饭时间。
石头捧着满满一大瓷碗的饭菜,坐到了老板和老板娘的邻桌,这是石头吃饭的习惯,从来到这个饭馆后,每次吃饭石头都是单独到一边去吃,从不和老板、老板娘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对此老板二人也习以为常并没有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