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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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初的新电影在寒冬开拍,偏偏一开始拍的是夏天的戏,很是折磨人。
lily一边给她打底妆,一边抱怨:“你跟你男朋友能不能注意点?脖子上弄成这样让我怎么遮?!等会儿出去要穿露锁骨的短袖,你打算告诉大家这是被蚊子咬的么?”
初初想要解释,但嘴角刚动,lily又立刻吼道:“憋着!别让我把修容打错地方。”
初初:“……”
john靠在化妆台边翻剧本,时不时感叹:“百合妹妹你真是为民除害的好姑娘,像他们这种天天虐待小动物的就该被好好教育一下。”
初初伸出手把剧本从他手里抽出来,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
john直起身子,狗腿地笑起来:“哎呀初初你手上这个镯子很漂亮啊,顾影帝送的吗?看起来好值钱……怪不得有粉丝说你们是土豪夫妇来着。”
初初握着剧本的手紧了紧,又松开。
lily明显比john要机智,只看了一眼就认了出来:“晨光拍卖会上那只吧,没想到十七号竟然是你。”
初初面色平静,问她:“你也去了?”
lily顿了一下,一边找眉笔一边说:“我看了网上直播嘛,你们在现场衣香鬓影,我在家里啃着薯片看完了全程。”
初初“诶?”了一声,忍不住问:“你喜欢吃哪个牌子的薯片啊?”
john叹了一口气:“提起薯片,我就想起你前几天竟然拒绝了欢乐薯片的代言邀约,那是华夏最出名的薯片啊,你有什么想不开?!”
初初淡定道:“一想到要给那么难吃的薯片代言我就难过得睡不着觉。”
lily&john:“……”
实际上,初初手上戴着的确实是她从拍卖会上拍下的手镯。
她出价的理由很简单也很任性,下意识觉得,这本就该是她的,即便不是由那个人亲自送给她。
顾泽不知内情,对于她花大价钱拍手镯的时有些意外:“我以为你不喜欢首饰。”
初初其实很多次想把真相告诉他,但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自己其实原本是沈青的闺女,结果被沈初初的爹带到福利院成了孤儿,现在又莫名其妙的变成了沈初初,于是眼见着母亲妹妹在面前,不但不能相认还成了他们尴尬的亲戚。
这件事在这个科学社会里,委实很反科学。
顾泽的事业在《繁星》之后步入了真正的巅峰期,他□□高,在拍电影时原本就比一般艺人占优势,连获几个影帝之后,成为了华夏最年轻也最英俊的演技派,不少人都期待着他能为大家带来更好的作品,又或者干脆走出国门。
这样的期许也未尝不是一种压力。
虽然顾泽看起来依旧淡定,休闲时的大部分时间仍旧是在看书和看剧本,但他的工作量明显又增加了。
并且新电影也开拍在即,不得不与初初分隔两地,又谈起远距离恋爱。
诚然,两个人没成为情侣的时候,异地相隔似乎也并不是很痛苦的事情,因为大部分的心神都在工作上,而闲暇时即便想念,也似乎在可忍受范围内。
而一旦谈起恋爱,分开工作简直是一种难以言语的折磨。
比如初初每到午餐时间就开始唉声叹气:“唉,剧组这个午饭真的是让人失望,我很怀念我们家泽妹做的饭,自从他潜心研究厨艺之后,做出的菜简直好吃。”
lily翻白眼,顺道从初初饭盒里挑走肉片:“不要作,不吃就给我,你正好减肥,要是胖了妆会难化,到时候我会要求涨工资。”
初初:“……”
john把自己的排骨分给lily:“妹子,好样的!”
其实初初吃的很少,原因却不是因为要减肥,而是实在吃不下。
她的新角色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女法医,冷酷程度四颗星,帅气程度五颗星,平时干的最多的事除了跟着男主角一起破案之外,就是解剖。
接下这个角色,是林姐和初初都考虑到,她必须在接下来的、观众更加期待地表演中带给观众更多性格的角色。因为她年纪轻,如果反复塑造同一种类型的角色,就会给观众带来先入为主的印象,并且在以后的角色选择上受到限制。
故而在长公主、西施、楚唯之后,她挑到的剧本是一个悬疑片中的女主角:法医徐筱。
众所周知,电影剧组不同于电视剧的。
在这个随便一个题材就能被随便一个导演拍摄成电视剧、雷人剧频频出现甚至到了每季都有季季不停的年头,观众们对于电视剧的期望也大不如前,《汉宫秋》之所以能大火,甚至成为经典,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剧组和导演所拍摄的镜头无一不是用心且细致的。
在电视剧里,一个“女法医”可能只需要有个花架子即可,解剖的拍摄则可以用镜头的切换来掩盖演员的动作,但在电影中,就必须做到百分之百的还原,不然呈现出来的画面只能沦为笑柄。
于是初初天天都在跟福尔马林和尸体为伍,还有专业的指导老师给她上课,教导她各种伤痕的造成原因,尸体在不同死亡时间后可能出现的反应,以及如何优雅地用刀解剖一具新鲜的尸体。
最开始拍摄的两个周,初初只吃米饭。
顾泽知道她的新片内容,以为她太辛苦,故而在视频里沉吟片刻,道:“我知道演绎是你的梦想,但我不鼓励你为此牺牲健康,如果撑不住就换一部片子拍,违约金我还是有的。”
初初苦口婆心地劝他:“钱还是留着给孩子买奶粉和纸尿裤吧。”
她只是开玩笑地随口一说,没想到顾泽却皱起眉头:“……上次我去探班,不是安全期吗?”
初初看着一脸认真的他:“……”
来探班的除了忙中挤时间的顾泽、新片拍摄地距离初初很近的郑琳琳,还有每天都很闲却过得很充实的某个小姑娘,沈念念。
她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国内的朋友一点不少,于是这次回来,花了不少时间挨个见了朋友们,令她没想到的是,其中不少人都向她打听:“诶,话说这阵子特别红的那个女影星,叫沈初初,演那个西施的,是你表姐吗?”
她这些朋友虽然也关注娱乐圈,但显然并不是什么明星都关注的,能知道名字和作品,已经是对此人极大的肯定,于是沈念念很是意外:“我姐有那么红?”
意外过后,沈念念找了自家表姐的作品来看,难得当了几天宅女,出关后第一件事就是买了机票直奔上淮,找到了初初所在剧组的拍摄地点,一路小跑到初初面前,拿出了自己准备的本子和笔,递给她:“姐,我是你粉丝,给我签个名呗?”
lily:“……哪来的熊孩子?”
john:“……她是怎么突破剧组重围到这里的?”
初初一脸自然地接过本子,签上她的名字,道:“这是我家孩子。”
lily打量了她们一番,点头说:“仔细看貌似还真的有点像。”
john露出惊恐的表情:“这……这……这是……”
初初捂脸:“……我妹。”
沈念念大方地伸手:“我是沈初初的表妹兼脑残粉,你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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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念念在剧组呆了四天,第五天不得不遗憾离开:“我妈把这边事情都处理完了,我得跟她一起回美利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