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苍云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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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空中落下两道人影,雷辰对轩辕绝抱拳敬礼道,“轩辕将军,还好。”
轩辕冰月见雷辰来了,笑着摆摆手,打个招呼,“我哥在柴房呢。”
轩辕绝赶紧从椅子上起来,哈哈笑道,“还将军呢,早不当了,雷帮主最近又闹出不少故事,我们都听说了,南海大战妖兽,拯救千岛王朝,奶奶的,英雄出自少年啊。”
雷辰摇摇手,“轩辕将军笑话了,我哪里英雄,被迫反击而已。”
轩辕刚笑声如雷,过来抱着雷辰的胳膊,“你最近跑哪去了,从上次南月城一别,好几个没见,我上次去天月堂,说你去草原陀罗国了。”
“是啊,我在陀罗国,差点就回不来了。”
雷辰将陀罗国遇到了火妖的事,讲给轩辕刚他们听,大伙儿听得表情一会紧张,一会笑出声来,惊奇不已。
好兄弟遇一起,自然要喝酒,轩辕冰月从从厨房拿出几坛,一直藏在将军府的好酒,好多东西没拿,几坛酒反拿了来,知道老爹,老哥都喜欢喝酒。
一群人从中午一直喝到了晚上,醉得都快不行了,将轩辕家的一个月的酒菜都吃完了。
雷辰让楚中明去苍月分堂跑一趟,明天多送点酒菜过来。
酒席过后,雷辰听说轩辕刚一直在山中打柴,想到了什么,笑道:“刚哥,我要去苍云王朝,你想不想陪我一起去?”
轩辕刚还真想到处走走,却看了看轩辕绝,眼神里充满着担心。
轩辕绝哪能看不了儿子的担心,轻轻拍着轩辕刚厚实的肩膀,“刚儿,你关心我,为爹知道,你放心,我不会想不开的。这里青山绿水,风景怡人,我住得的很开心。平时跟老三下盘棋,让冰月帮我打壶酒,我很满足,我也应该享享清福了。刚儿,你不同,你年轻气盛,前途无量,雷帮主是个好人,这个兄弟你交对了。你这一点随我,交的兄弟,都是头可断,血可流的铁兄弟。既然,你兄弟,让你跟他一起去,不要推辞,一去闯荡江湖。等你回来,我们父子,跟雷帮主再好好喝一杯。”
轩辕刚虎目中泪光隐隐,“爹,那儿子就跟雷帮主去,你老人家多保重。等事情办完了,我再回来,我们一起喝酒。”
轩辕绝一生戎马,经常去各地军营巡视,训练,很少与家人在一起,因为轩辕刚杀了丞相秦汉之子,躲在极地冰城,与儿子在一起的时间更少了。
轩辕绝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而儿子,也一下子长大了,在轩辕绝记忆中,轩辕刚与轩辕冰月,永远是小时候,跟在自己身后调皮玩耍的孩子。
当轩辕绝感觉自己老的时候,才知道有个儿女是那么重要,是生命的延续。
第二天一早,雷辰、楚中明、轩辕刚一起去了苍云王朝的都城,苍云城,皇家武院就在苍云城。
苍云城,是雷辰见过比较奇异的都城,与天月王朝,千岛王朝的都城有一种风格上的区别。
一般城池,呈三角形状,底下宽阔,上面尖细,看起来巍峨高耸,固若金汤,但是苍云城却是底下狭窄,城楼宽阔,呈倒三角,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
苍云城,在天云大陆历史上有着云中之城的美称,据说它的城楼是飘浮在云层之中。
穿过巍峨的城门,不愧为都城,街道宽阔,城中人山人海,做生意的,南来北往的客商,小贩吆喝声,马车声,混合成了喧闹的乐章。
雷辰三人以飞剑赶到苍云城,路途遥远,略有疲惫,就找了一家门面气派的酒楼,坐下喝杯酒,吃点饭,补充了体力,再去见许双双。
酒楼名为云中阁,高有七层,旌旗飘摇,彩旗飞舞,三个金漆大字横在门额之上,朱漆红柱有三人合围粗细,轩辕刚数了数,十二根。
雕栏玉砌,壁画如花,小二身上穿得都是精致刺绣的衣服,小二眼光过人,一见来这三人,都不简单。
雷辰风度翩翩,身材魁梧,走路四平八稳,气度不凡,即有书生气,又有武者风范。
身后轩辕刚手握碗口精的铜棍,九尺个头,一脸黑须,手臂上的青筋手指般精细,向门口一站,没人敢从他身边过去。
后面的老者,身后刀剑交叉,悬背于背,双眼炯炯有神,走路似行云流水,一看就是高手。
小二赶紧围了过来,眉开眼笑,邀请雷辰他们上三楼雅座。
三楼是专门供达官贵人,高人雅士落座的一个个包间,小二专门挑了个靠窗的包间,凭栏望去,风景秀丽,苍云城的主大街的风景尽收眼底。
轩辕刚一路飞行,肚子早饿了,要了二十斤牛肉,二十个大馒头,二十坛女儿红,三人开怀畅饮,谈论着苍云城的风土人情。
旁边传来一声令人极不舒服的刺耳的笑声,雷辰听起来感觉有点熟悉,抬头一瞧,还真熟悉,千岛王朝的公孙勇。
公孙勇自从太子公孙武变成了妖兽,二王子公孙文对王位不感兴趣,拒绝被立为太子,公孙勇自然就成了太子。
公孙勇并肩同行的公子哥,一身质地上乘,丝织锦服,个头偏矮,脚踏羊皮靴,头戴文巾,双手白皙纤细,象女人手指一般,中指上戴着一枚龙形戒指,手指正对着雷辰,清清楚楚地写着皇甫二字。
看着公孙勇与其聊得起劲,其人走种有着一种养尊处优的姿态,雷辰头脑里闪过一个人名,苍云太子皇甫千云,苍云帝君,皇甫连战的儿子。
公孙勇在雷辰看见他时,也看见了雷辰,脸上得意的笑容顿时消失,整个人象泄了气的皮球,缩了起来。
公孙武谋害公孙勇之时,公孙勇被雷辰救了,按理来说,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