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五章 志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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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徐邋遢的闺女三儿仗着人小腿快,跑起来像是一溜烟,王蛋子愣是死活没追上。
三儿是徐邋遢的心头肉,两口子都把她当成了假小子养,其中徐嫂子对女儿不算亲热,甚至隐隐有些厌恶,这或许与她早年的经历有关。六岁时被卖给了马戏班,给老板娘当了三年使唤丫头,九岁上场卖艺。
马戏班走南闯北跑码头,班主都拿她当见面礼,给地头蛇陪酒过夜。自从十三岁那年被班主坏了身子,糟蹋过她的男人不知有多少。有一年三伏连阴天,马戏班困在破庙里饿肚子,班主和老板娘便拿她的身子换酒喝,换肉吃。
七天二十一个男人,她不知一个人的名姓,也没有记住一个人的面孔,也恨死了那二十一个男人。是以潜意识里,她对女儿没有什么好感,因为徐邋遢也是花钱糟蹋了她,这和那二十一个男人有什么不同?没有经过明媒正娶,女儿就是个杂种。
三儿继承了母亲的优点,身体素质极佳,自小时常跑到徐家的练武场玩,教官师父乐于指点,自己也下了一番苦工,学会了拳脚功夫,上树掏鸟,下水摸鱼,打弹弓无所不能。
自从三家人搬来了之后,孩子间因生长环境的不同,很自然的互相有些隔膜,从不在一块儿玩。本来三儿的假小子性格就与徐家的女孩们处不好,性子略有些孤僻,河沟这一带是她的领地,现如今来了王蛋子这位不速之客。
后来看见王蛋子在河边给花凤仙掰脚丫子,三儿私认为王蛋子不是好人,加上领地被侵占,胸中燃起了敌意。便咬住了对方不撒嘴,别人家砍的柴火秋毫无犯,蛋子的青柴总被趁机一扫而光。
燕雀庄的书房里。王玄清笑吟吟的坐在徐灏边上,王玄红身为庄里的管事。在一旁站着伺候。
徐灏拿着两本新出的书,一本“传种改良新法”,一本“育儿与卫生”,看上去显得非常的高兴。这都是新式学院培养出来的人才,经过多年的论证写出来的,已经有些现代文明的雏形了。
“瞧瞧,怪模怪样的。”王玄清笑指着外头前来参观农场的师范女学生们,吸引了众多徐家人前来围观并议论纷纷。一个个穿着女式皮鞋,一身的简约民国范,脸上都架着一副魔晶眼镜,二十多个人清一色的俏打扮,再没有比这更齐整的了。
徐灏哈哈一笑:“谁出的主意戴墨镜,确实不伦不类的,不过夏天戴墨镜能保护眼睛,但对镜片的要求非常讲究,不然反而伤害更大,我不建议她们成天戴镜子。偶一为之倒是不妨。”
王玄红对着堂姐使了个眼色,王玄清和徐灏之间无需转弯抹角,说道:“我侄儿自从过来后没有个差事。我想让他给烨儿煜儿做个跟班。”
“不行。”徐灏想都不想的一口拒绝,不等大感失望的姐妹俩开口,继续说道:“老黑的儿子不能做我儿子的跟班,他们哥俩没这资格。若你们舍得他,送去和我的义子徐烬一起念书,将来给大嫂做一对左膀右臂;若是舍不得呢,可以去咱家的讲武堂学习文武,或做亲卫或作武官,让他自己去努力吧。”
王玄红顿时大喜过望。万万没想到三爷竟是如此看得起老黑,激动的眼眶都红了。
徐灏感慨的道:“当年你和老黑出过大力。若没有德高望重的老黑带头,辽东不可能如此顺利的归附燕王。这份情谊我不敢忘。再说蛋子是二嫂的侄儿,自然也是我的子侄,栽培他是应该的。”
原本徐灏打算给王玄清过继一个儿子,可是王玄清不愿意,她内心深处想学朱巧巧,偷偷怀上徐灏的骨血,对外宣称是抱养来的,但是徐灏却始终对她若即若离,如今年纪也大了,她和堂妹同命相怜,最近发现蛋子是个好孩子,就想着干脆当成自己的儿子养吧,有个养老送终的人就成了。
很清楚堂妹舍不得蛋子离开家,王玄清说道:“那就在家好了,闲暇之余给烨儿做个亲卫,长些阅历。”
“成!”徐灏一口答应下来,举手之劳而已。
王玄红千恩万谢,王玄清说道:“我还和你说个事儿,玄红从明日起过去帮我,有时会住在我那里,蛋子就麻烦你代为照顾一二。其实他自己会照顾好自己,还有谷家和花家帮着照看,毕竟他老大不小了,不方便进出内宅。”
“我知道了。”徐灏随口答应,目光注视着女学生们一惊一乍,观看妇人给奶牛挤奶。
王玄红没有为谷二狗考虑,因为二狗已经上了徐家私塾。
此时王蛋子气得跳脚,他明明力气比三儿大,身手和腿脚却被三儿慢得多,费了力气砍下来的柴火,眼睁睁看着被三儿偷走了一捆又一捆,雄狮也奈何不了野狗。
花凤仙挖空心思,想出了一条妙计,打算出奇制胜,智取可恶的小偷。
把青柴打成方方正正,不大不小不多不少的六捆,扛在肩上不费多少力气,背在身上更是轻松自如,好比替偷儿量身定做的一样。然后,他隐藏在草丛中,只等三儿前来自投罗网了。
三儿和大多数女孩一样,幼年剃发,年纪稍长后,先蓄顶心的头发,再蓄全部的头发,这就是俗称的“留头”,称呼一个女孩留头,就说明了她的年龄,到了十五岁绾起头发,插上簪子,以表示成年。
男孩子打扮的三儿里面穿着花肚兜,扎耳朵眼儿,男不男女不女。整日里弄的满脸乌黑,眼珠儿反倒分外明亮,牙齿更显得雪白。走起路来一蹦一跳,像一只在地上觅食的麻雀。
突然,她发现了地上摆好的柴捆,知道一定是王蛋子的,欢呼一声奔了过去,一手拎起一捆扔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