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回 田豆真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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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奋妹和发哥也弄不清楚有多少孩子,想必他们也不清楚谁在谁走,让小家伙跟我们一起走,能给我们枯燥的旅行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所以,这小家伙如果执意要跟我们走,我也不准备硬赶她走的。『≤『≤,
但是现在我应该弄清她到底是雄是雌,并且给她起个名字,这样我们也好称呼,不能老叫小家伙,只要加入我们的队伍,我们就该平等了,不尊敬的称呼还是少叫为好。
“这是一只雌的蝴蝶。”我说道。由于小家伙将屁股蛋掉向了我这边,我可以仔细的看到她的尾部,确定是一只雌的蝴蝶,这方面我是能够认得很清的,因为我小时候就多次观察过蝴蝶等小昆虫产卵,等它们产完了卵,我们将成虫撵走,然后将卵放在葫芦里观察它们孵化的过程,看卵如何变成了幼虫,再观察幼虫变成蛹的过程,然后观察化蛹成蝶的过程。
当然,这种蛹我们一般不用来斗的,因为它的幼虫一直宅在葫芦里,长得不够壮实,变成的蛹也没有力气。我们用来斗的蛹,都是从土里挖出来的强壮的蛹,那才有战斗力。你比如我抓的奋蛹,那是一个极为粗壮的毛毛虫变成的。它生活在一棵杏树的树干上,每天爬上爬下,为了吃到树叶和杏子,需要在粗糙的树皮上爬很久,爬上去之后,又累又饿,便会海吃起来,吃饱之后,往往因为太重,小短腿难以抱紧树皮,便掉下来了,过一会儿,身上不太疼了,就再次往高爬。等爬到有树叶和杏子的地方的时候,早就饿了,于是又是一顿,再掉下来,这样经过反复的爬高和摔打,这个毛毛虫变得极为壮实。粗粗胖胖的,有别的毛毛虫的一个半大,而且力量超群。
毛毛虫身上有毒毛,所以小朋友们离它们总是远远地,成年恐龙想吃毛毛虫的话,也是用棍儿挑起来,然后装在葫芦里,想办法去掉毒毛之后再吃,这个我在前面介绍过。那也是大补的好食材,颇受青睐的,只是大家怕毒毛,所以真正像吃别的虫子那样的,倒是不多。
不过,我很喜欢这些毛毛虫的。喜欢他们的原因,不单单是因为毛毛虫的蛹比一般的蛹力气大,摆动的频率高。耐力好,更喜欢它们的那一身毛。当敌害来临的时候。那一根根毒毛马上“亭亭净植”,即使再强大的敌人,也束爪无策,只可以“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如果你执意入侵。根根毒毛如“壮士断腕”,干脆利落,毫不吝惜的从毛毛虫的身上断落,狠狠的刺入你的肌肤,不像刺猬那样。拔一根毛好像要要它的命似的。抓住刺猬的一根毛,你可以带着刺猬走很远的路,而毛毛虫的一把毛,你也别想带走它半步。
毒毛掉了,可以再长,生命丢了,永远也没有了,毛毛虫能够在舍得之间做出明智的选择,舍车保帅,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而刺猬一毛不拔,难以在舍得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只好让敌人牵着走,生命自然难以保全,常言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为了几根毛而将生命雨不顾,实在不是明智之举啊。
我每天守候在那个粗壮的毛毛虫的附近,观察着它的一举一动,终于有一天,它掉下之后不再往树上爬了,而是往土里钻,我知道,这家伙是要便蛹了啊,于是,我在周围做了记号,果然,第二天来这儿,我挖出了那个粗壮的蛹,我便将其训练成了冠军蛹,说“蛹冠三军”“奋蛹当先”“奋发图强”“奋不顾身”“奋起直追”“奋斗到底”“蛹往直前”“蛹姿八法”就是说的我的奋蛹啊。
这些东西,我在之前介绍过,这里就不再赘述了。我们还是回到正题上来。了出来,牡丹和朱顶红都赞成,确实应该有个名字的,这样大家叫起来也方便。
“她的妈妈叫奋妹,”牡丹边喃喃边思考,“既是奋妹所生,应该叫‘田’,田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