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送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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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这样?”格斯也不由一怔,他从小生活在草原,外出上学和作生意也都没到过农村,这是头一回,所以不了解这里农村跟他们那儿具体有何不同之处。他们那儿要多宽敞可是就有多宽敞,想跑多大车就跑多大车,而且想怎么跑都没问题。之前他也只考虑到走错路麻烦,哪想到根本‘没路’走啊。
长孙凝把实际情况简单说下,众人听到都觉为难,要是回村去‘挪’路的话也需要个八天的时间,估计车上牛羊早歇菜了。崩进村,直接拉城里卖肉,倒省事省心了。
粗犷汉子是地地道道的草原人,很少出草原,普通话听不太明白,拽下格斯,格斯会意,转述情况。还以为他听完也跟着一起没辙,哪料格斯话音未落稳,他就指着格斯很嫌弃的说一堆草原话。他的话长孙凝没听懂,但数落格斯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颇有指责‘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意思,这让她推测他有办法,看向格斯。
格斯听了粗犷大汉劈头盖脸的数落不仅不气,反而咧嘴笑开,憨憨的,却不傻气,他猛的一拍脑门儿,“真笨!我早怎么没想到。”
“想到什么,你们有办法了?”长孙凝追问格斯,她可不想原本活蹦乱跳的物件儿到自个手里成死的,价值大打折扣不说,还得费心思去处理。
格斯翻译一遍粗犷大汉的话,长孙凝听完也是犹如醍醐灌顶,失声说道:“对呀!这么简单的办法都没想到,真是给热糊涂了。”天热是很容易让人感觉疲乏,精神不佳,但长孙凝丝毫不觉把自己一时大脑短路的过错推给天气有一点不好意思。要是长孙默或者柳叶在的话,怕是当场得送她一句:说这话你也不脸红!
听君一句话,胜读十本书,长孙凝目光落在粗犷大汉身上,想交流交流但想到语言不通便算了,冲他微笑点头,算是打招呼。后来长孙凝才从格斯那儿知道,粗犷大汉名叫塔木扎,是草原上名气不小的兽医,也是她狄龙老爸身边得力干将,追随时间最长的一位,因此对他的态度也特别尊敬起来。看年纪他与狄龙不相上下,想必两人定是关系极好的朋友,而且很有可能是陪狄龙走过那段初临异世诚惶诚恐时光的人,让她怎能不敬?
“那还等什么,赶紧卸下来吧。”
把全部牛羊卸下来,然后赶回去,是最简单的方法,也是他们唯一可选的方法,长孙凝没有任何异议。这些牛羊虽还在车上,但已经都属于长孙凝了,她不开口,没人敢随便拿主意。见她点了头,塔木扎转身大步去安排,他是急性子兽医,见到牛羊遭罪比他自己遭罪还难受。格斯也过去帮忙,不大一会儿,牛羊全部卸下,密密麻麻把公路堵得满满当当,足足延伸出一里多地。
他们没急着往回赶,而是众人合力圈在树荫下叫它们先乘凉。因为长途运输颠簸,牛羊都疲惫不堪,好不容易四蹄着地,都比较乖顺,没有乱跑的。
“怎么还有马?”长孙凝问格斯,在一大群牛羊中,十匹一水的枣红色骏马格外乍眼,当中赫然还有那日在草原骑来比赛的烈马。依然雄赳赳,气昂昂的,长途运输未能让它有一丝精神不济,果然是一匹难寻的好马。不过,她好像没说过要马吧?
“哦,是场主特地送你的,这十匹马当中的九匹都是场主亲自驯服的,温顺得很。场主说,以后你不爱开车的时候,骑骑马也不错。”格斯如实解释。
哎?他怎么知道她以后不想自家‘一亩三分地上’出现车这类破坏环境的东西呢,是所谓的父女连心?本来她还想多买几台自行车代步,现在感觉马也不赖。“他想的还挺周道。”长孙凝浅笑深了些,但一闪而过。
“那是。”听到说场主的好话,格斯特高兴,特自豪,“对了,小凝,除了马,还有其它的,猜猜是什么?”
“什么啊?”能是什么东西,特贵重的他肯定不会假他人之手,据实际情况而言,他能大把大把拿出手的就那几样儿,想来想去眼前一亮,“该不会是牧羊犬吧?”秋天眼见到了,硕果累累的时节这可是急需要的。
“怎么一下儿就猜到了。”格斯小声嘀咕道,显然有些不甘心,很孩子气的挠挠后脑,是她太聪明了,还是问题太好猜了呢?
长孙凝嘴角微扬,她才不会告诉格斯,牧羊犬是她点名跟狄龙要的,并不是他无比崇拜的场主送的,包括这些牛羊,她会付相应报酬的。念月牧场是他自己的,却也是跟他一起奋斗兄弟们的,大家都倾注全部心血在里面,即便是父女,她也不会叫他难做。
“在哪儿呢,怎么一条没看到?”长孙凝张望下问道,牛羊将来是要替她赚钱的,而牧羊犬以后会是她的合作伙伴,存在价值不同,必须得重视起来。
格斯没答话,裤兜里摸出一支短笛,放在嘴边吹出一串音符。只见牛羊群从最尾端出现小小动荡,如潮水般向他们这边赶来。时间不大,嗖嗖嗖,一条条矫健身影窜到格斯身边,长孙凝离他近,也被围在当中。
“哎呀妈呀!哪来这些大狗!?”
张凤仙一蹦老高跑出十好几米远,表情夸张得比被狗咬了还扭曲。李兰拽着马家生胳膊,躲在他身边也往后退了几步。张巧、赵大友、大黑哥虽原地没动,但也都一脸警惕,长这么大也没一下子见这么多狗,尤其当中长得跟狼似的,太吓人了。这要是被咬一口,估计一条腿就没了。
除长孙凝外,就格斯跟他带来的人见怪不怪,该干什么干什么,不由让她瞬间有种丢人丢到家的感觉。至于吗,都是狗而已,又不是狮子老虎。
“小凝啊,这……这些大狗也是你买的?”张巧问道,大嗓门压得极低,好像稍稍大点声就会惊动眼前三十来只大虫,对她不利似的。
“是啊。”长孙凝边说,弯腰摸摸左手边的黑背,又摸摸右手边黑白花的边境牧羊犬,接着说道:“它们都是经过驯化的牧羊犬,不会随便攻击人。”在长孙凝看来,狗是最具灵性的动物之一,伤害是相互的,只要你不对它有敌意,它也不会无端发作,特别是它们这种工作犬,都是很有职业素质嘀。
“你买这么多回来,打算干啥啊?”张凤仙提着尖细的声音问道。
“不干什么,我养着,不成吗?”长孙凝邪气一笑,她没必要老实回答问题,再说牧羊犬牧羊犬,名字就是答案,还问。“你要平时没做亏心,怕狗干吗。”
“我就是怕狗。”
“你舅(就)是不是怕狗干我什么事,我不怕就行了。”
“你!”张凤仙小时候被狗咬过,险些丧命,所以特别怕狗,看到宠物狗都得离远远的,眼前三十来只大块头的家伙叫她向来灵便的巧舌打结,再不与长孙凝争辩,扭头就往村里跑。
看着张凤仙背影,长孙凝吐吐舌头,她可没故意针对她,真的,绝对没有……才怪。低头打量整三十条牧羊犬,黑背十五条,边境牧羊犬十五条,个个四肢强健,双目有神,越看越喜欢。摸摸这个,又拍拍那个,从前世起她就觉得跟狗特有缘,无论是驯服的还是没驯服的,家犬也好,流浪狗也罢,都能瞬间成为‘朋友’,和平共处,所以这些牧羊犬才刚到,却跟她也一点不陌生。
“差不多了吧,要再晚点的话,等赶到家恐怕得黑天。”长孙凝对格斯说,别人她不认识。
“要不我回去叫些人来帮忙一起赶吧,这么一大群,跑散了就麻烦了。”
“是啊,让我们家的去叫,人多好办事。”李兰给自己老公补充,生怕谁不知道他是一村之长,心是好心,只是那语气……
他们见三十来只牧羊犬都老老实实呆在格斯和长孙凝身边,确实很温顺,没那么害怕了,但还是有些胆怯,说话不敢上前。
“那还不快去。”张巧一听有道理,急忙催促,让大黑哥赶紧启动他的破三轮子。
张巧在村里是颇有组织力的人,说话有份量,她说完叫大黑哥的就要弯腰就要去发动他的‘座驾’。长孙凝赶忙制止,开什么玩笑,发动着了火还了得!不是瞧不起他的三轮车,只是那‘震耳欲聋’的噪音真心受不了,来的时候牛羊还都在车上,现在可都在地下。她怕这头一着火,那头牛羊听见动静都吓得撒欢跑了,找谁要去?
“小凝你崩客气,咱回头多找些人好快点帮你赶回去,又不是啥大事,两步道的事儿,等着啊,快!一会儿就能回来。”张巧试图用她的理论说服长孙凝。
“肥婶,谢谢你们,不过真不用那么麻烦。”
“那哪成,就咱们这几个人得啥时候能赶到你家,这还小溜十来里路呢,万一再出点啥岔子,不行不行,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回一趟马上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