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卖身葬父 (求点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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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着了还不倒下去?
怎么可能?
槐树精幽幽地看了董公讳缘一眼。
没有说什么。
毕竟,槐树精现在还需要修养。
那样才能够巩固修炼成果。
就这样,董公讳缘在槐树精(这个董公讳缘当然不知道)的陪伴下,在大槐树下给他的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守夜了一个晚上。
所谓的守夜是一种民间的习俗,就像古代新娘子要坐花轿,过年要分压岁钱一样。然后,它是活着的人对去世的亲人的一种纪念。因为活着的人认为,他的亲人虽然死了,但是灵魂还留在人间,没有去阴间(阴间就是我们中国的天堂,人死了以后都会去那里。)。灵魂也很留恋他那些活着的亲人哪,它也不愿意一个人孤零零地去阴间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它会在去阴间之前,回到原来的家里看一看。活着的人害怕灵魂在回家的路上迷路,所以会点一盏灯,放在去世的人的遗体旁边(接下来解释古代的人会把去世的亲人的尸体放在家里的客厅里,而不是殡仪馆的停尸房;还有古代人点油灯,而不是电灯的问题)。活着的人害怕灯熄灭了,而使去世的亲人找不到家,于是他们就彻夜坐在停放尸体的房间,保证那盏指路灯是一直燃烧的。故曰“守灵”守灵也称为守夜。古人认为人死后三天内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灵堂内,等他的灵魂归来。每夜都有亲友伴守,直到遗体大殓入棺为止。演变到现在,守灵便是亲人们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发缅怀之情。人死后,遗体要在家中稍事停留,谓“停灵”。入夜,则由家属守护在旁。以尽孝道。《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儿媳两个也不守灵。”沈从文《边城》二十:“剩下几个人还得照规矩在棺木前守灵过夜。”守灵基本上以三天为限,有在住宅内的灵棚、灵堂内守灵的,也有在殡仪馆内租礼厅守夜的。在郊县现在还有‘搁三朝‘之举。《礼记?问丧》中有‘三日而后殓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亦。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已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决断,以三日为之礼制也‘。所以守灵三夜,并不完全出于迷信,而是三天的时间,准备工作都全了,远方的亲戚、朋友也能赶到,足以尽人情。
不过,董公讳缘在槐树精(的陪伴下……在大槐树下给他的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守夜了一个晚上的时候,并没有点灯。
毕竟。董公讳缘人生地不熟,又是晚上了,确确实实的不知道去哪里找油灯不是?
不知道是不是凑巧,那天晚上居然有着明月当空。
所以,董公讳缘在槐树精(这个董公讳缘当然不知道)的陪伴下……在大槐树下给他的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守夜了一个晚上的时候。没有点灯也没有什么。
毕竟董公讳事的遗体不是在屋子里面而是在屋子外面不是?
到了第二天,董公讳缘看着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又是一阵阵茫然。
毕竟,董公讳缘还只是一个一十二三岁的小孩子。
一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对于穷人家的孩子或许知道了很多东西。俗话说得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因为这是孩子从小就受到了环境的压迫,在他们的心里就有了很强的责任感,他们懂得要去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所以他们就要懂事一些自然就知道帮助父母们了。
可是董公讳缘乃是书香门第的子弟。所谓的书香门第指上辈有读书取得功名的家庭。古人对读书人。领悟书籍文雅,故称为“书香”。所谓的书香--古时的读书人家,一般都有较多书籍。古人为有效的防止书籍出现霉变,虫蛀等问题,用常见的樟木制成书箱来存放书籍;或用做家俱后剩下的樟木片放在大量书籍的间隙中;另还有一种防蛀方法,就是放一种叫芸香草的中药。无论芸香草。还是樟木片,放这些的目的是让蛀虫闻到这个味道就会远离,会让书籍得到非常好的保护。在放置了芸香草和樟木片后,随着时间的积累,当书的主人打开书箱。翻阅书籍时,就有一股香气扑面,也就形成了“书香”的书呆子概念。
而且在古时候的书香门第还是兼职祭师。祭师,也叫祭司,是指在宗教活动或祭祀活动中,为了祭拜或崇敬所信仰的神,主持祭典,在祭台上为辅祭或主祭的人员。根据不同的信仰,祭司被认为具有程度不同的神圣性。无论是在实用的社会职能还是神秘的宗教层次,祭司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祭祀是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是儒教礼仪中主要部分,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称祀,地祇称祭,宗庙称享。祭祀观则记载儒教《周礼》《礼记》与《礼记正义》《大学衍义补》等书解释。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等级。天神地祇由天子祭。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只能祭己祖先和灶神。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是祭祖日。
所以,只要便是兵荒马乱的时代,书香门第的收入但是比较丰厚。与富商巨贾当然不能够比较,但是却是可以划分为富人一族。
董公讳缘看着父亲董公讳事的遗体是愁肠百结。
董公讳事的遗体肯定要入土为安。入土为安意思是 旧时土葬,人死后埋入土中,死者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