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言笑晏晏(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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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的?”太后漫不经心的说道,“他们还敢违背咱们大清国的法律吗?”
“自然是不敢的。”所谓的领事裁判权,自然是没有了,租界还有,但是各国也只是真正的租客而已,只是大家都喜欢集聚在一起生活,这是寻常之事,倒也没什么可说的,毕竟交租金就好,何况这些外国人也不是空手来的,兴办的工厂,商行,饭店或者是马车行等等这些,往来各处的消费等等,这些都是能拉动经济的,蚊子虽然小,那也还是肉不是?何况也这个所谓的领事裁判权,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签约的时候,英法两国为了中国人长期而且十分巨额的军费订单争夺的不可开交,根本无暇估计这些东西,等到十年之期满了之后,重新换约想要这个领事裁判权,对不起,慈禧太后是根本不给的。
幸好她还记得一些法律的术语,总理衙门搬出了西方人法典之中的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都不应该让洋人们自己个来判罚案件,几番争辩曲折之后,最后定下来:“凡在大清土地之上发生的中外纠纷以及各国公民之间纠纷,由中国管辖,凡任何一国国内公民之纠纷可以回国自行解决,但,杀人盗窃强奸等刑事犯罪案件不在此但书范围之内。”
西方的政治界一片哀嚎,无耻的中国太后又把魔爪伸向了法律,她如此的精通各国法律,逼迫任何国家都不能通过恫吓和忽悠在中国攫取到这些政治利益,虽然只是一个领事裁判权,但是他表明了,西方人在中国就是可以肆无忌惮的做任何事情,但是现在,不行了。之前有一位英国商人走私鸦片企图混入中国,就被海关抓住,处以极刑,英国大使再三抗议,伦敦的英国外交部也发出照会,也无法改变这一位走私的商人被处死的判决。
“自然是不敢的,”李菊耦说道,“之前朝廷特别颁布了《通商友好条例》用来约束洋人们的行为,这是少了许多是非了,凡是违背了这条例的,自然就要处罚了。”
这个《通商友好条例》实际上对于外国友人们,是一丁点儿都不友好,上面虽然包含了许多的通商优惠条件,但是更多的,不是告诉洋人们是多少的权利,而是罗列了许多的罪名,这实在是太符合中国人一向的重刑罚的传统观念了,“逃税漏税罪、走私罪、贩卖毒品罪(这个专门面向鸦片贸易)、虚假票据罪、诈骗罪、伪劣商品罪、不正当借贷罪、私设银行罪”等等这些林林总总,大概新设了许多条罪名,每条罪名都仔仔细细的罗列了各种犯罪的情节和处罚标准,罪名之多,描述之详细,简直让人发指,各国法界这下子可惊奇了,许多的罪名在西方社会里头都还未出现,怎么东方的中国人会这样的迅速,将现在许多经济活动中的不恰当行为,就仔细并且合理的用刑法把他规定下来呢?这真是一个奇迹,各国又要前来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