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魔狼之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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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疯魔狼山谷西北二十里一处高大杂木树林中,两队分开探索的血奴队汇合在一道。
其实无论是蒙扬,还是老道的老福特,都忽略了一点,这些血奴们都是丛林里出生、成长起来的,他们的血液和身体早就锤炼得跟丛林近乎一体。尽管龙墟附近的荒岭他们暂时还不熟悉,但是也没用多长的时间,便完全适应了下来。
野蛮人种族从没有吃熟食的习惯,但老福特要了硬性的规定,所有龙墟的奴隶都必需逐渐将生食的习惯改掉,是否茹毛饮血,就是界定一个人是否从野蛮走向了文明的显著标志。
血奴们这些日子,终于感觉可以对明天有所期待,对未来有所展望,接触到文明,从读书识字,基本礼仪,衣食住行做起,他们就像一块块被压缩到极致的海绵,贪婪地吸收着一切可以吸收的东西。
就连老福特都赞叹这批血奴超强的学习能力和领悟能力,殊不知这些血奴是卯足了劲,不想被主人抛弃。
因为,他们在主人身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感受到了温暖,主人说过,龙墟堡就是大家共同的家。“家”这个字眼,在他们沦为奴隶被烙上龙奴印的时候,就早已经随风而逝。
是主人唤醒了他们对家的渴望和眷恋,血奴们个个发挥出百分之几百的热情,学习、劳作、修炼,包括这次入山采药、收集材料,他们个个都想好好表现。
科利福是他们这一千余人的头,倒不是因为科利福的修为进境最为神速,而是因为科利福在奴隶们中间素有威信。这批人成为血奴,开始了一系列的学习、修炼、改造之后,才隐约觉察到,原来他们当初信服科利福的原因是科利福身上就有“文明”的味道,以故,科利福对文明的领悟和实践是超出所有血奴的,三级战士,力量堪堪到达四千斤的边缘。
科利福回身悄悄打出一个隐蔽的手势,然后他开始从身上掏出一把淡红色的开着碎米小花的草,直接朝着脸上、脖子上和身体其他裸露的部位一阵涂抹,林中千余人也都跟着他在做一样的动作。
出发的时候,一千一百一十三人,此刻他们的人数不变,只是其中多出来了四百多个带伤的,好在,野蛮人出身的他们都能利用野外的药草治疗各种伤势,这几百人勉强行动还是可以的。
这个杂树林并非他们约定的汇合地点,偏离了那座山峰约一里左右,但他们凭借良好的丛林方向感,还是找到了彼此。
大个小个的包裹,背负在他们的背上。
科利福临分队之时,就做出了这样的安排:魔法材料(如兽骨、兽牙、魔晶等物)等比较重的收获品,悉数交给战士背负,而药草之类的轻型收获物品则由魔法师背负。如此简单的一个分工交待,便体现了科利福在这群血奴中独有的智慧。
也有血奴对把大家的收获物混在一起不分彼此,表示有些不能理解,因为这可是他们成为血奴之后的第一个任务,谁都希望能在主人面前留下极好的印象,但科利福一番话便让所有人服气了。
“我们是什么?我们是身上释放着同一种血脉气息的血奴,是主人的一滴血气化身。你们想想看,主人是希望自己身上的血参差不齐各行其道,还是希望这些血统一协作?我要求,这一次大家在执行探索任务期间,必需学会相互照应,不得把任何一个兄弟姐妹丢在这片荒岭中,做不到这一点,我们这次探索就算失败!”
因此,从八月末到十月末这段时间,他们穿梭在荒山野岭中,如丛林的影子,无所不在,却又无迹可寻。
当然,临行前老福特交代过,所有人要明白,这也是一次对他们近期修炼成果的检验,他们便或单独,或团体进行了多场猎杀魔兽的战斗。
有的时候,战斗很惨烈,但他们彼此照应,逐渐变得相当默契,再加上他们独有的丛林天赋,直如趋吉避凶,不断收获的用时,也在逐渐地成长、成熟。
科利福曾经在一个不大不小的边陲小镇以一个流浪儿的身份,混迹了好几年,所以科利福最懂得帝国人的心理。
他知道帝国人以贵族为尊,除此之外则是三大职业者和魔铸师、药剂师最受人尊重。
他做梦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成为一名职业者。
昂贵的药剂,昂贵的功法、秘笈、技能书,哪一样少了金币,都是换不来的。
科利福被识破野蛮人的身份,是他一次在酒馆喝醉了酒,唱起了部落的歌谣,还大跳篝火舞,不过,他却始终没有后悔过额头上被烙上那一个印,他知道,其实个龙奴印会始终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了自己真正的身份。
但是,成为奴隶的日子却是那么的煎熬,科利福辗转经过了三个主人的手,最后落到了齐格商会的手上,他原本以为自己会被贱卖到火山峡谷平原去成为拓荒者,没想到却是南辕北辙,来到了火山平原的最南端。
他看见蒙扬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领主不寻常,说话、做事,待人接物,看不到丝毫贵族公子哥那种痕迹。
他见过的贵族公子,哪一个不是花天酒地,出入都有一大群狗腿子簇拥着,有职业者全副武装地保护着。
蒙扬跟他们通吃,同住帐篷,虽然他不干活,但是从未见他在龙墟打骂过一个匠人、奴隶,连管事的人也特别和善。所谓上行下效,科利福觉得这个主人一定会大有作为。
他成为了一名准四级的战士,这多亏了他自身良好的体质。进阶三级战士,是他在这几个月的深山里历练中发生的,跟他一样,经历了多次的战斗,豁然洞开了瓶颈的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