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精灵大小姐的独白(1 / 2)
月光落华,花影静默。
时间是百华巡礼前的一天,建国祭最后一日。
在青塔大街的尽头,王都大使馆内的精灵国度区域,妃莉德正披着一件丝绸外衣呆立在窗户前。
透过浅蓝色的落地窗,她凝视着屋外的花园。
绽放的兰菊上还停留着深夜的露水,只要有微风拂过,便会吹起花瓣,溅出一阵微小的晶莹。
其实,并没有在看风景。
其实,双眼凝视的地方在更远的地方。
但是又是为了什么才会这样沉溺不起。
手心握着的坠饰冰冷异常,却又实实在在地灼烧着灵魂。
妃莉德自己也不知道,在这里呆立了多久。
与外面躁动的热闹景象不同,隔着高大的白墙与数十米的花园,大使馆内显得静谧而深幽。
这里仿佛隔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将自己牢牢包裹在了过去的回忆里。
寂寞、悲伤、无奈、懊悔。
心的一半被冰冷占据。
而另一半则是被过去回忆温暖的幸福。
离真正的释怀只差一步。
是的,没错,只差最后一步……
难以割舍的记忆涌上心头,跟着就是过去的一幕幕重现眼前。
——勇者阁下,虽然有些无礼,但还请将那把剑交给我,有什么条件的话尽管提出便是。
——这把剑吗?这可让人为难了,我现在正好欠缺一把称手的武器……这位精灵小姐,可以的话,能告诉我理由吗?
——非亲非故,亦无深交,恕我无可奉告!
——那么还请容我拒绝,此剑是我通过剑冢试练得来的,它既然选择了我,那我就不能轻易将它抛弃。
——哦……?
【嘴上说的好听,只怕是觊觎绝炎的威力吧!】
当时自己真的是这么想的。
——精灵小姐?
——呵呵,既然勇者阁下不愿意交出此剑,那么身在剑冢,我们就依先代剑圣的规矩,以武决胜!
——小姐,恃武欺人未免有伤武格。
——废话连篇!准备接招吧!
以剑为契,以武相识。
没错。
那是最初的相遇。
也是最糟糕的相遇,况且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个曾经让自己相看生厌的王琉缘!
——停停停,别擅自把对话进行下去啊!你当我是死人是不是?你要剑可以,先过我这一关。
——你是昨天那个无赖?
——谁是无赖啦?我可是本代的剑圣!
——剑圣?就你?哼!名不符实,我看阁下也不过是沾了勇者的光罢了。
【教国也是没落了,居然让这样的货色当上本代的剑圣!】
若非因为误会,自己当时也不会对王琉缘那么态度恶劣吧?
不过谁叫他嘴巴那么毒辣呢?
——哎哟,这么一说,我看大小姐你家祖先也不过是徒有虚名,否则怎么会输给先代?
——你说什么!
——怎么样?我从来不打女人,你可别逼我破例哦!
——笑话!那你昨天怎么和我大打出手的?
——…...烦、烦死了,烦死了!你很啰嗦哎!要打就打!
一个是表面平易近人,实则在某些方面很是自恋的勇者。
另一个则是说话从来不经大脑,而且还爱死撑面子的剑圣。
当时的自己是真的很想要劈死那两个家伙。
大不了,讨伐魔王的任务由精灵国度接下就是。
因为他们说话的方式、行事的风格实在是太讨人厌了。
战斗的结果,当然是不分胜负。
不是因为自己有多强,而是因为当时勇者有留手保护自己。
否则以王琉缘当时的实力,岂会打不赢自己?
既没有穿上【黄昏碧月】,又没有携带【冰湖战妃】。
第四位阶的魔法战士又如何能与天剑级的对手匹敌?
那时的王琉缘比先代剑圣更年轻、更强大。
行事也不似现在这样倦怠消极,那时的他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必定雷霆万钧,根本不会在乎给什么人留面子。
然而这样的事情,当时的自己并不知道。
难分胜负的结果只能让自己更加愤怒。
高贵的月之家系继承人怎么能拿两个人类毫无办法?
这无疑是耻辱!
特别是对于自己这样高傲的精灵来说。
若非当时的战斗太过激烈,引得教国天赦厅的人围观而来,现场几乎就要演变成不死不休的局面。
最后,自己还是没有拿回那把被先代剑圣拿走的【绝炎】。
但是到了最后,自己还是拿回了那把【绝炎】。
因为战斗中,绝炎经受不住三人强大的魔素与真气而折断了。
因为事后,勇者不惜损耗自己的魔核而将【绝炎】修复了。
当他笑着将剑递到了自己的手中时。
在夕阳下,那金色的眼眸带着如湖波般的光芒。
——我听说了这把【绝炎】的故事,于是想了想还是决定将剑还给你。
他笑着这么说道。
对于前一刻还恶言相向的女孩竟然全然不以为意。
真是太讨厌了!
为什么要露出这样善解人意的笑容。
明明此去南方,没有一把合适的武器就会陷入危险啊!
你要讨伐的对象可是可是魔王啊。
魔族的顶点!
——总会有办法的,妃莉德小姐就不要担心了,你啊,还是多为自己考虑一下的好。
那笑容的背后,仿佛就像是看穿了自己的想法。——妃莉德小姐真是温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