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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的,小元氏已进进出出里屋十数回了,生怕她一离开,女儿便会害怕,故而每隔上一阵,她便会掀开帘子进来走动一遭,一会儿摸了摸沈媚儿的脸,让她继续睡会儿,一会儿过来给她理了理被子,一会儿又怕炕烧得太热了,怕烫着她。
媚儿一连发烧昏睡了好几日,好几日滴水未进,今儿个早起虽吃的不多,到底是开口吃了些。沈老二见女儿能吃东西了,一早从山下下来后,早饭都没来得及扒上几口,便赶忙赶着他那骡子车去了镇上,专门去镇上给女儿买她最爱吃的八宝榛子鸡和蜜浆。
成记榛子鸡每日只售二十只,若是去得晚了,一准便被卖光了,那蜜浆更是金贵之物,吃了能够美容养颜,村里村民们得了上好的蜂蜜全都舍不得吃,全都攒着往镇上送,是可以卖钱的,得了钱财可换盐巴和米面,能够吃上这等甘甜之物的,多为镇上或是县城里头的殷实之家。
沈媚儿生得美貌,去舅舅家时,得知蜜浆吃了能够美容养颜,她虽出生农门,却一贯娇俏精细,自打知道这个作用后,此后每月一罐的蜜浆是万不能少的。
那头早饭还没用完多久,小元氏便开始张罗筹备午饭了。
年前,沈老二去山上打猎时,在山上的山洞旁发现了一只断了腿的野鸡,活的,就是断了翅膀和腿,瞧着该是被山里头的野兽啃追所至,山鸡还小,打回来后,小元氏见没几两肉,便将山鸡单独养了起来,几个月后,倒是肥了不少。
如今沈媚儿大病初愈,小元氏一早便吩咐沈老二给它放了血,中午给女儿炖野鸡蘑菇汤吃。
这会儿,太阳底下,小元氏卷起了袖口,正在拔鸡毛,令磊哥儿守在屋子里陪着阿姐。
沈媚儿已在炕上躺了几日几夜,睡睡醒醒间,睡得并不踏实。
迷迷糊糊之际,被一阵糟杂之声给吵醒了。
不像是远处咿咿呀呀的唱戏声,就像是屋子里外似的,一会儿是小孩子的嬉笑追赶声,一会儿是粗大的大嗓门声,一会儿又尖尖细细的,没个消停。
沈媚儿在炕上嘤咛一阵后,终于缓缓睁开了眼。
外头日头很大,瞧着又是一片暖阳。
寒冬刚过,这般暖阳,着实令人心情愉悦。
高烧已渐渐退下了,恍惚惊愕的神色,也早已在浑浑噩噩之中,渐渐清晰明朗了。
花了三日三夜的时间,沈媚儿终于慢慢接受了重新醒过来这个事实。
震惊、错愕、难以置信,以及,眼鼻酸涩。
她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世间难道当真有鬼神不成?
不然,怎会出现如此离奇之事。
这事,沈媚儿想破头皮也是想不通的,她从来不是个聪慧之人,要不然,当年怎会放着好好地日子不过,偏要作死的去自寻死路呢?
许是垂怜同情她上辈子死得太惨,又许是真真切切的听到了她的忏悔祈求,老天爷这才得以开眼,重新恩赐了她这一次机会罢。
躺在炕上,呆愣了好几日的沈媚儿终是渐渐想通了。
她不想去考究为什么人死了还能复活,也不想去考究,怎么重新回到了十五岁时被老虎险些叼走的这一年,更不想去考究就这样生生活过来了,是不是某一日又会死了去,她只知道,哪怕只重活一日,她也要将这一日过好了,哪怕这只是她身陷囹圄时的一个虚幻的梦境,她也要咬咬牙,将这个梦做到底了。
重活一次,不知世事的沈媚儿才知,自己前世究竟有多愚蠢有多骄纵了。
她打小是在蜜浆里泡着长大的,从来没下过田地,没经过风雨,她是被爹娘含在了手心里,被舅舅舅母捧在了手心上的,整整十数年来从来没有受过半分苦难,无论是爹娘还是舅舅舅妈,对她的疼爱甚至一度超过了磊哥儿。
所以,越是拥有的东西,往往越是不懂得珍惜。
沈媚儿从来不知那一生究竟过得有多幸福,也从来不知,不过是打从自己指缝里溜走的哪怕是一些碎屑,兴许,亦是旁人一生都无法够得的。
就连爹娘亲自帮她挑选的,令她心生厌恶,处处嫌弃的丈夫,亦是个唯她命是从,将她捧在了心尖上的实心汉。
可是,她偏偏受人蛊惑,一心只想要去追寻那些华而不实的虚假荣耀。
结果到头来落得过惨死的下场。
丈夫?
哦,对了,还有这样一号人。
三日三夜后,从难以置信中缓过神来的沈媚儿终于缓缓忆起了还有这样一号人的存在——
一个粗糙结实、沉默寡言、半点不懂风情、又长得凶巴巴的,脸上还有着一道丑陋疤痕、镇日只管穿着一条黑裤子,光着赤,裸身躯,露着两条鼓鼓囊囊的大胳膊、仅仅只在腰上系着一件脏兮兮的围裙,举着生铁,日日站在火炉旁那个可恐吓人、恐怖如斯的打铁匠!
是的,她的前夫,那个被她生生嫌弃后最终遭她抛弃了的粗狂大汉。
实在是,沈媚儿那时着实不喜欢他。
大俞重文轻武,大俞的每一个女子都爱慕翩翩公子、白面书生,沈媚儿自然毫不例外。
她喜欢唇红齿白的金贵公子,喜欢说话像唱歌似的,一字一句都像是在吟诗作对,尽管沈媚儿多半听不太懂,却丝毫不影响她心生爱慕。
她觉得她生得貌美,生了这样一张绝美的脸,合该唯有嫁入那权贵府上给那摇着扇子,说着甜言蜜语的世家公子做正经太太才是她该有的命数。
而那个打铁匠呢?
媚儿见了他便发憷。她嫌他脏,嫌他日日在火炉旁打铁,油腻邋遢,连他赚的银子都十分嫌弃,每每要用帕子擦拭干净了,这才翘着兰花指,阴阳怪气的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