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Chapter 2(1 / 2)
中途认识一个朋友对林溪溪的影响并不大,她性子淡,一般不主动交友,所以全程都是宋时屿引导着话题。
上飞机的时候,林溪溪才发现他是在对面头等舱的乘客。她本来还好奇了会儿为什么头等舱的人会出现在经济舱的候机厅里。
又觉得这种想法过于刻意地去分析身边事情,给她一种还没从游戏里走出来的感觉,还是想简单点比较好。
飞行了十三个小时后,经过昏昏沉沉的时差反应,终于在上午五点抵达了东海岸。
这是她第二次来到肯尼迪国际机场,也是第二次来到纽约。上一次是大三暑假的时候,纯属是出国见见世面。
林溪溪家里没什么亲人,父亲去世早。母亲是大学教授,在她大学毕业那年因为乳腺癌也走了。家里唯一一条狗,茉莉,她带不出来,送给了房东阿姨。
现在站在纽约的街头,倒真有一种茕茕孑立的心情。
在曼哈顿租房子很难,尤其是她一个只有两年存款的工作族。穷只能迫使她去皇后区中国超市广告栏扯广告条,租了一个House的合租单间,带卫生间。
虽然住不起曼哈顿,但是还好她的工作地点在市中心,离时代广场走路只需要几分钟。
国内的滴滴显然在国外还没有普及,黄色出租车是纽约的标志,唯一的特点就是贵,此刻她也只能拦一辆车送她先去公司报道。
司机是个带有印度口音的大叔,大概是刚移民过来不久,看起来十分热络地帮她帮行李。
“GraceBuilding,thanks.”林溪溪报上了公司名字。
司机确认了一遍位置:“Youmean1114aveheamericas?isitthere?”
林溪溪点点头,MONU是美国很有名的游戏公司,隶属于google旗下的分公司,是数千码农的梦想。能被选上,她也觉得不可思议,但多少也是因为能力在吧。
司机兴奋地和她聊天,都是亚裔长相,所以聊起来就更熟捻些。只是这种情况说的越多,之后给小费也要给得更多。
林溪溪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这座陌生的城市,曾几何时她听过别人说起纽约。“Ifyoumakeithere,youmakeitanywhereintheworld.”是美国白人对它的骄傲。
小李子演的《华尔街之狼》演绎了上世纪□□十年代纽约金融精英人士的纸醉金迷,如今的科技进步,程序设计也成了纽约经济的一大支柱。
而作为其产业之下的程序员林溪溪,她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只想苟全于现在的生活。拿着每个月五千刀的工资,普普通通地安居下去。
抵达MONU大楼门口,高耸入云的大厦遮挡住了冬日稀疏的阳光。靠海的城市吹来了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冷风,灌进她领口时硬生生让她打了个喷嚏。
来之前林溪溪已经在机场给她的上司劳伦斯·妮娅发过邮件,MONU内部很大,她的岗位是游戏编程。
纽约不相信眼泪,所以她没有倒时差的时间,执政直接上岗。
初入MONU,入眼可见的都是西装革履的通勤族拿着咖啡在写字楼里穿梭,电脑桌前的同事埋着头在做work.
劳伦斯·妮娅却与众不同,林溪溪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是个好相处的人。和纽约人固有的利益为先不同,劳伦斯·妮娅是加州帕萨迪纳人,最崇尚自由和不拘小节。
从中午买了份赛百味后,林溪溪就已经把行李箱放在一边,拥有了自己的格子间。
和劳伦斯·妮娅的工作默契简直出乎她的意料,一个下午她就从这位四十岁的美国女士口中学了不少当地俚语的脏话。
加州人说话最喜欢拉长调,尤其是劳伦斯·妮娅还是说唱音乐的忠实粉丝。
以至于林溪溪耳濡目染,正为自己的残缺代码秃头烦恼时,接到电话脱口而出一句,像是唱出来似的:“ThisisLin.What’supppppp?”
“........”
那端传来了良久的沉默。
林溪溪反应过来一看号码归属地,中国的,这是她一天前在机场交的那个朋友。
“抱歉,工作疯魔了。”她不好意思地笑笑,看了一眼办公室里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劳伦斯·妮娅,放低了声音去了茶水间,“你有什么事吗?”
宋时屿低声道:“Nothingespeciallyyyyy.”
林溪溪:“.......”
他发音是纯正的纽约腔调,学着她拖长调的时候总有种一本正经的诙谐感。
“别闹!”她听着脸红,嗔骂了一句。
也许是觉得他还是学生党,而她是工作族。两个人之间有点差距,所以总以一种过来人的长者语气。
宋时屿哑着嗓子笑了一声,低沉的声音从滋滋响的电磁波中传过来:“好,我不闹。刚好经过你公司楼下,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
美国不提倡加班熬夜,这种现象在中国看来也许很正常。但对于美国人来说,加班说明你的业务能力不行,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把事情完成好。
林溪溪看了看时间,五点整,格子间的人已经走了一大半。
本来两个人只是萍水相逢的关系,但刚刚那个搞笑的开场明显为两个人减少了尴尬,气氛很融洽。
“好呀,那你等我五分钟。”她说。
宋时屿态度温润:“嗯,不急。”
等挂了电话,林溪溪回过神来,她还有个大行李箱啊……
算了,估计就在附近随便吃点东西吧。
下了电梯,同公司的德州小哥跟她热情地打了个招呼。林溪溪看着这张脸,脑子里飞快反应他的名字,然而只记住了他那独特的西部牛仔风格的穿搭。
“Chill!IamJokesen.”他了然地笑笑,仿佛猜到了她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林溪溪无奈地摇摇头,把额前头发利落地往脑后一扫,她社交能力果然为零。
Jokesen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大门西侧那个亚裔帅哥是你男朋友吗?盯着我们很久了。”
“啊?”林溪溪下意识转过去,站在门口的宋时屿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一身冷肃感。提着一个挎包,肩宽窄腰腿又长,立在那背脊挺直,像是一个成功人士。
对上她的视线时,宋时屿眼睛弯弯笑了一下,还朝她挥挥手,又别有一副青年的学生气。
“现在只是朋友啦,明天见。”林溪溪跟Jokesen告别,拉着行李箱朝他走过去。
宋时屿绅士地伸出手拉过她的行李箱,动作熟练得仿佛他们是多年的朋友,然后带着她去了停车场。
林溪溪看着面前那辆大G,迟疑了几秒:“哇,你真的只是个普通留学生吗?”
宋时屿把视线从开车门的手慢慢移到她脸上,微微呆滞。难道这有露馅儿的地方?
他从小娇生惯养,在钱堆里长大,对富和穷没有太大感觉。他自认为今天穿得一身平价衣服,已经够普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