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无限体力的妙用(2 / 2)
“皮特?”很普通的名字,倒也附和这个强盗的外貌:“你以前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干起了强盗?”“我,我以前是种地的,但收成不好就逃难来了吃不上饭,被抓进了狂风寨中,就做起了强盗,我不想饿死。”皮特很委屈。
“种地的?”马修倒不在意他为什么当的强盗,他在意的是另一个事情:“你怎么会战气的?”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人,怎么可能有钱买战气学习,哪怕是最便宜,最差的战气。
“我,我们大首领,给的,寨子中很多人都学了,但只有一半人学会。”他如同被殴打的小媳妇一样,蜷缩在地上,回答马修的问题。
皮特的回答仍然没有让马修满意,他是不知道那个强盗山寨中有多少人,但其中必定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修炼战气的,哪怕战气的修炼比魔法更容易许多。
战气学习,越好的功法就越容易学习,但一个强盗山寨怎么可能会有那样的功法?
越去想越想不通。
“把衣服脱了,快!”
马修干脆不去想去,他狠声的命令皮特。
“啊?!”皮特在冰冷的长剑的威逼下,脸色发青的开始脱自己的衣服,直至脱得一丝不挂,然后慢慢转过身,把屁股对准马修撅了起来:“请大爷您轻,轻点。”他的脸上流出了屈辱的泪水,但丢掉屁股的第一次,也比丢掉命要强不少。
马修狠狠一脚在了皮特的屁股上,将他踢得趴在了地上骂道:“谁要你的烂屁股。”他蹲下三下五除二将两具强盗尸体扒了个精光。
但三个强盗身上,却连一个铜币都没有找到:“穷鬼!”然后朝着趴在地上,撅着的那个光屁股,又是一脚。
“穿上衣服。”马修命令道。
皮特原本还等着马修享用自己的屁股后,能好心的放过自己一命,但听到马修让他穿上衣服,心都凉了,想着是不是让自己穿上衣服后再杀自己。
直到马修又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后,他才缓缓转过身穿起自己的衣服来,看着那两具光溜溜的尸体,心中悲痛欲绝,想着一旦能逃脱这次,就再也不当强盗了,回去种地去。
等到皮特将衣服穿好,马修又让他用他大哥的衣服,将剩余的衣服鞋子和三个强盗的武器都捆好,只留下两具被扒得一丝不挂的尸体外,让皮特全部背在背上。
等皮特背好后,马修用那强盗大哥的裤子,将皮特两手捆好,拉着他走。
皮特算是三人中最弱的强盗了,战气少得可怜,就算有武器,都不是自己的对手,更别说现在双手被缠上了,哪怕皮特想逃跑,以他的速度,也跑不过自己的。
这是马修刚想到的,地下神殿中,他之所以没能将那些装备和衣服带走,就是为了方便活动,而且自己的负重太低了。
现在则不一样,皮特虽然战气很低,但毕竟是强盗,常年活动,体力还算好,作为牲口背负装备来说,刚合适,而且皮特是强盗,不管自己怎么使唤他,就算现在一剑杀死他,对自己而言,也毫无心理负担。
只是可惜了地下神殿中的那些装备了,不过马修可没想着再回去,他更想早点回森罗城去,此时母亲肯定以为自己遇难了而伤心呢,毕竟自己在迪迪他们眼里,自己是被被一条极为凶狠的风狼追着的,如果护城卫来找自己,说不定还会遇到大地之熊。
没有人会认为自己一个初级战士,哪怕跑得快,就能在大地之熊的手中逃生的。
“我~是一个大帅哥,大帅哥,大呀嘛大帅哥~嘿。”
皮特不知道牵着自己的这个人唱的什么歌,这人没有立即杀死他,他就安心了许多,他也没想过找机会趁机逃跑。
从第一次见面时,到现在,这个年轻人脸上就没有露出任何疲惫的神情,就连动作都没有因为体力的消耗而减缓。
皮特以前在寨子里曾听说过,有些年轻的天才年纪轻轻,就强得和怪物一样,他们修炼一天就抵得皮特修炼一个月甚至一年了,以前他听到时,还觉得他们夸张,但现在却没有这么觉得了。
他从没想到过,这个自己刚看见时,一副穿着破烂,灰头土脸的年轻人,就是山寨中流传中的年轻怪物。
如果早知道的话,当时自己就应该有多远跑多远的,毕竟当时这个年轻人似乎当他们是佣兵,并没有想杀他们的打算。
“喂,你知道通往森罗城的道路在哪里吗?”走了一段后,马修突然想到,这个皮特既然是这里的强盗,那应该对这附近很熟悉,立即回头问道。
只要找到大道,那就不用担心了,很快自己就能回到森罗城的,虽然从森罗城出来了一天,但毕竟自己是用双腿跑的,而不是坐车,距离森罗城应该也不会太远。
“森罗城?”皮特用被裤子绑着的手,为马修指了路:“往那个方向有个村子,村子再往前走,就能看到大道了,沿着大道向那边走,就能到森罗城了。”他是文盲,不懂什么东南西北,只知道前后左右,因此只能大致的为马修指道。
马修谅皮特也不敢骗自己,立即牵着皮特往村子的方向走去,等到了村子他就可以花点钱补给一些食物和水了,一天多没喝水了,他口干得要命,之前又吃了烤狼腿和烤兔子,还跑了这么久,又接连战斗。
“我~是一个大帅哥,大帅哥,大呀嘛大帅哥~嘿。”
知道即将能够回家,让他心情顿时愉悦起来,继续哼着他自创的歌,虽然因为喉咙缺水,声音有些发哑。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