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变色(求月(1 / 2)
林恩穿上西装,推门离开凶案组。从口袋里取出耳机,马上拨通了查理的电话。
“嘿,查理。我需要你帮助,以警局为中心,找一个叫周尼森的家伙,他应该还没上车。”接通电话,林恩马上让查理用ct一s系统找一下对方的位置。
林恩来到警察局外,周处看了看已经没有了,但警局对面就是一个广场。即使是晚上的时间,仍然有人在这里转悠。
如果有人来接他看到也不敢在警局门口停留,林恩知道对方八成是向左或者向右了。
“林恩,对方马上要上车了,一辆蓝色标志轿跑,就在拐角处,车辆坐标定位发到你的手机上了。”
查理的声音出现在耳机里,让林恩一下子掌握了对方的位置,这下他就不着急了。他也不能将对方堵在门口,这可能会涉及暴力威胁等问题,对方也有权力将自己起诉。
但现在林恩已经掌握了对方的位置,就可以慢慢来了。
林恩来到自己的车前,上车准备好。看着对方的车已经启动,林恩远远的跟在对方的后面,接近一个街区的距离。林恩慢慢跟着对方已经来到了唐人街,但对方并没有停下。反而一路向着布鲁克林大桥的方向开去。
林恩猜测这小子应该是有一个自己的小基地之类的,不然应该不会去布鲁克林区,但这对于林恩来说简直是大好机会。
“查理,我准备先在唐人街停一下。然后把我之后的行车痕迹在ct一s抹除。”林恩将车开进了一条没有摄像的小巷子。
之后又从另一头串了出去,这样可以让林恩有一个不在场的证明。否则内务部一定跟审问吉米一样,可能会盘问自己。
林恩开着车沿着查理给出的最佳路线,一路向着周尼森的位置开去。本来周尼森已经是准备招了,但丹尼进来后对方又瞬间改变了想法。
林恩距离对方还有三个街区,尼森也停了下来。林恩知道尼森停下来的街区是一个墨西哥裔的街区,这里有着数个墨西哥黑帮。如果尼森在这里准备了一个房子倒是确实比较聪明了,但林恩也得小心一点。
林恩开着车来到了尼森的车后面把车停好,将自己的外套脱去,警徽塞到了裤子口袋里。林恩将衬衫塞进裤子,露出枪带。
拿出自己的格洛克17,“咔哒”一声响确定了枪膛内有一颗子弹,检查了一下弹夹满满十七发。一切心里的不安,都可以通过充足的火力来解决。
林恩从左边副驾驶的储物盒里翻出一只消音器,虽然实际消音器并无太大作用,但聊胜于无,起码可以把开枪的声音变成其类似汽车爆胎的声音。又从里面翻出来一个他已经很久没有用过的东西,泰瑟枪。
泰瑟枪也就是俗称的电击枪,这玩意就是一般巡警在没有受到致命威胁的时候,在七米内非杀伤制服歹徒的小道具。这玩意在某些时候相当好用,而且上面有一个按钮,这东西可以当做电棍使用。
林恩在警察学校的时候,每个人都尝试过这东西的威力。
林恩至今还记得当时的场景,弗兰克在身后提示三声,“泰瑟c泰瑟c泰瑟c”
然后林恩一下子被击中,即使有所准备。整个五秒的感受仍然是极其的痛苦,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身体很难动弹,基本不受使唤,大脑基本失控。但这东西在他成为凶案组的警察后,就再也没有使用过了。
他的衬衫里面永远穿着一件软质的防弹衣,地狱手枪子弹是没有问题的。生活不是小说,只有把自己的枪械检查好,才不会在关键时候出问题。做好一切准备,林恩将枪放回枪带。
“查理,给我指路。”
林恩深吸一口气,下了车。夜晚的墨西哥社区算的上是十分热闹。林恩作为一个亚裔出现在这里也显得十分扎眼,个墨西哥人坐在门口一起喝着啤酒,林恩的出现一下子吸引了一些人的注意力。很多墨西哥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林恩身上,亚裔在这边的代号就是有钱佬,人傻钱多。但林恩身上还带着枪带了,这一把枪也一下子让绝大多数人打消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