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第十二章(1 / 2)
次日一早,李明夜在吃过了鲁卡斯尔太太准备的西红柿、香肠和鸡蛋之后就告辞离开了,这个妇女一直跟着她,坚决不让她单独行动,而所幸的是她另有计划。在离开之前她见到了小鲁卡斯尔。值得一提的是,她是从窗子边上见到这个孩子的,而当时小鲁卡斯尔正在用一个打火机饶有兴致地烧着什么。她记下了那个位置,在出去之后瞟了一眼——那是一只全身绒毛被烧的一根不剩的禽类幼崽尸体,根据喙、体型和脚爪来看,应该是鸡。
即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前任咨询侦探还是深深地望了一眼这不超过5岁的孩子。而小鲁卡斯尔在接触到她的目光之后却没什么特别反应,他只是阴郁着一张脸瞟了她一眼,随后就阴沉沉地走进了他的家里。
李明夜所开来的车已经被停到了院子里,显然是早上的鲁卡斯尔先生出门时停放的,但这种似是而非的“体贴”却透着深深的警惕,鲁卡斯尔宅的仓库和车库显然是不对她开放的。
李明夜彬彬有礼地同鲁卡斯尔太太告别,并极为耐心地听从了她那磕磕巴巴的指路,随后坚持地留下了汽油钱和住宿费才离开。灿烂的阳光驱散了她在鲁卡斯尔宅中染上的那一丝深刻的寒意,她习惯性地检查了一下车辆,随后才上了车。但是她并没有直奔温彻斯特,而是先去了距离鲁斯卡尔宅并不远的那一处湖泊边上。
风声平静,阳光灿烂,湖边的空气饱含着温润的潮湿水意。但李明夜的目光却是直直地落在湖边那柔软茂密的草地上——所有青草被匆忙踩踏而造成的柔软折痕,都如同一个放映机一般,将昨夜鲁斯卡尔的所有行动都暴露了个彻底。
她没有下车,掉头就驶向了温彻斯特警察局。此刻这已经不再是诱拐案或者失踪案了,这就是谋杀案,处心积虑的谋杀或是虐(防和谐)杀,甚至这样的谋杀不止一项,可能延续了数年……不知多少条来自异乡的鲜活生命,或许都静静地沉睡在这风光幽雅的小湖泊里。那些死者或许是流浪汉、或许是偷渡客,是社会最底层最无人关注的存在,所以他们沉默了那么多年,从来不曾开口。
直到现在,直到今天……这一切终于可以大白于阳光之下。死去的双眼可以闭上,而他们的灵魂终会欣慰地离去,去往属于他们的天堂。
在有些时候,官方的身份反而会成为一个难言的阻碍——地方警察局从来不希望苏格兰场插手他们的案子。如果破案成功,苏格兰场会获得所有的功勋,而如果失败的话,那么承受责难的就是地方警察局了。温彻斯特警察局或许不介意在苏格兰场的雪莉·李有所要求的时候,提供一些资料拍拍马屁什么的……但是他们很介意雪莉·李出现在犯罪现场,直到他们破案为止。
所以当他们接到匿名报警电话,声称报案人在某个郊区小湖泊看到有人将疑似尸体的某个东西抛入湖中之后,接线警官在报告的时候,不免看了看坐在一旁的苏格兰场新任传奇一眼,显得有些踌躇。
李明夜和气地冲接线警官笑了笑,解释了一下自己出现的原因:“你可以尽管畅所欲言,我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不过是一起微不足道的讹诈事件——我是来这里旅游的,你们也知道,他们总是认为住在郊区的人不可信,坚持让我住在大城市里,可是我本人更喜欢那些田园风光。不过这都是一些闲话,我来这里只是想请鉴识课的警官帮个忙,证明我所租的车的GPS损坏与我没太大干系,以免使我的存款遭到租车公司的敲诈。”
这种明目张胆的公器私用行为显然是令人诟病的,但是正是地方警察局心中的“苏格兰场风格”。平和的高高在上、倨傲的漫不经心,那种极有教养的温文尔雅也掩饰不住那种高人一等的劲头。当然,苏格兰场可以称之为国之重器了,他们也确实有那个资本在地方警察局面前摆摆派头,但显然这种派头不是很讨人喜欢。
接线警官又看了看自己显然有些不耐烦的上司,只好结结巴巴地将那匿名报警电话重复了一遍。当他说到疑似抛尸地点的湖泊的时候,原本显得有些漫不经心的李明夜却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
“噢……M3公路附近?鲁斯卡尔与道格拉斯农庄附近的那个湖泊?”李明夜饶有兴致地追问,“这两家里头似乎有一家在网上登了家庭旅馆的广告?昨天我仿佛是看过这两家的资料的,只是最后我仍旧住到了酒店里。”
当地警察局的警长显然有些不耐烦这个爱好东拉西扯的伦敦来客了。他忍着气站了起来,为了摆脱这个讨人厌的女人,他宁愿亲自去那个该死的小湖泊边好好打捞一通。而在琼斯警长的心中,他也从心底里不认为这个女人真就有那么多令人称奇的功勋。
指不定是什么权钱交易、桃色交易呢……警长先生不乏恶意地想着——看她那理所当然指使人的派头!
李明夜挑着眉,仍旧维持着她那令人厌烦的神色——这还是和夏洛克学的,如果要为这表情取个名字的话,大概就是“你们这些普通人每天都在做些什么傻瓜事儿”。她打量了一下这位警长的行为举止,判断出对方的意图之后,就相当洒脱地打算功成身退了。
毕竟抛尸在住所附近的湖泊中真的不是什么好主意,而没有幸存者,她来此的目的已经宣告破产了。这并不是什么疑难离奇的案子,只要找到尸体,警方必然会先对抛尸地附近的人家进行排查,到时候此事自然也就水落石出。
如果说这事儿真有难点,也就是难在事发前先确定凶手,和配合伦敦那边迈克罗夫特的计划上了……李明夜百无聊赖地想着,决定稍微放松一下自己的神经,真的留在温彻斯特旅个游什么的。
哦,当然,首先得把租车公司的罚款给付了。
李明夜这么想着,索性就先一步提出了告辞,同时留下了一个善意的提醒:“你们知道的,我就住在维塞克斯酒店,如果需要我帮忙的话——毕竟旅游这事儿对我来说真是太无聊了……对了,我得提一句,如果真的是抛尸在湖里的话,你们完全不必指望它会自己浮起来,最好直接派遣蛙人把湖底筛一遍。”
次日,维塞克斯酒店的某个套房中,李明夜正相当无聊地坐在窗边,就着深秋的阳光读一本有关建筑的书,同时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手机视频那一头的伦敦病房二人组说一些闲话。
“啊,看看这个提问……‘所以死者留下的’rache’到底是什么意思?总觉得很有深意。’——哦,得了,博客作者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我是约翰·华生,而不是‘福尔摩斯和李’!”手机那一头的约翰显然正捧着自己的电脑看着自己博客底下的留言。
在病房里百无聊赖的约翰终于坚持把有关那位粉衣女士的案子更新完了,顺便提一句,其中隐去了一些东西——比如在他的博客中,那位凶手司机最后是被逮捕了,而不是和‘恐怖组织的炸(防和谐)弹客’合谋,将故事中的侦探和他的助手炸进了医院。他还相当浪漫地给这个案子起了个名字,叫做“粉色研究”。
不得不说,博客作者和读者比起来,显然是有更多的福利的——很显然,作为作者的约翰在案件中一旦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可以随时请教与案件有关的两位聪明人。当然,这也导致了他“偏向抽象化、概念化”的博客故事被他的舍友批评得一团糟,并被眼高于顶的小福尔摩斯先生称之为“将严肃的、逻辑的案件处理过程”变成了一部“猎奇小说”。
所以这一次约翰根本就没有提问夏洛克——夏洛克也不在,他被推走去做检查了——而是把饱含期待的眼神投向了手机那一头,看上去更好脾气也更好说话的那位女士。他问道:“所以,雪莉?你知道那个‘rache’是什么意思吗?”
“嗯?”李明夜抬头看了那手机一眼,“我的确不知道,不过我现在可以试着‘知道’一下。”
她垂着眼皮思考了一会儿,才再次开口了。
“首先,既然我们已知凶手和死者并不认识,那么这个‘rache’显然就不会是所谓的‘复仇’了。那么最有可能的是什么呢?很显然,这是一个没写完的单词,而根据死者的力气,可见这个单词不是很长,可能就只剩下了一两个字母。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Rachel’,这是一个女用的名字。”李明夜把书放到了一旁,手指对抵地将双手放在交叠的膝盖上,微笑着说道:“而我回苏格兰场之后翻找了一通死者的生平,其中有一个地方引起了我的注意——死者曾经有一个流产了的女胎,死者曾为其取名为瑞切尔。”
“但是你要知道,死者是一个风流成性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是不可能在死前缅怀一个死去了十几年——或者说,从未活过的女儿的。她很聪明,非常聪明,周旋在众多情人之间,所以这个名字一定另有寓意。你还记得吗?夏洛克找回来的那个行李箱里并没有死者的手机。”李明夜顿了顿,方才继续道。“倘若我是凶手,要丢掉死者的箱子的话,我会将她所有的东西一起丢掉的。死者身上没有手机,箱子里也没有手机,那么她的手机到哪儿去了?”
“在凶手那儿!”约翰脱口而出,“夏洛克曾经提过,死者应该是将她的手机藏在了凶手车上。”
“夏洛克说的不错,死者是个十分聪明的女人,她自从知道了大难临头之后,就决定给警方留下线索了——我倾向于死者将她的手机藏在了座位的夹缝之间,那是一个不易察觉的位置。而‘rachel’和‘死者的手机’这两个要点排列在一起的时候,你会想到什么?”
“呃……”约翰思索了一下,最后还是徒劳无功。他耸了耸肩,半开玩笑地说道:“给在天国的女儿打电话?”
李明夜瞥了他一眼:“显然不是。”
“好吧,那到底是什么?”
“你该多动动脑子,约翰。”李明夜无奈地叹了口气,继续解释,“说真的,这不难想到。根据死者的信息,她用的是一部Iphone手机,而Iphone是有‘查找手机位置’这个功能的。很明显,这位女士将她的手机变成了一个定位装置,而rachel就是她邮箱的密码。如果我们登陆了她的邮箱,就可以根据在线定位寻找到她的手机。”“Wow……”约翰张了张嘴,又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