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黑钻王冠(1 / 2)
我喜欢走在大街上人少的地方,漫无目的的,好似遵从千百年所遗留的习性漫无目的的寻找,在无人的街角数着脚步跳跃步伐实现永无结果的等待。
最喜欢的街角,最喜欢光顾的小店,像是遵循因为喜欢而形成的的奇怪癖好,这样的巧合使我频频光顾这里。这里像是喧哗的闹市中唯一安静的一隅,也许正是在这样的繁华的驱使下,我才越加的喜欢这个小小的街角。
手里是一时兴起买下的黑钻皇冠吊饰,依旧是数着脚下色彩斑斓的石砖跳跃着的步伐,却差强人意的被意外打乱了节奏。
从没想过在这样的街角会有这样的相遇,也不曾想过会意外的撞上完全无辜的行人,而我那值得我高兴的跳跃着步伐的小礼物,也早在这一撞下脱离它本该存在的轨道。
玛丽皇后如果因为在无意间被路人轻轻一撞而丢失她的皇冠或许会感慨至泪流,可惜我只是万千平凡人之一,而我丢的也只是一时喜欢的普通挂饰而已。
或许人们因为生活而拥有太多感慨,而我的感慨明显多于生活。
这样愚钝的性格,总是会引发或多或少的错过与慢镜头似的短歌。
与之对应的,我用更慢半拍的动作才发现“路人”长长的刘海下是明亮的好似桂冠上的黑钻般深邃的眼眸。
男生的话,最美好的形容词是什么呢?
或许是受我的天马行空而困扰,更多的是不明所以的表情。
他看着我愣了愣,然后突然笑开了,清秀的脸上不着痕迹,我顺着他指给我看的地方着实的眯了眯眼,这才发现本该属于我的黑钻皇冠在他的外套上散发着更加耀眼的光芒彰显着与其主人的适合。
“一样的?”
他认真的点了点头。将本属于我的那一份还给了我。
对此我无话可说,街角的小店想必不是因为我这唯一的顾客而存活至今的,生产商也不会同样的商品只生产一个。
所谓的巧合,大概就是带着同样的黑钻皇冠的他无意间被同样拿着一样的黑钻皇冠的路人撞到吧。
我愣愣的看着被我撞到的路人起身给了我一个清爽的笑,呆呆的停顿了数秒,也许巧合会衍生所谓生活中的不可能,而能成为世界中少数中彩票的碌碌无为者,或许对我这样运气极差的渺小人物而言可以媲美奇迹。
我一直认为,简单的笑容才是最美好的,而叫朝日的他的笑容,是纯粹而干净的更甚者。
像是惯性的相识,戏剧性的每天都会在相同的街角相遇的连尴尬的麻烦都无需再整合。
从没想过狗血的言情剧会突然有一天在我那安静的街角上演类似于罗曼蒂克的邂逅桥段,直到类似的事发生并持续有几周之久,我才真切的理解巧合这种一半是玩笑,一半是恶作剧的东西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每次离开店里低头数到27步,总能看到他那双刷的很白的红白运动鞋。
这样好似魔法般的相遇让我这个除了发呆还是发呆的脑袋都不禁考虑惯性与巧合甚至是关于地球引力有关的一切东西,简单的想,我们之间并没有专门用来拉近距离走到同一点的细绳,相较对于数学和物理这类只要是看到有关数字的学科便眩晕的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我,实在想不通我那没有逻辑的应景几跳怎么会引发如此惨烈的结果。
简单的测试什么的,往往都会得到更加不一样的结果。
每每看到有人费尽心思的去证明什么的时候,总要笑着说着他们的愚蠢,而自己也正是做着类似的愚蠢的事为了去否定什么。
让人头晕的小学数学里有写,这是与证明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反证法。
一个人正当自作聪明的去改变习性另有所图时,得到的一般会是与之相反的让人麻木的逆反应。
意有所图的我这样决定了,并反复的告诉自己,十分钟,只晚走十分钟。
所以我讨厌所谓巧合,我因为看上一直黑色的皇冠自动铅笔而推迟了更长的时间,结果本来的十分钟被我临时变更为二十分钟。让我尤其乍舌的应该时候来的巧合了,相对与我的晚些离开,再次看到朝日时的心情复杂的已经不能用复杂这个词来形容。
如果尴尬这个词能形容我的心情的话,那当时再次看到朝日的时候,我的想法已经可以对比至往生成佛。
二十分钟,提前或是延后,最后只是让相对的时间停止不改变而已。
互相寒暄过,问后才晓得,只是单方面的提前或是延后事件只是枉然,我怎么可能算到对方也抱着同样的想法提前到了这个必经之所?
只是在几周前的那偶然一撞后,条件反射般的注意到从来都未曾注意到的总是相遇的人而已,这样简单的事我到最后才晓得,我只是要离开街角,而他恰巧要前往。
曾经嬉笑的想,这样长年累月的相遇在同一个地方,没有撞到头破血流或是撞到知觉麻木真算是一个奇迹了。
轻描淡写的笑,我叫林寂晓,他叫凌朝日。
同样喜欢街角的小店,在某年某月末日狠狠地撞了一次后,理所当然的成了朋友。
生活依旧冷淡的好似白开水,不管咽几口都是淡然无味。
孤僻如我,日子依旧是不问世事的庸庸碌碌的过。
除了知道同一个小区里有一个叫朝日的同伴,学习之余便是每周四天都一起埋进街角的小店里沉浸于寂寞,便对这里一无所知。
相对于每次的不期而遇,稍微熟悉的我们会有意无意的互相约好到街角的小店,不管是文具或是饰品,我们意外的保持了一致的步调,爱好,审美观,这些相似减少了很多平时与朋友之间的争吵。
曾经被这样的评论过,林寂晓,是个怪胎。
这样什么都有些怪异的我,也是在那段日里养成了疯狂收集皇冠饰品的习惯,最喜欢的,依旧是那有一抹幽冥之感的黑钻皇冠。
我的变化也只是每次一起去小店时有意无意的换下满是颜料或油渍的灰色毛衣,在街角多停留几秒等待朝日出现。
或许一旦相似的生命体出现,就意味着相同的选择。
曾经看过类似的文章,越是自己没有的东西越是吸引自己向往,故事中,那些悲伤地帝王无疑的被他们身边的一抹抹清朗的光吸引,因为喜欢而向往。
朝日本身并不像他的名字般明亮,但他却有他本身独有的特色。
他经常笑的很淡然,像是夕阳余晖般的温暖。
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样怪癖的我很喜欢朝日的笑容,相对我没有的,那些爽朗的笑容就好似黑钻皇冠的光芒让人不禁神往,那些不曾拥有的清淡色彩与宁静对我总是有着无限的吸引力。
生活中伴随着类似恶作剧般的缘分,有些写进了月老的因缘侧传为美谈,而有些,注定简单的不值一提,甚至会因其中的恶趣味而慢慢腐烂。
一直觉得其实生活只是上帝的一场游戏,作为渺小的人偶,我能做的,大概只有悄悄地告诉他老人家其实他真的是全世界最最找抽的人。
创造了那么多的偶然与巧合,为什么其中的必然永远看起来如此薄若,即使有理由也是如此不堪呢?
最让我不满的,或许就是我吐槽了那么多,而他却从来没有回应过一次。
原来,生活就是巧合的恶作剧集合体。
像是应验了这句话般,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睡过头。
在面临有生以来第一次迟到的危机下,我毅然决定走一条我以前从来没走过的近路。与此同时,我站在不知道是南是北的交叉口一脸茫然的看着最靠近自己的一棵小树发起呆来。
我想:这大概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早知如此还不如卯足劲去挑战自己的脚力,估计现在给我一天时间我都找不回原来的路了。
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突然听到宛如天神救世般的声音从天而降。
他说:寂晓,很急么?我载你吧。
我回头,看到朝日的时候不禁像是走丢了许久的孩子突然见了妈般感激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看得朝日哭笑不得。
我想伟大的背影就是相当于朝日骑车时的背影相似的东西。
因为朝日的关系,我化险为夷的逃离了迟到的魔爪,同时免遭了一次训导主任吐沫横飞的亲切接待。为此我献殷勤般的对他挥挥手说再见,并给他了一个我自认为是有生以来最灿烂的笑脸。我估计我当时的笑容一定很难看,朝日他一定是看到了我的蛀牙,因为我第一次看到他不再是淡然的笑,像是看到什么可笑的东西后情不自禁的笑,我也是第一次看到他笑出牙齿,整齐而洁白。
从那次以后的每天放学,我都能看到朝日在学校附近的地方等我,依旧是那辆蓝色的自行车,一改淡然的脸,换而则是很爽朗的笑。
我和朝日也从同伴变成了佷要好的朋友,并且友情日益丰厚,不过,令我身边的朋友惊奇地,我们除了是朋友还是朋友,没有任何进展,用他们的话讲,这么罗曼蒂克的开端却有这样煞风景的结局,实在让人嗟叹。
我的答案却是一个狗血的开端换一个清静的安稳结局却是不幸中的万幸。
像是情人或是别的什么,对我来说或许只是书面上的荷尔蒙过高升华到超越理性般的文字的释义,可以的话,朋友这词在早期也不过是类似浮云的不真实物质。
朋友之初,就是共同的爱好与理解的救助。
如果说是走狗屎运的话,突然觉得自己最近踩狗屎的几率也太频繁了点。
我收到一封信,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没有署名却好死不死的是一封情书。
同桌略有感慨的说我长大了,一边还不顾我感受的顾影自怜般问着自己该怎么办。
他的这番话把我恶心到不行,用膝盖想也知道是恶作剧。
虽然自尊心作祟,我曾经小心的暗示过朝日,不过不巧的是他一点反应也没有。看样子也不像是他的所作所为。作为此次事件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我无奈的边想着膝盖是多余的,边对始作俑者进行惨无人道的内心诅咒,像是看到井盖时会条件反射的诅咒对方掉进井里,一边还要祈祷着如果信是朝日写得这些诅咒千万不要应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