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第十七章 世人皆惧断肠物(2 / 2)
孙小红道:“这是阿飞捡到的孩子,叫乔期,这孩子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有点怕生。”林诗音脸色柔和起来,对着乔期笑了笑,让人摆了可爱精致的糕点上来。
龙小云上前一步,乖巧地唤道:“舅舅舅母好,阿飞叔叔好。”最后朝着乔期温和的笑了下。
李寻欢有些意外,更多的是欣慰。
孙小红则因为龙小云的“舅母”羞红了脸。
林诗音心照不宣地笑,请李寻欢和孙小红到里屋说话,阿飞和乔期被留了下来。
乔期一直看着龙小云,他也想不到龙小云会变成这样,虽然年纪还小,但是温文尔雅的气质已经非常明显了。
龙小云注意到乔期的视线,见这孩子长得可爱,捏了一块糕点递给他,“叫乔乔吗?多大了?”
乔期:“……十岁。”
比他还小四岁呢,看着比十岁小一点,竟然这么大了。
龙小云得寸进尺地想要摸了摸乔期的头,被他躲开了。
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少年当成小孩子也就算了,绝对不能被摸头!
他也不觉得尴尬,好脾气地笑了笑,作为主人家和阿飞说话。
阿飞本就沉默寡言,但是出于礼貌,所有的话都会很认真的回答,两人偶尔交谈几句,气氛也还算好。
乔期三杯茶下肚,李寻欢和孙小红才出来。
虽然说李寻欢已经放下了对林诗音的感情,但还是习惯性担心了下他们母子的安危。
林诗音没有说话,只是笑着看向了龙小云。
龙小云会意地走过去,道:“舅舅放心,我会保护好娘亲的,他们没那个胆子来捣乱。”
李寻欢越发欣慰,他看得出来龙小云并没有恢复武功,身上也看出内力的痕迹,但是在他的腰侧却别着一支虫笛。
他想到曾经帮过他的曲岸持和乔期身上都有这样的虫笛,听说苗疆一带的人擅长用蛊,都要我们虫笛来操控蛊虫。
乔期和曲岸持一看就不属于中原的装扮他可以理解,可是龙小云又没有去过苗疆,又怎么会操控蛊虫呢?
他看起不经意间问了句:“你何时学会了用蛊?”
龙小云自知自己前科太多,曾经还对李寻欢动过手,怕对方误会,连忙将师父的事情说了出来。见李寻欢听完后神色没有变化,他心下松了口气。
李寻欢笑道:“说不得是曲兄弟的师门呢。”
“我也听过曲前辈的事,想来师父和曲前辈是有些渊源的,只是可惜,”龙小云叹道:“师父三年前不知所踪,至今杳无音信,我着实担心她……”
李寻欢宽慰道:“吉人自有天相,或许你师父只是回去了,往好些方向想,日后你们一定能够再见的。”
龙小云笑道:“承舅舅言。”
李寻欢踌躇了会还是问道:“你父亲他……可有消息?”
龙小云的表情一滞,张了张嘴想要说话就被林诗音打断了。
“我们也不知道他的下落。”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是吗。”
他对林诗音道:“以后你们母子多多保重。”
李寻欢他们离开后,龙小云道:“娘,为什么不告诉他们父亲……”
林诗音道:“那是你父亲的意愿,他是愿意才去做的并不是想让谁知道才去做。”
龙小云道:“可是父亲他为了舅舅……起码要让舅舅知道,父亲最终无愧于他。”
林诗音不知道想到什么,脸色有些怪异,龙小云没有注意到母亲的表情。
林诗音最终叹了口气道:“李寻欢根本没有怪他,只是你父亲心里愧疚罢了,这件事不要再说了。”
龙小云沉默了会,最后点了点头道:“孩儿知道了。”
乔期跟着李寻欢他们三人寻了一处人烟稀少的山林,孙小红请了工人来,半个月就造好了三间木屋,粮食、被褥、衣服、摆设等全由她一手包办。
阿飞随后离开。
两个月后,孙小红和李寻欢成亲,阿飞从外面带回来一坛酒和一柄飞刀给他们做成亲礼物,给乔期带了一串糖葫芦。
乔期则送给孙小红一套苗疆的头饰。
阿飞待了三天又走了。
孙小红继续教乔期识字写字,偶尔外出采买还会给他带玩的吃的。
李寻欢有一天问他想不想学小李飞刀,他自然答应,然后孙小红也过来凑热闹。
渐渐的,阿飞回来得越频繁,会给他们说外边的事,还说江湖给他一个称号,叫飞剑客。
房子后面是孙小红爷爷的墓碑,听孙小红说是当初为了阻止上官金虹受了伤,之后便没有熬过去。
他经常看到孙小红背着李寻欢偷偷在她爷爷墓碑前抹眼泪。
他想,孙小红应该很舍不得她爷爷吧。
五年过去了,乔期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变,还是十岁模样,再迟钝的人也知道不妥啦。
只不过乔期没有说,他们也就都当做不知道。
后来乔期直接用毒哥的体型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惊讶了一下就平静了。
乔期为他们的平静松了口气,或许是一开始就接受了乔期的异常,所以在他用曲岸持的形象出现的时候,李寻欢和孙小红还有阿飞都没有那么难以接受。
只不过李寻欢感叹了下,原来当初的曲兄弟竟然是乔期。
又过了五年,乔期向他们提出了辞行,说他想去其他地方看看。
孙小红很舍不得他,给他收拾了几身衣服和吃的。李寻欢叹了口气没说什么,只是叮嘱他不要被人发现异常,转身送了他十柄飞刀。
阿飞依旧一脸淡然,但在临行前,和他打了一架。
两人都没有输,也都没有赢。
乔期走后,他没有回去过一次,偶尔会收到孙小红的信,外加李寻欢和阿飞在信里的几句话。
天南地北,只要是乔期没有去过的地方他都会去看看,一年、十年、二十年,他的身体一如既往的健康,补天心法依旧对他起作用。
而系统仍然没有任何动静。
一路上,他杀过人,也救过人,有了足够的生命值他就兑换一棵化形草,能够使用完整的人形后他才会去一些城镇。
晚上的时候,他偶尔看到月亮会想李寻欢他们在干什么呢,他们还活在这世界的某一个地方吗?
又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他听到说书先生在说小李探花的故事,在说飞剑客的传奇,接着又变成了其他英雄。
江湖更迭,那些熟悉的人慢慢离开,只有他还活着。
他想到孙小红教他使用暗器,却发现他很有天赋。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和轻巧不吃力的武功,孙小红也不例外。
她的暗器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天赋,只是他经历的世界积累的经验,还有上个世界作为唐门留下的一些习惯使得他学得很快,毕竟比暗器又有谁比得过唐门呢?
在李寻欢身上,他觉得人生并不如他想象的那么痛苦,无论长短都可以发现轻松愉快的记忆,杀人也并不都是丑恶的,他在李寻欢身上发现了许多美德。
那个被称为一代传奇的飞剑客也不在了,他记得对方的表情永远都是冷淡的,偶尔却会露出很温柔的笑。他的腰也永远是笔直的,像一把出鞘剑,只是在他们面前,他会下意识收敛外露的锋芒。
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路,披荆斩棘势不可挡,在他的眼里好像从来不会出现迷茫。
乔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地方,他的面容不会变老,所以他在一个地方也不会待很久。
有时候换一个地方他会换一套容貌,以至于他认识的人很多,真正的朋友却没有几个。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预感,他没有再去别的地方,他按照地图去把桃花酿挖出来,然后回到了当初隐居的山林。
他看到木屋有些破旧却依然整洁,木屋后面有三个墓碑,一个是天机老人的,一个是阿飞的,另一个则是孙小红和李寻欢的合墓。
他给每一个墓碑倒了杯酒,然后自己灌了一口,顿时被呛得直咳嗽,没一会便头晕眼花浑身发热,淡青色的蛇尾从身后显现。
乔期弯了弯唇角,突然听到前院里有声音,却没有精力再去想是什么人,眼前突然一黑眨眼就换了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