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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那只小凤凰(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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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的捕头自称金九龄,把他从头看到脚,眼睛在众多尸体上一一掠过,啧啧有声道:“我当捕头已有二十载,阁下是我至今为止见到的胆子最大的贼人,皇城脚下犯案也就罢了,怎敢闹出这么大动静?你可知这宅子离六扇门多近?莫不是在故意考效我金某人的轻功造诣?”

人要倒起霉来,还真是喝口凉水都塞牙。大半夜的,刚好落在凶案现场,刚好凶手遁走了,刚好官府就在附近。荆无命仰头望天,怅然道:“人不是我杀的。”

“阁下是在说笑话不成?你半夜不睡觉,为何出现在此处?你说人不是你杀的,那凶手呢?”

行走江湖最忌讳的就是跟官府有牵扯,更何况他初来乍到,对此世一点了解都没有,连星河也不见了,于是荆无命决定稍微解释一下。

他将自己的剑□□,夜忽然冷了三分,抬手一挥,满地霜雪,然后这把剑就架在了金九龄的脖子上,他甚至还没反应过来。

荆无命道:“我杀人从不见血,这就是证据。”

哪怕自己的脖子贴着剑,血液凉得像要结冰,金九龄也丝毫不慌,他大喊道:“所有人都让开,让他走!”

荆无命是个杀手,他所有的智商都集中在如何杀人的事上,对其他的人情世故很不在行,捕头让他走,他就走。他认为自己的解释简短有力,合情合理,已经充分证明这血淋淋的作案现场跟他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捕头让他走也绝对不是他把剑架在人家脖子上的缘故。

第二天一早,荆无命用身上最后的四个铜板买了两个肉包子,还没吃完就看见了自己的通缉令跟一位叫绣花大盗的并排而立。

通缉令将他的脸刻画得相当传神,看上去是那么的冷酷无情,阴森可怖,尤其是那双眼,任谁看了都不会怀疑凶手是否能灭人满门。

悬赏一万两,死活不拘。

金钱帮曾经有过一段很缺钱的日子,他小小年纪经常去官府发放布告的地方转悠,最喜欢接的就是这种死活不拘的单,赏金往往特别高。他将包子整个塞进嘴里,噎得上气不接下气。

这或许就是他吃的最后一顿舒坦的饭了吧?

事实证明,他想的一点不差。他陷入了无穷无尽的追杀中,不管在哪,不管在干什么,总会从意想不到的角落里窜出四五个人,看他的眼神就如同看见了金元宝,狂笑着朝他冲过来。

荆无命不知道究竟是此间江湖人的武功太差,还是对他有着什么奇怪的误解,来杀他的尽是些杂鱼,武功差到没眼看,他连拔剑都提不起兴趣来。被追杀的日子枯燥乏味,唯一值得高兴的是星河始终没有出现,荆无命在百忙之中抽空估计了一下,她应该是回天上去了,天上不许神仙谈情说爱,他就被她丢下了。

再也不会有谁半夜抱着他蹭来蹭去,也不会有人强迫他天天吃素,更没有人带他上天入地,再莫名其妙的断胳膊断腿了,真是可喜可贺,好事一件。

荆无命想想就开心,一连打了三只野鸡两只野兔来庆祝。他本以为日子就会这样过下去,直到真正的杀人凶手出现,亦或是被无穷无尽的车轮战杀死。

直到那天傍晚,他遇上了一个真正的高手,是他一见就忍不住汗毛炸起的高手。

高手白衣如雪,手持一把乌鞘长剑,站在他二十步外,而荆无命在火堆边儿给猎来的野猪褪毛,褪着褪着他手上的动作就停了,然后他站了起来。

风自寒凉之地吹来,吹得落叶纷纷,天边有大雁飞过残阳,血红色的光辉正散发着白天的最后一丝余热。

两个人什么都没说,只是面对面站着,因为他们身上散发的杀气就是最好的对话。

“你是来杀我的。”“我是来杀你的。”

这就已经足够了。

乌鞘长剑率先出鞘直奔咽喉处,随后是残阳中极不和谐的蓝光,带着十万里深海的冰雪以一种奇诡的角度避开那一剑,划上白衣人的左肋。

两人的剑几乎同样的快,剑意都是出手便不留余地,剑法都是后发先至,寻对方的破绽一击毙命。这就意味着要放弃防守,专心进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剑下去,两人同时挂彩,轻重却大不相同。荆无命被一剑穿了左肩胛骨,血如泉涌,白衣人伤的是右臂,倒是没流血,半边身子直接冻到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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