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夏风弱、汗如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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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做过副科长的封晓,结合了这大明纨绔子的灵魂,思维变得极为敏捷细腻。锦衣卫左提督的日常工作,在几位文案介绍了各种章程和工作流程后,封晓的工作变得极为有效率,用文案周贤的话讲就是之前的姜彻姜提督一天的工作,到了封晓手里不出两个时辰就完成了。
但姜彻毕竟已经调离了将近一个月,留下了大量的事情积压着,而封晓也不着急,每天只抽半天时间完成这些积压的工作,新近的则随来随处理,其他时间都用来翻看之前档案卷宗。
转眼间十来天就在封晓翻看档案卷宗的时候过去了,进入五月,天气渐渐炎热,而且是异常的热,还没数伏,但是感觉就像是三伏天似的了。封晓平日里就怕热,这种天气自是难受,还好锦衣卫衙门有冰窖,每日里都有人将大块的冰破了,分到各厅室以此降温避暑。
这一日同样炎热,太阳晒得地面扬尘,封晓却准备外出了,因为自进入锦衣卫衙门,坐上这提督之位后,他就打算扶植培养自己的亲信,但是一直没有机会。他这些天翻看之前的卷宗档案,就是为了在以往的人事、案件、内参中查找可用之才。
招呼了两名亲卫,便向外走去。这两名亲卫都是顾赫派给他的,但是封晓还是在当初派给他的十二名亲卫中进行了甄选,只有这两个人封晓觉得可以完全放心,一个叫褚青山,一个叫鲍同。
褚青山本身家里也是贵族,不过是垫底的贵族。他爷爷在开国时被封了个安亭男的爵,当过一任巡城兵马司的管带,后来战伤发作去世得早。而褚青山的父亲虽然因为他老子战伤发作而亡,得了继承爵位,但却是个泼皮无赖的性子,好吃懒做,不务正业,不几年就将本就不算丰厚的家底败了个精光,后来竟然赌钱把宅子都输了,气的他老婆带着刚满十岁的褚青山回了娘家。穷困潦倒的他最后冻死在了城门洞里。褚青山的娘带着褚青山回了娘家,但是褚青山的舅舅也不算好人,在褚青山老爹冻死后,竟然将他妹妹卖给了一个卖肉的瘸子。虽说新的大明规定不得进行人口买卖,但是现代社会还有拐卖妇女儿童的事情发生,更何况这只是有所改变的大明呢。结果褚青山的娘逮着个间隙就带了褚青山逃了,那卖肉的瘸子自是不干,伙着几个人就追了出来。正要被追上的当,遇到了封晓的大伯顾喆(也是封晓爷爷的义子,但是成年后被封建明逼着认祖归宗,继承了滕国公的爵位,虽然没有做官或者从军,但是却开了一家在大明数得着的大商号),正义感超强的顾喆当然路见不平一声吼,救下了褚青山娘俩儿,并收留了他们。而后来更是托弟弟顾赫给褚青山谋了个锦衣卫的差事。
这褚青山本身的遭遇造就了他沉稳的个性,平时话也不多,但是办事儿麻利,封晓觉得身份背景可靠,且人也算能干,就打算仔细培养。
这鲍同却是另一番景象,他鲍家虽然不是贵族,却是大户,在蒙元时就是大都城的富贵人家,家里经营着一家不小的皮草行,还有几只驼队,专做西北的生意。这鲍同的父亲是最早一批投入封文胜门下的学生,仗着封文胜教授的知识,自家皮革的质量提高的很快,又通过封文胜的指点,最早开始资助船队,探索南洋,也是最早在南洋建立种植园的人家之一。所以这鲍家可以说是封家的嫡系。而这鲍同文不成武不就,还好上面有个哥哥,不然他老爹能愁死。只能托了封家的关系,塞进了锦衣卫。但进了锦衣卫的鲍同却仿佛鱼入大海,居然混的有模有样,其根本就在于他的机灵活泛。封晓也正是看中他的这一点,才打算将他留在身边培养。
这褚青山沉稳干练,鲍同则机敏油滑,这二人相得益彰,搭配在一起,倒也给封晓帮了不少的忙。
封晓带着褚鲍二人首先来到的是锦衣卫衙门左院。虽然鲍同非常狗腿的给封晓打着把油伞遮阳,但是短短几百米的路程,还是走的封晓汗流浃背。锦衣卫的衣服材质不错,夏装是麻的,非常透气凉爽,但是一样还是让人受不了,只因为这天气。封晓甚至觉得现在的气温肯定超过四十度了,关键是一丝风都没有,别说树梢旌旗了,连地上的尘土都不见动静。
走入左院,先是一排平房,这是风纪科和讯问科办公的地方。穿过平房中间的门洞,后面就是锦衣卫的监所,这里不是监狱,而是那些被锦衣卫抓捕了,但还没有判刑的嫌疑犯关押之所。这监所分三层,第一层就是地面上的一层三排联座平房,大大小小几十个监舍,这里的监舍还算整洁干净,通风也好,分为两个区域,一个是给普通的犯人准备的,另一个是给京城附近的军中违纪的军人预备的。第二层就在地下了,夏天闷热,冬天湿冷,没有几个人能在里面出来还活蹦乱跳的,住在这里的犯人多是叛国、间谍、谋反等涉及国家安全的大罪嫌疑犯。第三层则更深入地下,却没有监舍,只有询问室,这还是当初封文胜的设计,原因就是这样做可以给这些个嫌疑犯以强大的心理压力,在不动刑的前提下尽快打开问讯的突破口。
顺着已经有些斑驳掉漆,甚至某些地方已经开始腐朽的铁楼梯下到地下二层,阴暗的环境,加上燥热的温度,扑面而来的就是压抑。封晓这个锦衣卫提督下到二层都感到无比难受,想必那些个被带到这儿来问讯的嫌疑犯们更是难熬,心理素质低的,甚至都不需要问,估计自己连小时候尿床的事情都能招出来。
封晓来这里是找一个人的,这个人叫夏轩,是下层的牢头,锦衣卫轻骑右督尉,本来是刑事科下属刑侦处刑侦二组的游击,但是他非常不会做人,三句话必得罪人,搞得整个刑事科都不待见他。但是他的心思全在破案上,不管是多么扑朔迷离、错综复杂的案情,到了他手上都能轻易的侦破。就是仗着这份能力,他才在如此不得人心的情况下升任了游击。而只要他破了案子,其结果就是功劳被别人占了大头,而他也知道自己在锦衣卫内的处境,所以也不争这名利。
但是有一次他又侦破了一个大案,别人还是按照惯例把他放在功劳簿第五的位置上,第一当然是刑事科总领,下面二三的位置分别是两个佐领,而关键是第四的位置,以往都是某个权贵或官宦子弟,而这次则变成了一个犯人。这个犯人恰恰是这个案子中排第三的案犯,大明律里明文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人可以减轻处罚,为了减刑,所以才给他请功。但实际上这个犯人根本没立过功,把他放在这个位置,是因为他家里用了大量的金钱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