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八章 一拳超人(2 / 2)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林千军也不理解,《一拳超人》这样的漫画值10个亿。虽然,货币单位是日元。
但换成人民币来算的话,至少也是六千多万接近七千万的样子。尼玛的,便宜这个鬼子了。不知道是他上辈子积了什么德,随便画了三流的漫画,以及开了一个网站,一下子就赚了这么多钱。
小钱钱啊,好多小钱钱的!
林千军都有点妒忌了。他好歹是日本分公司这边的高层,拿双份工资,母公司的那边一个月几千块钱人民币忽略不计。日本这边拿1000万日元的年薪,这已经算是高薪了,但是……《一拳超人》一部漫画就值他一百年的年薪。
若是换做是胡文海,那肯定是不能忍了。
不过,谁叫他是林千军,他的脾气远远比胡文海要好。而且,那小鬼子再牛逼,现在。也是归他管了。
小伙伴(日文)在线在线株式会社里面,上面虽然有社长、CEO、总监什么的领导。但是,林千军也是位高权重,小伙伴(日文)在线集团的总编辑。对于平台的内容,他基本上是有生杀大权,可以决定签约任何一部作品,除此之外,腰斩和解约,他也是有权利的。
当然了,他是有节操的人。不像胡文海。
胡文海作为内容副总编,尼玛的,负责音乐这一块。
尼玛的,这斯太狡猾了。签约和培养的歌手,全部是女歌手,全部是女歌手,全部是女歌手!
重要的事情,要强调三次!
而且,胡文海还振振有词的表示:“漂亮的女歌手。萝莉女歌手,御姐女歌手,尽管来找吧,我对男歌手没有兴趣!”
羡慕妒忌恨啊,歌手的包装培养比较容易,有颜值,有一定音乐基本功,很容易就培养出来了。
这不,胡文海以权谋私,找了个漂亮的小姑娘,向老板介绍他的日本地区的网络音乐偶像战略之后,老板居然表示了感兴趣。
胡文海甚至连歌曲也找到了,而且,一点也没有技术含量,居然是翻唱——歌曲《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
《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一开始是2ch的VIP讨论板块里面《会作曲的家伙过来一下》中的作品。这个板块里面,有一些宅男创作了一些歌词,寻求会作曲的人帮助谱曲。
这个网站不需要注册账户,发言的作者基本都是匿名发布,只看到发布者的楼层,但基本都没有显示ID信息。
之后《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被无名氏作词,无名氏作曲。接着,被初音未来软件制作出歌曲在网络上上传。
当然了,初音未来版的词曲,仅仅是能凑合,并不是太符合歌曲哀伤的曲调。
所以,胡文海这斯表示:“词曲都是现成的,我们重新招人编曲,做出最好的版本,肯定能吸引无数的宅男关注!阿宅们就好这一口!”
“版权问题怎么解决?”王启年诧异。
“这首歌曲没有在版权机构注册知识产权,原作者是鼓励大家翻唱的。本来,就是互联网上一项抛砖引玉,吸引无数人参与的活动。”胡文海无节操的表示。
“即使没有注册版权,但是,按照各国约定俗成的知识产权规则,无论作者有没有申请注册版权,知识产权都是属于原作者的。假设,突然原作者跳出来,开始打版权官司怎么办?”王启年问道。
“我们可以宣称,希望找到这首歌的原作者,跟其进行版权分成。”胡文海表示说道,“如果原作者注册了版权,我们即可随便使用,只要根据相关法律,支付版权费即可!”
全世界的音乐版权数量都是多不胜数,普通创作者根本难以追究侵权行为。于是,基本上都是在很多音乐协会和版权协会注册版权。然后,版权协会即可以大包把无数的版权全部授权给某个机构。又或者是仅使用少数几个版权,按照单个版权使用进行付费。
简单说,如果没有注册版权,那么,普通音乐创作者很难证明版权是自己的,也很难保护自己的版权。而注册了版权之后,基本上,全世界很多公司都可以使用,只不过,使用之后需要支付版权费。
使用之后付款,既不算是侵权。
比如,小伙伴公司每年购买音乐版权使用权的成本是几个亿,整个音乐库里面的版权是几千万首歌曲,全世界各地的版权都有。但这些版权,主要是一些大型的音乐公司,又或者职业的音乐创作者才会注册申请版权。
接下来几天内,胡文海找了几个小姑娘试唱《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制作不同的版本。
老板王启年甚至颇为感兴趣,建议搞了一个钢琴配乐的版本,配上了动漫MAD。做出来的MV,煽情的令人落泪。
不愧是世界顶级大导演,并且,音乐素养也是顶级的!
随便提出一点建议,就让这个版本的《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升华到煽情至极致版。
至少,林千军感觉自己差点哭了。
这首歌曲,戳中的宅男们的G点。
虽然,林千军不承认自己的宅男,但是,他林千军打包票,如果不红,他名字倒过来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