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2 / 2)
我扶了扶晶晶软绵绵的腰,无言以对。
“上车。”他说。
一路上夜幕里路灯一明一暗地透过车窗打进来,简乔从不喜欢在开车的时候放什么音乐,于是气氛出奇得冷僻,包括晶晶,难得她在这种当口还能憋住方才的极端亢奋变得这么识大体。
我憋了半天,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当事人约在这附近聊案子。”
再没有对话。
我坐在后排看到后视镜里的简乔,岁月的褶痕在这一刻变得尤为轻浅,他有着与从前一样的波澜不兴的眼神,和淡淡的表情,而学校附近的巷子有些窄有些绕,方向盘在他手中自如地翻转……眼前这一切,依然让我感叹命运是很奇妙的。
我与简乔在我二十岁以前对对方的所有好事囧事都如数家珍,可以精确到他哪年拿了几张奥数奖状并在当年拒绝了多少姑娘以及我哪年挂了几门课并在当年来了大姨妈等等,可这一年零七个月互不干扰的生活中,要不是那天在酒吧门口见到他的车,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夏利已经升级成了宾利,这叫我想起前几天翻阅的某男性杂志刊登的汽车广告语说车子是男人的另一张脸,看来他在与我不相往来的这段时间里还完成了一次变脸。
视线不经意移到他的手上,左手的无名指上套着一枚白金圈,不张扬很朴素,有微弱的光。他的指尖总是凉的,只有掌心才有淡淡的温度,我想,连戒指也是凉的。
那年我们登记的很仓促,按秦东的话说当真只是为了圆宋姨临终的一个心愿,根本没有心思买戒指,我依稀记得在某一天早晨起来他煎蛋的时候提了提,我却含着面包说买什么买,迟早得离。
他真的再没有说起。
现在一想,亏了。
再抬头,两人视线在后视镜里相撞,他的目光划过我的眼尖又再度向前直视,而我也自觉地扭头看窗外,却觉得腿上一阵痒,痒得人心里发毛,刚伸手去挠就摸到一只热乎乎的爪子。
是晶晶,酒后诈尸,一边摸毛还一边奸笑,“嘿嘿,飒飒,你大腿好滑。”
这下轮到我灵魂出窍了,“大姐,你摸的那是裤子。”
“嘿嘿,没穿裤子的我也摸过,很滑很滑,反正比我的滑。”
我拍了拍她脑门,“那是因为你腿毛太多了吧。”
简乔后背一顿,从副驾扯过一件外套抛过来,我顺势裹到了晶晶身上。
“你做什么?”简乔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
“不是怕她冻着么?”
“让你盖腿的。”
“……”
到了晶晶家楼下,我抱着她跟简乔道别,他站在车门边轻轻抓了一下我手腕,随即又放开,说道:“我送你回家。”
我想了想,说:“不用了,这么晚了,我在晶晶这里睡。”
他凝视我,问:“那么明天?”
“我自己去。”
我们极有默契地在这句话后选择沉默,我把盖在晶晶身上的衣服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上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