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时瑾不要孩子(1 / 2)
莫冰恍然大悟了:“哦,原来你已经亲自确认了时医生身体没问题啊。”
“……”
总是这么一言不合就开车,姜九笙沉默,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莫冰就笑着看她。
约摸二十分钟,时瑾便到了拍摄点,助理小乔这次没有来,考虑到姜九笙的安全,这次行程随行的是宇文冲锋的私人秘书胡明宇,因为拳脚功夫好,是以,宇文大老板特地把人拨给了姜九笙。
胡明宇带时瑾进了拍摄区。
莫冰上前打招呼:“时医生。”
时瑾回:“莫小姐。”
礼貌是礼貌,到底太见外了,莫冰说:“你可以直接叫我莫冰。”
时瑾浅笑端方:“莫小姐,请问笙笙在哪里?”
算了,莫小姐就莫小姐吧。莫小姐说:“笙笙在换衣服。”
刚说完,姜九笙从临时搭建的换衣间出来:“时瑾。”
时瑾回头。
莫冰也回头,姜九笙换了一身黑色皮衣,皮衣里面是一件露腰的背心,结合了金属材质,偏暗黑系的机甲风,足足的英姿飒爽。
这份英气与野性,完全贴合DINIR冬季新品的设计理念,大概也因此,DINIR的负责人只看了姜九笙的演出视频便毫不犹豫地拍板了。
莫冰不是第一次见她定妆,还是被惊艳了一把,实在是……姜九笙这腰,真是太特么细了。
时瑾走过去,压低了声音:“能换一件吗?”
姜九笙眉头蹙了蹙:“不好看?”
他摇头,目光看着姜九笙露出的那截小蛮腰:“不想给别人看。”想把那些落在她身上的眼睛都挖出来。
姜九笙哑然失笑:“时瑾,这是工作。”
时瑾颔首,从善如流地说:“我尽量不影响你。”
尽量,到底只是尽量。
拍摄开始,不到十分钟,片场气氛有点毛骨悚然,莫冰没忍住,还是开了口:“时医生,那只是拍摄需要。”
时瑾温声:“我知道。”
那您就别一直盯着人家男演员,搞得人家手老是抖。
其实,尺度很小,DINIR的广告总监可能痴迷科幻英雄片不可自拔了,一个珠宝广告,硬是拍出了世界大片的既视感,广告男主角选的就是一位国际武打演员,而且演员素养很高,行为举止都很绅士,和姜九笙有一点儿肢体接触,会碰到她的腰,还是虚揽着,并没有一点儿逾矩的动作。
可架不住时瑾那双比赛尔顿的雪还要冰封万里的眼睛,男演员还碰都没碰到姜九笙,手就跟得了帕金森似的,抖个不停。
本来莫冰还有让姜九笙进军影视圈的打算,现在觉得需要重新考虑了。
第四遍NG。
本来一直盯着拍摄的广告导演,不经意抬头,看见了时瑾,突然从位子上站起来,表情异常激动:“您是时瑾时医生吗?”
时瑾用英文回答:“嗯,我是。”
导演连忙伸出了双手,行的是赛尔顿最正式的握手礼。
莫冰看得云里雾里,隐约只听到了几个英文单词,只觉得时瑾神通广大,在赛尔顿都如此受‘尊敬’。
约摸十分钟后,导演喊了停,将原本搂腰的动作,换成了背靠。
然后,一条过了。
时瑾走过去,把羽绒服给姜九笙披上,牵她回了休息区,给她盖了一条厚厚的毛毯在腿上,摸了摸她手背的温度,等回暖了才放心。
“时医生,你是不是和导演说了什么?”
时瑾轻描淡写地:“嗯,提了一点意见。”
姜九笙惊讶:“你认识史密斯导演?”她拍摄前便听莫冰说过这位世界级导演,为人特别固执,怎会如此轻易就听了时瑾这个外行的建议。
时瑾耐心地与她解释:“来天北前,我在尼波利亚当过无国界医生,医治过一位战地校尉,史密斯导演刚好是那位校尉的家属,他认出了我。”
原来是‘投桃报李’呀。
有一点姜九笙不解:“你为什么要去当无国界医生?”枪林弹雨太危险了,尤其是战乱国家,瘟疫疟疾成灾,医护人员一但发生职业暴露,被感染的几率很高。
姜九笙想起上次时瑾职业暴露的事,都仍心有余悸。
时瑾拿了一杯热饮给她,坐她旁边,娓娓说起:“我在医科大的导师也是一位无国界医生,他是我见过在手术台上最镇定自若的医生,也是唯一一个给自己的亲人开过腹的医生,而且全程不受半点干扰与影响,前一点我也能做到,但后一点不行。”时瑾说得缓慢,嗓音温温柔柔的,他说,“笙笙,如果躺在手术台上的是你,我应该连手术刀都拿不稳。”
姜九笙安静地听他说。
“我问过我的导师,怎么做到的,他说,去见一见战场上的残肢断臂与血流成河就有答案了。”
姜九笙有些不可思议:“然后你就去了?”
“嗯。”时瑾把她另一只手握着,贴着热饮的杯子给她暖手。
她饶有兴趣,问:“那现在呢?做得到吗?”
时瑾摇头,浅浅莞尔:“还是不行。”他说,“给你包扎个伤口我都手抖。”即便见过了堆积如山的尸体,即便见惯了血雨腥风,在她面前,依旧胆怯。
他八岁便学会了开枪,伤过无数人,在秦家时甚至杀过人,也不曾有过一分畏惧,只有她,会教他方寸大乱。
姜九笙看着他,没有说话,眼里柔光微暖。
“笙笙,”时瑾把手覆在她手上,“这世上有两个我永远都医不了的人,纵使医术再好都不行,一个是我自己,另一个,是你。”
医不自医,至于她,他束手无策。
他专注又认真地说:“所以,你要健康平安一点,不要生病受伤。”
姜九笙心里暖融融的,用力点头:“嗯。”
时瑾语气很正儿八经:“少抽烟喝酒。”
话题衔接得毫无违和。
姜九笙:“……”
本来感动得一塌糊涂,却突然有种掉坑里了的错觉。
然后……午饭,时瑾带她去了一家养生食疗店,点了一堆对身体好的药膳,给她喂了很多。
姜九笙觉得她家时医生真的是太可爱了。
午饭过后,因为她吃多了,时瑾牵着她消食,一整条街,中世纪的古韵味很浓,钟楼城堡雕梁画栋,鳞次栉比,厚雪覆盖的行人街两旁,栽种了许多让她叫不出名来的树,积雪压弯了枝头,有花絮落在地上,粉色红色,在一片银色里十分醒目好看。
往来的行人不多,街头艺人的讪笑声断断续续。
有个卖花的小男孩跨过了街,提着花篮走到姜九笙面前,仰头,一双湛蓝色的眼睛,像深海的颜色。
“姐姐,你真漂亮,我可以送你一朵花吗?”
小小男孩,不过七八岁,穿得普通,脖子上系了红色的丝巾,手里捧了一朵花,像个小绅士。
姜九笙正要点头,时瑾却拒绝了,语气礼貌又温和,耐心极了:“你可以送她花,但红色卡特兰不行。”他说的是纯正的英文,字正腔圆,吐字很标准清晰。
因为身高差异,时瑾微微躬身同男孩交谈,一只手负在身后,姜九笙不太懂西方绅士礼仪,只觉得时瑾做起来悦目。
男孩看了看篮中的花,只剩红色卡特兰了,他很惊讶:“为什么?”
时瑾不紧不慢地解释:“因为姐姐有男朋友,只有她的男朋友可给她送这种花。”
红色卡特兰的花语是真情与爱慕,在赛尔顿,经常被用来表白。
男孩似懂非懂,一双蓝瞳里干净如洗,毫无杂质:“那是不是我当了姐姐的男朋友就可以送她一朵卡特兰?”
他的爸爸安得烈教过他,鲜花配美人,绅士不能吝啬赞美一个漂亮的女士,比如眼前的姐姐,他想送一支最漂亮的花给她,然后称赞她。
可这个哥哥说,只有男朋友可以送,男孩头疼了。
“你当不了姐姐的男朋友,因为她已经有我了。”时瑾优雅地蹲下,与男孩同高,说,“不过我可以买下你的花,然后送给她。”
男孩想了想,虽然有些遗憾,却还是答应了:“那好吧。”他把一支最艳丽的卡特兰递给了眼前这个比他的洋娃娃还要好看的哥哥,说,“我只收你一欧元,因为姐姐很漂亮。”
时瑾给了男孩一欧元,接了他的花,男孩笑着离开了。
赛尔顿是个浪漫的城市,优雅又宁静,节奏很慢,岁月静好,姜九笙觉得与时瑾的气质很像,他便像是从古堡壁画里走出来的贵族。
他弯腰,将花递给了她,她接过去,他在她手背上轻吻。
“时瑾,你来过赛尔顿吗?”姜九笙问,他似乎懂很多赛尔顿的风俗,比如方才在餐厅里,他用的便是这边的餐桌礼仪。
时瑾摇头:“没有,这是第一次来。”
姜九笙便诧异了:“那你怎么知道那么多?”
他笑:“因为你男朋友博学。”
姜九笙忍俊不禁。
确实,似乎没有他不会、不懂的,哦,除了五音不全之外。
姜九笙挽着时瑾,漫步,目光对上对面街头那卖花的小男孩,她笑着挥了挥手,转头问时瑾:“你喜欢小孩?”
方才他同小男孩交流的样子,一瞬让她有了天马行空的想法,如果时瑾同自己的孩子相处,会是什么样子,会像方才吗?两个绅士你来我往。
时瑾想也没想:“不喜欢。”
回答很干脆,甚至带了不容置疑的果断。
姜九笙疑惑:“男孩女孩都不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