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三爷是个大病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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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觉醒来,全世界都变了。
风寒刺骨的夜,街上黄包车碾压过干枯的叶,带着哼哧哼哧的喘息声,穿梭在这繁华的夜上海。
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女人,披着珍稀动物的毛坎肩,如同花蝴蝶般翩跹在男人之间,巧笑倩兮地依偎在男人胸前,媚眼如丝情切切,端得是风情万种美不胜收。
言蹊没想到自己会被系统丢到这样一个地方来,尤其是自己身上只有一件破破烂烂的乞丐服,在这寒冬夜里压根御不了寒。
蹲守在百乐门前,看着一对对男女出入其中,顶着一张脏兮兮的脸,和来往的小乞丐一样掏出破破烂烂的碗,嘴里念叨着:“大爷大爷,赏点钱吧;大爷大爷,行行好吧。”
反反复复,嘴里念叨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系统到底将她丢到哪个世界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呢?
“诶,你听说了吗?李老板又找了一个绝世美人,听说这次的美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会说洋文呢!”
“李二顺还不死心啊,想用美人计讨好三爷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可不是,三爷如今手里握着上海的十八条航道,谁想进出这里,先得到那位爷的点头。”
“这不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么……”
……
三爷?
这个称呼好熟悉,言蹊仔细想了想,忽然激动得站了起来,身前的破碗被她自己一脚踢得老远。
她想起来了,三爷是她之前写过的一部民国小说里的男主,女主是从现代穿越回民国期间,和男主发生了一段民国丽影的缠绵爱情。
谁能想到,她会穿进自己的书里,还变成了一个小乞丐。
忽然想到了什么,言蹊转身问身边的乞丐,“三爷还有多久办寿宴?”
“啊?”乞丐奇怪地看了言蹊一眼,“还有三天啊。”这种在上海人尽皆知的事情还用问?
那就没错了,李二顺找到了绝世美人准备进献给三爷,而原女主也正是在这场宴会上和三爷相遇,才会发生之后一系列的事情。
言蹊捡回自己的破碗又默默蹲在门口,她被系统丢在这个世界,没有钱又没有地方去,等她清醒的时候只有身边一群脏兮兮的乞丐,好在是大冬天,不然她自个身上的味估计那叫一个酸爽。
换而言之,她现在除了蹲守在门口外,没有其他办法。身上半毛钱都没有,破碗里的钱等会还要交给管这片区的大黑哥,原主有时候乞讨一天一分钱都留不住,她现在又冷又饿又没钱,只能蹲在一旁干瞪眼。
这时好几辆黑光瓦亮的洋车规规矩矩地停在百乐门的大门口,一从车上蜂拥而出的黑衣人,将在一旁的言蹊他们赶走,守住了大半边的街道。
令言蹊人觉得惊奇的是,除了他们这群乞丐顺从地被赶出百乐门附近,而原本出入百乐门的达官贵人却也安静如鸡地侯在一旁,没有半点不耐,还隐隐地有些雀跃。
言蹊悄悄扯动身旁小乞丐的衣袖,“四哥,这是发生了什么啊?”
名为四儿的小乞丐嫌弃地看了眼言蹊,这人是他们乞丐堆里最脏的一个,指甲盖里全都是泥,偏偏这人每次都是他们这群人里“收入”最高的一个,实在是让人费解。
没好气地说:“我说小七,你干脆改名叫七大傻算了,大黑哥之前就说过,三爷这几天可能回来百乐门,让我们这群人有点眼色别污了三爷的眼,可我们怎么知道三爷今天会来啊……”声音本就小,越到后面四儿的声音越来越小,因为从车里走出了一个人。
男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蓄着一头短发,发尾如黑玉般泛着淡淡光泽,一身不起眼的灰色长衫也不能减去丝毫的文致雅气。
他很白,像这个时代盛产的多情诗人,因为皮肤白五官显得格外秀气。细长温和的双眼,高挺笔直的鼻梁,尤其双唇,好比点了朱砂的凤仙花,妖艳红润。
明明是秀气绝伦的五官,却不会让人觉得丝毫的女气,只会让人觉得浑身通体的雅韵,眉眼如画气质逼人。
三爷还有个暗地里人人传道的外号——姑射神人。
周围响起一阵压抑的倒吸气声,言蹊不由瞪大了眼,姑射为古代传说中的神话人物,被誉为掌雪之神,后被泛指美貌的女子。
相传一路过的老掉书袋路过见识到三爷的真面,后一直嘴中念念有词不停歇,旁人有兴一打听,发现老翁嘴中一直念叨四个字,传言念叨了三天三夜老翁最终含笑仙逝,给这个故事平添了几分传奇色彩。
而老翁嘴里一直念叨的就是“姑射神人”这四个字,于是在背地里,大家口口相传,这个故事愈发的神秘,没见过三爷的人都以见过三爷容貌为荣,见过三爷的人都认为没有谁比三爷更符合这四个字了。
至于那老翁是死是活却没人知道,只是故事传出后谁都再也没有见过这个人。
言蹊却知道,那个老翁死了,含笑而亡。
想到这,她望向人群最中心的那个男人,系统到底把她送到了一个怎样的世界,为什么要把她送到这本书里来,她可是清清楚楚地记得,这个男人他、是、病、娇!
姬遥先回头看了眼人群,温文一笑,人群里顿时又是一阵骚动。好在他没在门口久留,很快就有人将他引入百乐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