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一章:理想很好(2 / 2)
撤回这段时间内,自己还要出他工钱,当然,这些都是小钱。
但不管怎样,老包就是觉得挺郁闷的。
“老包,这有些不太符合行规啊……”不少人都皱着眉头。
行规是什么?拿到项目以后,有三个月的缓冲期,如果这三个月内,卖家反悔了,那么可以无条件的拿回这个项目,但在此期间,所有的收益归买家。
当然也可以选择立即支付,这样就没了三个月的缓冲期,卖家也没有资格再去无条件拿回这个项目了。
但干他们这一行的,大多数钱都被放出去钱生钱了,手里面虽然有钱,但多为一些备用资金,数量并不多。
老实讲,老包的这些项目虽然看似不错,而且盈利性也是持久的,稳定的,更安全的。
但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他们,对于这些‘小鱼小虾’,似乎有点不太在意了。
试想一下,放高利贷出去,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能翻一倍,利滚利,如果对面拖的时间越长,他们收到的钱就越多。
赔钱?
抱歉,这个概率真不大。
赔钱与不赔钱,要看放贷人的心大不大,心不大,自然不会赔钱,心大的话,早晚都会赔,虽然有时候看着赚的挺多的。
但不管怎样,这些人手里一时半会儿的拿不出这么多钱的。
跟其他人他们可以耍赖皮,但是在圈子内,还是极其讲究信誉的,可谓是一口唾沫一个钉,根本容不得你去反悔耍赖皮。
否则的话,整个圈子都会抵制你。
这样的话,自然也就失去了在这个圈子内混的资本了。
而话又说回来,干他们这一行的,放贷并不困难,困难的是收钱,就算拿到了某些抵债的资产,难道处理这些资产就不会赔钱吗?
为了保证最大的利益,很多人在拿到这些抵债的资产后,都不会选择第一时间出手,除非机会真的挺合适的。
他们宁愿捂在手里,等一个合适的机会,合适的价格,也不会去低价的卖出去。
虽然铁赚不赔,但利益总归会缩水不少。
所以,老包的这个要求,可谓是给他们出了个难题。
就算是再坐的所有人都使出最大的力气,也只能够勉强吃下老包手里的这些项目。
而这么做,他们还需要低价处理一些资产,如果是高收益的项目,这么做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很显然。
他们都清楚老包手里项目的收益,的确不低,但跟他们比起来的话,也并不算高。
如果真这么操作了,赔钱倒是不至于,但是会挤压大量的资金,会影响到日后的利益,这么来看的话,这件事情似乎就没有必要参与进去了。
而且一万贯的价格,这天下间又有多少人能独自吞下?
“老包啊,你这是在劝退我们呐!”
“我也不想的,但是没办法,这些项目我是有些舍不得的,而且这样做的话,也有利于我将来再买回来。”老包努了努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那就只能抱歉了,数额太大,我们这些人怕是难以拿出来。”
老包脸上故作失望姿态,然后又一副无所谓的表情道:“诸位可帮忙将此事传出去,看有没有人愿意接手的,这些资产的价值肯定是超过一万贯的,我只要一万贯即可。”
“外面唯一有资本,也有实力按照你的要求买走这些项目的,也只有一个人,但这些项目到了他的手里,你觉得还能再拿回来吗?暂且不说这些,就说他会看得上这些项目吗?”有人提出道。
所指的这个人,其实就是代表了皇家商业集团的罗尘,这位商业集团的最高掌舵人。
但话又说回来了,人家背靠皇室,所享受到的资源,远不是他们所能比较的,而且在民间,罗尘还有一个响当当的外号,打工皇帝。
为什么这么说?据说皇室每年给他开的工钱,就有上千贯那么多,而大多数自己当老板的,绞尽脑汁去求生存的人,还不如人家一个打工仔赚的多,工作的轻松。
至少,在关系方面是不用担心的,没人敢找他们的麻烦。
所以说,或许老包是真的舍不得这些项目,或许这跟他的理想有些关系,可是这个做法,这个选择,并不高明。
在这些人看来,他想打包可以,但可以将其分为两份或者三份,这样既不影响价格,也能更快的将其卖出去,而且对于日后的回购,也并没有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