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日行一善(2 / 2)
“金珠啊,”绍光撕下一块羊肉,“就是崆峒和尚的意思。”
他完全不觉得这么夸自己的门派到底有哪里不对的,反而更加欠扁的解释了:“嘛,不过本来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但这里除了崆峒的和尚,没人再担得起这个称呼。”
“自千年前崆峒立派开始,‘日行一善’就是我们的传承。”言尽于此,绍光不说了,继续啃羊肉。
曾经有人跟纪承书开玩笑说过,这些秃瓢就像害虫一样,不管在哪都能看见。
那时候纪承书还以为他是在说实话,觉得崆峒是个伪善的门派,但当她真正的放下成见去看这个世界之后,却发现自己的认知何其狭隘,何其离谱。
那个家伙,也不过是在调侃而已。
从荒无大漠到北地雪原,从深山老林到破败城郭,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崆峒的和尚。
崆峒传承,日行一善。
所有三镜以下修士,在每年冬天最冷的时候和大灾发生时,都会带着一袋子的药材下山巡诊,若有人想要念书,也会兼职教书先生。
崆峒的和尚各个生活技能都是满点,从做菜到钉棺材板,从种田到针线,他们没有不会的。
都是平常百姓家最需要的技能。
这是他们的日行一善,他们的修行。
如此以来,数千年未绝。
数千年积累的善行在神州汇聚成了奇特的景象,这世上早已无人拜佛,他们拜的都是崆峒的和尚。
拜佛不如拜和尚。
纪承书想起她从湘西一路行来看到的崆峒和尚,拍了拍面前这个崆峒“金珠”的肩膀。
草原上的民族只有两样不会袭击的东西,一样是稀少到比金子都珍贵的商队,另一样,则是这群金珠。
女人和孩子是这里最珍贵的人口,纪承书知道,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小和尚,自己现在的下场估计是等着分配,不过她也不惧,在遇到什么之前她的伤势绝对能好。
纪承书只在帐篷里躺了几天就能外出走动了,这期间绍光一直在她身边照顾她,这家伙和他的师兄弟一样,都有一手好医术。
纪承书出了帐篷就看见一个和绍光差不多大的小姑娘,脸上有一团可爱质朴的高原红,在她看见绍光的时候很明显的闪过欣喜,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在绍光脸上香了一口。
远处传来豪放的笑声,纪承书转头,她表示自己什么也没看见。
妻女待客,将死者运回家就可以接收他的家产和妻儿,十二三岁就能当爹,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女孩子,还真不能指望她能学会害羞。
纪承书觉得自己什么都没看见,但那小姑娘很明显不打算放过她,纪承书觉得自己的牙有点疼,请问你是怎么看出来她打算和你抢一个能做她曾曾曾曾曾曾……孙的豆丁了?
她重生半年的时候,一个比她小了一千九百九十五岁的姑娘把她当成了情敌。
纪承书索性坐下,在地上揪了一把牧草编了个草环的戒指,精巧的小玩意立刻就吸引住了小姑娘的目光,纪承书笑笑,把小姑娘拉过来圈在怀里,把戒指套上她肉呼呼的手指头。
然后小姑娘香了纪承书一口,移情别恋的特别快。
纪承书抱着她笑,揉乱了她一头油乎乎的头发,她身上也有味道,羊膻味和草原的味道,但纪承书已经不在意了。
她痊愈的时候能得到一个纯真的香吻做礼物,何其有幸?
只要看着无穷无尽的蓝天与白云,没有尽头的绿草和天边的马群,整颗心都能开阔起来。
这是个最能打动人的地方。
氐族的汉子们围了过来,对纪承书痊愈的速度很是惊奇,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首领的上前狠狠拍了纪承书的肩膀,举起大拇指说了一句什么,跟在纪承书背后充当背后灵的绍光特别幸灾乐祸的适时翻译:“他夸你是威武雄壮的汉子。”
纪承书转身,摸了一把绍光的秃瓢,笑得很灿烂:“有些事情你自己知道就好了。”
氐族的汉子很热情,在当天晚上举办了一次全羊宴,丝毫不顾及纪承书大病初愈的身体,一个接一个的给她传酒囊。
她还看到有另一个人,脚有点跛,还缠着纱布却坐在马上,眉眼间有着不属于这个民族的阴郁,此时一脸傲然的接受者族人的祝贺,他坐下的马匹也一副昂首挺胸的姿态,估计也是在这段时间里受伤被绍光治疗的人,看他的伤势,很可能是被狼咬的。
能从狼群口下逃脱的人——纪承书也不禁对他霍然起敬,尤其是他的眉心没有氐人象征性的那颗珠子时。
氐人的汉子围着他啧啧称赞,看到纪承书给他丢过去的酒囊还一致起着哄,纪承书面色不改,那少年却是一直从脸红到耳根,但他坐下的马匹此时却不会看人脸色了,优哉游哉地啃着草。
他们只是在找个狂欢的由头而已。
草原上危机四伏,物资短缺,今天还可能是勾肩搭背的兄弟,明天就可能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这是他们已经习惯的命运,草原的民族还活着的时候总是能活得酣畅淋漓,该唱歌的时候就唱歌,有酒的时候就大口饮酒,煮汤的时候拿盐块一涮便是美味,看到白马神的象征就认真祈祷,该死的时候就慷慨赴死——不论是无人注视还是轰轰烈烈。
这是他们给自己人生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