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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单相思17,那年情动:欢欢,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可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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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单相思17,那年情动:欢欢,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可好

靳长宁的房间,很男性化,萧璟欢以前来过,简单的很。

最大的特点是,他有一个摆满了花花草草的阳台,面积颇大,就设在卧室落地窗外。

春秋季,睡在床上,一抬眼就能看到满眼的鲜花,非常的赏心悦目……而他闲来没事,就爱摆弄这些花花草草。这个习惯,想来是受姥姥的影响才养成的。

房间和衣帽间连成一气,而让这间卧室显得有点大。不过中间做了一道麻沙玻璃拉门,两间房间既能合而为一,又能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空间。

萧璟欢把旧床单换了,塞进了洗衣机,铺上了新的,看着那花纹美美的,她的心情也跟着美美的了,那些不快的情绪消散了不少。

关上门,她去给花草浇水,有几盆菊花开了,一阵阵淡淡的香气飘进卧室。

完事后,她躺在床上,看着这个环境,有点陌生,又有点熟悉,空气里貌似还沾着一些从小习惯了的味道,心思渐渐就沉静了下来,不知不觉睡着了。

门,轻轻开了,靳长宁悄悄走了进来,看着她大喇喇的躺在床上,睡得香,不觉莞然而笑,心底有一份柔情在一点一点的蔓延开来,脑海似有一些陈封的记忆在翻出来。

璟欢十六岁那年,靳长宁二十三岁,大学初毕业,在靳哥这边实习刚好满一年,并拿到了律师执照。

那是暑假的一天,他来香港办事,回了一趟萧家,想请萧伯伯帮忙引见一个人,就跟着萧伯伯去了一个酒会。

其实,他不是一个喜欢应酬的人,繁忙的工作之余,最喜欢做的事是,侍弄花草,练练沙包,又或是去赛赛车,攀攀岩,蹦蹦极……不过常常是独立成行,但是有些社会交际,作为一个男人,是必须要去面对的。

那天,他一身文质彬彬的出现在宴会上,便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因为什么?

一,他长得挺好看。

以前,璟欢老说他戴着一副老土眼镜,难看死。

为此,他曾深深的研究过自己的长相,在进行了诸多对比之后,他自认不是很差。甚至为了让她改观,而去买了隐形眼镜。

虽然戴着,让他觉得不太适应,可他还是作了改变。

也因为戴了隐形眼镜,大学中,常有学姐学妹来示爱,害他好不困扰。

“对不起,我要勤工俭学,没时间谈恋爱。”

他总用这一招来挡走那些围着他嗡嗡作响的美女苍蝇们。

结果并不理想,他勤工俭学的地方,总会出现一些同校或是别校的小姑娘,或是用手机匆匆拍他,或是用爱慕的眼神悄悄膜拜他——那会儿,他已经开始展露头角,优秀的天份,一点一点被挖掘了出来。

有些小姑娘还会买通贪财贪吃的小跟班萧璟欢来递情书。

因为他去打工,璟欢觉得无聊,也会跟着。

没办法,萧家太冷清,萧伯伯又那么忙,所以那几年大学生活,都是他在带着璟欢。

对于淘气的璟欢四处给他拉红线,他甚是头疼。可他又舍不得凶她。

为此,他一连换了好几份工作,并且还特意编了一个理由:

“欢欢,我有女朋友,她出国了。以后不要再帮别人瞎递情书了……”

如此这般,他和她说了一番大道理之后,她才算打消了将他推销出去的想法。

之后,他因为好奇曾问她:“喂,我说,欢欢,为什么你这么热衷帮我牵红线啊?靳哥比我大多了,之前的事出了之后,一直没再碰感情,我怎么没见你替他着急,尽替我在那边瞎琢磨了?”

那丫头是怎么回答的?

“我哥那人,比狐狸还要狡猾的,一般人哪作得了他的主?我可不敢去招惹他。再说了,凭他那长相,但凡他肯招招手,姑娘们就能自觉自愿排个转弯长队的。需要我~操什么心。

“你不一样,你从小就是问题孩子。木成这样,又不善和人交流的,比较不好讨老婆。所以,我觉得,我该帮着你一点。结果呢,你还不领情。算了……不管你了……唉,真是有点想不通啊,你这么木,怎么还会有人喜欢啊……”

面对这样一个评价,他甚于无语。

是,他承认,自己不如靳哥,可他也有他的特色的好不好。比如,他比较喜欢微笑待人;比如,他赛车非常的牛;比如,他的电脑技术挺高端……

好吧,那丫头,从来不关心这些的。

而这一天的酒会上,他的高颜值,再次吸引了一些年轻女子的目光。

二,他跟在萧至东身边,经萧至东那么一介绍,他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也立刻变得金光闪闪了。

这一天,他成功认识了想要认识的人,并约定了后会之期,然后呢,正打算撤退,却看到宴会主人之女,被隆重的介绍了上来。才知道这天还是人家千金小姐十八岁生日。而在这位小姐身后则跟着两个花枝招展的少女。

其中一个,正是他那很久不见的璟欢妹妹。

这一天,璟欢穿了一件浅兰色小礼服,v领,无袖,不规则的裙摆跟着她的走动而飘起优美的弧角,短发,青春洋溢的小小脸孔,飞扬着大大的笑容……

她就像一个误闯人间的精灵,提着裙摆,和朋友在酒会上轻快的走着,无敌的笑脸,无论到哪,都能引来宾客的***动。

她的美,甚至于把正主都比下去了,也深深的把他的目光吸引住了。

那一刻,他才赫然发现,萧家养在深闺的女儿,已然出落的如花似玉了。

是的,也正是这一天,他终于正视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家里那个小小坏孩子,早已在不知不觉当中,长成了大姑娘——那足有一米六五的身材,已发育的非常完美。凹凸有致,笑容又迷人,青春焕发的,太能引人注目。

他站在那里看着,时萧伯伯已功成身退早早离开,欢欢看到他后,冲他眨眨眼,示意他别认她。

这丫头虽出身富贵,但平时与人交往,甚是低调。

她衣橱里多的是名牌,不过,在学校,她多半穿平价衣服,也不会炫耀自己的出身。

就比方说,那天,穿在她身上的裙子,仅仅只是一件寻常的小礼服,并不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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