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突厥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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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按照时令忠实地飞回北方的大雁,迎着寒风长空鸣叫。
每年一到此时,最要紧的便是突厥进京朝贡,这是两族结盟之后定下的规矩,今年亦是如此。
突厥人带来皮毛畜生等物,与大南朝交换丝绸粮食,以此保证中原地区和平安宁。
健康远在南方,路途漫漫,故这历年春市一向由雍王奉旨代办,行朝谒之礼。
二月春风,冷的刺骨。
大南朝边境,远远看见一列蛮夷装扮的队伍,正浩浩荡荡向北川城走来。
如今,大南朝与突厥交好才不过十年,边界偶有骚乱,但表面却相比太祖之初好上不知多少。
以现在大南朝实力,兵强马壮,不足以忌惮他们,却不得不防他们虎视眈眈,穷兵黩武。这安抚之举,固然重要。
为表友好,雍王的迎接队伍,早早的来到城门。
正值春分,大南朝依照祖制举行祭天,往年这时,北州城郊定会举行盛大仪式。突厥人没见过中原文化,故此今年,雍王为表盛情便邀其一同观礼。
雍王坐于正中,突厥来使与大臣亲信均列席。
最左侧,上宾位置,坐着一个彪形虎将,便是如今突厥启民可汗的侄子,手下的第一大将,是原突厥大将军阿史那的儿子,小阿史那。
这个人的野心不小,大有窥觊大南朝,势凌南方之意。其父死后,便一直不老实,三番两次蓄意挑起边境事端。
这是他第二次来大南朝,每次来朝身旁均带着百余勇士骏马,飞扬跋扈,从未将中原看在眼里,让雍王头疼不止,更让皇帝头疼不止。
而座下最居右位,齐瑾,是一位仪表堂堂的男子,大概三四十岁,浓眉大眼,颧骨宽阔,是个有逸群之才的人,现为雍王身边的第一谋士。他原本是前朝名将齐凌的儿子,文武兼备,高祖时期派在北伐军中的参将,此后一直跟随雍王多年。
另外一个体态臃肿,面色枯黄,一双三角眯缝着,穿着墨黑色官服,是贤帝委任在北川的刺史。这人平时一排中庸做派,老奸巨猾,夹在贤帝与雍王之间,亦能全身而退,两边不得罪,可见谙通为官之道。
其余在桌位的十几人,俱是雍王的亲信、门客,外加身后站着木头一样恪守的侍卫。
在坐的,俱是束带矜庄,祲威盛容,好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然而,这满堂宾客中间,却有一个最为显眼的,让人无法忽视的小影。皓月明珠,宝石晶光般嵌在严严翼翼的人影中,映着身前身后尽是杂沓的影一般。
粉雕玉琢的小孩子,只有六岁,挨着雍王端端正正坐着,一席荣服,贵气加身,眉眼与雍王如出一辙,如墨,却不似那般凌厉,纯净到竟有些泠然冷意。小小年纪就气度不凡。
这便是雍王府内,众星捧月的小世子了。
谢清和还未睡醒,一大早就被伺候的奶娘吵醒,又被迫换上庆典用的衣服。奶娘将他的头发服服帖帖的束起,又戴上金丝抹额,璎珞,玉佩等等繁琐饰物,一层又一层。
小家伙被搞的很烦,足足被人折腾了半个时辰才穿戴整齐,一切搞定之后他差点儿没被那一身行头重死,浑身上下都被束的严严实实,喘不过气。就这样他发了一通脾气,还砸碎了几块价值连城的玉,直到下人们哄的嗓子眼都干了,他才满脸抑郁的去见了雍王。
整个北川城,人尽皆知,雍王对这位小世子的宠爱已经到了夸张的地步,而立之年才有一子,如获至宝的将他放在身边,手把手亲自教导。
王爷这样捧在手心里,底下伺候的人当然不敢有丝毫差池和怠慢,一个个都是战战兢兢的伺候着,生怕一不小心就惹那小祖宗的不高兴。
谢清和年纪不大,脾气已经大的没边了,甚至带了点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没有的乖戾,私底下下人们都说他简直就是雍王的另一个翻版,也不知他日长大之后会不会像雍王一样威震一方,而他这一身从小就比雍王乖张一倍的脾气,对封地的百姓是福是祸。
谢清和脾气虽然大,却并没到肆意妄为的地步,尤其是在雍王面前一向懂得收敛。今天是祭天的大仪式,所以他闹得很有分寸,起床气发过之后又变回原来聪慧懂事的小世子了。
他自小大大小小的场面见识多了,所以这祭天也没有什么让他感兴趣的,他像个漂亮精致的娃娃,琉璃一样的眼珠在看到台下的时候终于露出一丝光彩。
谢清和目光被坐下那些衣着奇怪身形粗犷的人所吸引,这几个人打眼一看就跟他们不一样。
“父王,那些是什么人?”
趁着无人注意的时候谢清和小声的问道。
雍王严苛的脸上露出一丝和气,“那些是突厥人。”
谢清和稚嫩的小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他们就是突厥人?”
纵使谢清和年龄再小,他也听说过突厥人,雍王和几个大将军常常把他们挂在嘴边,谢清和对他们并不陌生,然而听过说过是一回事,见过却是另外一回事。
谢清和对台下那些奇装异服的彪行大汉起了浓浓兴趣,看了又看,原来这些人就是外人常常视为虎狼一般的突厥人啊。
在谢清和记事的时候就听人说过,突厥人个个身形高大,骁勇善战,总霍乱他们的边疆,而自己的父王与他们交战许多年,最终打败了他们。
他每每听到别人谈起突厥人,就会听到他们提起父王,与北州城的百姓一样他视为自己的父王为骄傲,而将突厥人想象成魔鬼。
只是,今日一看却没有传言那么恐怖,虽然他们个头是比中原人大上一些,但最起码他们还是个人样,并不是那些下人们口中的虎狼之势。
看来父王说的对,流言一向都是以讹传讹,不可信。
谢清和抑制不住好奇,“他们很厉害吗?”
雍王沉吟片刻,似在考虑如何回答谢清和的话,“厉不厉害不能一概而论的,他们生在草原,放牧为生,身体彪悍,打起仗来是很厉害。”
谢清和睁着一双大眼睛,认真注视着雍王,“那我们打得过他们吗?”
“打仗讲究的是用兵之计,这世间没有绝对的事,也没有绝对的胜负。”说着,雍王温柔的用手大手掌摸着他的头,“也许你现在还不能体会,不过等你长大,就会明白了。”
雍王总是耐心的为他解释每一件事,希望他能够渐渐的长大,并且真正的明白。
谢清和听了雍王的解释点了点头,他一向聪明,从不多问,雍王说过的话,只肖一遍就会记在心上。
这时,几案上,升起袅袅香烟,“破阵乐”响起,乐音铿锵。
祭天的活动终于开始了。
雍王收回心神,温和的对他说,“清和,快看。”
谢清和顺着鼓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舞起,百名舞者披甲持戟,豪情奔放,主舞者是个带面具的男子,腰腹有力,衣袂飘然,英武威风,一舞剑器动四方,全场为之吸引。
谢清和的兴趣暂时被那舞蹈吸引过去。
这是一段大气磅礴,行云流水的舞蹈,在场的人忍不住惊叹,那几个突厥来使更是没有见过如此惊艳的场面。
而就在大家全神贯注欣赏的时候,不远处的小阿史那的双眼微眯,他用带着口音的汉话,说出了他落座的第一句话。
“你们中原就爱这些没有用的花把势,不过看着到是很好。”
阿史那虽为突厥人,自幼却跟随其父与大南朝打交道,会说汉化,还算流利。
今日舞蹈是他在草原上从未见过的风姿,在场的人衣着华美,韵味十足,美不胜收,尤其是那戴着面具男子,起身带起劲风,潇洒自如,使得一手好剑,功夫应该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