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7章 宰相、太子(1 / 2)
可既然皇帝先前都有了旨意,这就是政策性的问题。
就好比中原京畿之地的百姓不得随意迁移,这就是比较严格的。
“我们可以先与吕宋都督府对接,着手商议处理这件事情,对于移民限制令,可以更加细化。比如说两京畿内百姓禁止移民吕宋,再比如沿边军事要地,也禁止移民吕宋。但其它不在此限制内的,可适当放宽。”
“其它地区百姓移民吕宋的,朝廷可审核,其在原籍所有的朝廷所授分的田宅地,当由朝廷无偿收回,而其永业私田可听由其处置。”
“每移民一丁至吕宋,吕宋当向朝廷缴纳一万丁钱,妇人中男算半丁,老小不算。这笔钱呢,也是有正当理由的,因为这些居民在中原,每年要按户等向朝廷缴纳户税,如今移民到吕宋去,吕宋是外世封地,朝廷只能征收三分之一的税,因此每年都要损失三分之二的户税,所以现在以丁钱形式征缴补偿。”
许敬宗喝着茶,皇帝要求一丁百贯,李义府说一丁十贯,相差十倍。但是他觉得这十贯数字倒也比较合理,毕竟买一些青壮奴隶,也用不到百贯这么多钱。
大唐奴隶买卖繁荣,不同的奴隶不同的价格,总的来说那些有年轻又有技能的汉人奴隶最值钱,然后是一些年轻漂亮的外国奴隶,比如新罗婢、波斯姬、菩萨蛮等,如果是那种汉话都听不懂的,肯定又便宜一些,若是连一技之长都没有的,又便宜些,如果再长的老或小长的丑陋等,就更便宜。
这个价格是相差较大的,如果是一个拥有什么高超技术的工匠,可能值一二百贯也正常,或者是十分美貌的女婢,也很值钱的,这就跟牛马是一样的,价格相差巨大。
但如果只以普通的来论,一般一个没有什么技能,也还年轻的普通胡蛮奴隶男子,大约是值四十贯钱左右的。
这个价格比唐初要便宜许多,主要还是因为大唐国力日盛,不断的对外战争,也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新增奴隶,使的价格不断下跌。
可移民毕竟不是卖奴隶,李义府提出的这十贯钱,是相当于吕宋都督府补偿朝廷户口迁移带来的户税损失。
但户分九等,上上户一年才四千文,中上户两千五,下上户一千,下中七百,下下五百,按这样的户税钱来算,一般移民的百姓,肯定都是以下中、下下户为主,一户一年也就是七百或五百钱,哪怕按下上户的一千钱一年算。
一个移民家庭如果以六口人来算,一夫一妇两几个孩子,折成两到两丁半,一丁万钱,也就是折两万到两万五千钱。
而一个下上户的户税一年是一千钱,两万钱就相当于是二十年的户税钱补缴。
况且,这户移民到了吕宋,也还是要交户税,只是朝廷以后只能得到三分之一,因此一年仍有三百多钱的。
一丁万钱补偿,其实就相当于是三十年左右的户税补偿。
这么算的话,其实这钱就不少了。
“朝廷能愿意吗?”
许敬宗犹豫着,毕竟人口一直以来都是非常重要的,如今流往海外,哪怕吕宋是外世封地,不是化外胡地蛮地,但仍然还是有些敏感的,尤其是之前皇帝还有那个旨意在先。
来济道,“我觉得圣人那道旨意,本意不是要敛财,而是要限制移民的规模,所以我们如果能够把规则细化,达到圣人的初衷本意,那么事情也就解决了。”
“首先,得禁止从两京畿内地区,以及中原腹心之地,还有沿边军事要地,以及地广人稀的地区移民吕宋,包括以后移民其它海外领地。”
“移民外世封领地,只许从四辅六雄十望十紧之外的中上州中招募下上、下中、下下三等户,自愿移民。”
“一个海外领一年最多只能从一个州移民一百户,全国最多只能移民三千户。”
······
李义府提出了不少细则。
总体思路还是要限制移民数量,还要限制移民的户等,甚至要限制移民的籍贯,两京畿内以及中原腹心之地百姓不许移民吕宋,边疆那些人口数量不满两万户的下州,以及户口不满千的下县,也不许移民吕宋。
朝廷规定,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三万户口为中州,不满两万户的就是下州。
而县有七级,除了赤、畿、望、紧外,也分上中下县,主要以户口数量划分,上县五千户以上,中县是五千以下两千户以上,下县则是不到一千户。
禁止从下州、下县移民海外,也是因为这些地方本就人口不足,理应禁止再外移。
各方面的限制一出,也就规范化了。
能达到皇帝那道旨意的本意,又能避免现在这种僵持的局面。
“一年三千户会不会太少?”
吕宋很大,如今正急需开发,秦琅能在几年内弄了三十万人过去,虽然真正落户的还不多,但只要放开政策,肯定能大增。三千户也就两万人口左右,肯定满足不了秦家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