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渣爹的统一战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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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扬的乐声响了起来,是古典管弦乐团在演奏舞曲,为了契合今天的复古主题,霍伯特没有用合成乐,而是请了专门的乐团。
闭上眼,能听到马尾弓在金属弦上摩擦产生的涩音,那是一种合成乐所不具有的瑕疵感,却恰如其分地表达出了自然之美,即使是巫承赫这样不懂音乐的人,也觉得美妙至极。
一对又一对舞伴旋入舞池,汉尼拔和莉莉兹,*娃和陈真,还有拒绝了他的蓝瑟小姐,也与马洛携手共舞……巫承赫看着满场俊男美女,忽然觉得兴味索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参加这种上流社会的聚会。
好吧,他是汉尼拔的儿子,人家发请帖漏了他一个人不大好,或者他就应该悄悄地别来了,免得让莉莉兹和蓝瑟家难堪,反正也不会有人发现。巫承赫发觉自己挺多余的,暗自叹了口气,拿了一杯淡酒从侧门走出了大厅。
外面天已经完全黑了,能源中心像个暗淡的圆盘子一样挂在人工云层里。他走下台阶,绕过喷泉,走进一片稀疏的小树林,四周是修剪整齐的法国梧桐,叶片翠绿,微风吹来,将光线剪成碎片撒在地上,光影交错。
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上流社会的生活光彩炫目,却不属于他,跟他的身体一样,都是借来的。巫承赫坐在一把木质长椅上,抿着淡酒,开始思考关于将来的问题。
留在加百列军港,还是去敦克尔首都,这问题已经困扰了他一段时间。汉尼拔说得对,第一集团军是他的势力范围,留在这里可以更安全,更顺遂,但一切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安全,往往意味着更多的束缚。实际上,蚱蜢空间站事件以后,他就感觉自己周围的监控加强了,汉尼拔派了专门的异能者来保护他的安全,他不知道那些人在哪,但能感觉得到。
其实自从来到加百列军港,巫承赫就觉得汉尼拔对他过分紧张,这种紧张可以解释为“父爱”,但有时候更像是一种想要对一切事物全盘操控的控制欲,这从他从前对待金轩的态度上就能看出来,还有刚才关于学校的选择问题。
也许这是成功男人的通病吧,巫承赫想,但这种随时随地的控制并没有让他觉得安全,反倒产生了不安和焦虑的感觉,他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或者只是向导的直觉。
但向导的直觉一向极为可靠。
那么离开这里,去敦克尔首都呢?那里又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巫承赫揉了揉眉心,他对这个世界还知之甚少,对首都更是完全不了解,不知道那里会让他自由,还是会令他陷入危险。
经历过一次死亡,他觉得自己好像变胆小了,总是患得患失,害怕面对新的环境。巫承赫叹气,抬头仰望苍穹,加百列的天空却连星光都看不见,只有人工制造的云朵,和毫无生命的能源中心。
这是一个连星空都无法仰望的城市,只能看到圆环的另一端,看不到浩瀚的宇宙,就像汉尼拔的羽翼一般,呆在下面,无知而安全。
敦克尔星球或许充满无数未知的危险,但更可能提供给他无数未知的将来,那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环境,褪下“统帅养子”的光环,他将有无数机会认识真实的世界。而且阿斯顿大学附属医学院是全联邦最好的医科大学,有最好的老师,最精良的仪器,最出色的学生,去那里学习,他会成为最一流的医生。
巫承赫心中豁然开朗,经历了这么多事,他似乎有点迷失,前世今生一直坚持的理想也变得模糊了。抛开一切,治病救人才是他人生的目标,无论周围的环境如何变换,他都应该向着这个最高理想前进。
他应该去阿斯顿大学。
意识云忽然出现了轻微的波动,那是临时标记产生的通感,巫承赫回头,看到一个熟悉的挺拔的身影正缓缓走来,是金轩。
“怎么一个人跑到这来了?”金轩双手插在裤兜里,弯腰越过长椅靠背问他,“找了你半天。”
他的巴巴里狮子发出低沉的呜呜声,绕到前面蹭巫承赫的小腿。巫承赫用意识通感征求了小傲娇的意见,将它从耳朵上取下来,放在狮子的鼻子上,摸了摸它的鬃毛。巴巴里狮子高兴地用尾巴甩了他几下表示感谢,顶着小伙伴跑走了。
“你没有跳舞吗?”打发走了萌宠,巫承赫问金轩,“你今天可是半个主人呢,就这么走了霍伯特先生会不会不高兴?”
“我干什么他都不会觉得不高兴,他已经习惯了。”金轩坐到他身边,凑到他颊边嗅了嗅,“你喝酒了?”
“嗯,随手拿了一杯。”
“借酒消愁吗?因为被女士拒绝了?”
“哈……就算是吧。”巫承赫自嘲地笑,不想多做解释。
“别傻了。”金轩拿过酒杯,将残酒一饮而尽,拉着他的手拽他,“来来,我请你跳舞,第一支舞还没有完。”
“走开。”
“来吧。”金轩站在他面前,绅士地冲他鞠了个躬,做了个“请”的手势,“要我跪下来求你吗?”
“你可以试试看。”
“跟我跳一支吧。”金轩看着他的眼睛,“我过几天就要跟霍伯特回敦克尔首都了,就当提前替我践行?”
被他歪缠了几个月,忽然要解脱了,反倒有种沉甸甸的失落感,巫承赫与他对视,鼻端嗅到花圃里大马士革玫瑰馥郁的清香,不知道是一时冲动,还是被标记的强制性操控,心中一阵恍惚,不由自主站了起来,将右手递进他手里。
白日的燥热已经褪去,微风送来凉爽,喷泉发出细碎的水声,给远处传来的音乐平添一份悠远空灵的韵味。金轩一手执着他的手,一手环着他的腰,带着他在树林中起舞。金轩舞步流畅,由肩至颈的线条像舞蹈家一样完美,巫承赫跟着他旋转、滑步,原本低落的心情渐渐开朗起来,看着他正常画风下无可挑剔的面孔,甚至忽略了他身上那惨不忍睹的丐帮制服,产生了一种“这家伙真帅啊”的错觉。
“刚才在想什么?”金轩忽然问,“我感觉到了你的意识云波动,焦虑,纠结,恐惧……在想联考的事情?如何逃出你爸的魔掌?”
通感让标记双方的微小情绪都无所遁形,巫承赫叹气,道:“是的,刚才跟我爸爸谈了学校的事。”
“他反对你去阿斯顿医学院?”
“是,他想我留在第一集团军,这里是他的势力范围,首都可能会有危险。”
金轩嗤笑了一声,道:“迄今为止你遭遇的两次致命袭击,都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而首都的犯罪率已经连续八年是联邦最低了,你觉得到底哪里更安全?”
“我的身份比较敏感。”巫承赫说,“他说他在联邦人缘不大好,我可能会受到牵连。”
金轩沉吟了一下,道:“巫承赫,你害怕危险吗?”
“会的吧,蚱蜢空间站那种事,谁也不想经历第二遍。”巫承赫回答,同时想起上辈子令他死亡的那场恐怖爆炸,那滋味并不好受。
“我也害怕。”金轩说,“你知道吗,我小时候曾经遇到过很多次绑架,那时候我哥哥还不是总统,在远航军服役,后来又调回NTU。他那个人很厉害,又能打,又会玩权术,他的政敌,还有那些被他调查的嫌疑人、恐怖分子都害怕他,不敢跟他硬碰硬地上,所以都喜欢拿我开刀。”
巫承赫曾经进入过他的思维,看到过一些记忆,确实有很多这样的片段,当时还觉得奇怪。
“记得他竞选国会议员的时候,反对派雇了佣兵来绑架我,我那时候只有八岁吧,正在卧室里睡觉,听到有人来,就爬到了窗户外面去。”金轩眯着眼睛给他讲故事,“我家住一百七十三楼,你知道站在六百米高空是什么感觉吗?我当时差点都被风给吹跑了。我害怕得要命,但我知道我这辈子不可能一直靠着金辙的保护活下去,那个变态要追逐他的梦想,不会因为要照顾我就停下来,我想要活下去,就只能跟在他身后跑,保护好我自己。”
巫承赫心头一抖,想他那么小就要面对那么严酷的环境,真是可怜。但转而又想,一个八岁的孩子就能这么彪悍,奇葩果然不是一天练成的。
“我在六百米高空横着爬了七米,跳到邻居家的露台上,然后顺着他家的花园梯爬到顶楼,按了公共警铃。”金轩继续道,“在警察赶到之前,我害怕他们发现我报了警,又沿着安全通道跑下了起码二十层,躲在通风井里。后来警察赶到,和佣兵发生了火并,最终对方被全歼,我毫发无损。”
“我其实非常害怕,金辙来接我的时候根本站不起来,话也不会说。他抱着我去医院,连着几天都陪我睡觉,不让我一个人呆着,我过了很久才缓过劲来。但从那次以后我发现我长大了,再也不会因为找不到哥哥而害怕,我保护了我自己。”
金轩顿了一下,明亮的目光看着巫承赫的眼睛:“留在汉尼拔身边,你就是他的软肋,你将来遇到的危险只会更多。想要自由地活下去,你必须学会保护你自己。”
巫承赫与他对视,看着他磊落的目光,不禁动容。金轩说得对,汉尼拔能保护他一时,不能保护他一世,他越是寻求汉尼拔的保护,就越是会成为他的软肋,过去的悲剧必将一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