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她眼光不好(2 / 2)
孟晓点点头,“嗯,理解,天下间只要坐上那个位子的,就都有这种死要面子的毛病。什么名垂千史不能留下污点啥的,其实蛮无聊的。”
小麦娇躯前倾靠在天台栏杆上,叹道:“是啊,一个人任性往往就要许多的人跟着遭罪。”
“那要看你想得到什么了,据我对你的了解,权利什么的应该不会是你的追求了。那有什么能够帮你的吗?”孟晓笑的很灿烂,不过那公事般的笑容却一点都不带真诚。
小麦好笑的直接道:“我也没有想直接让你无偿付出什么,做个交易吧!”
孟晓有些意外,“什么交易?”
“我要纤纤的孩子。”
孟晓懵逼,这什么条件?人家现在虽然正处在造人阶段,但距离造人成功还差好远好吗?你现在要那我也没法给你生啊!
一看孟晓那怪异的表情小麦就知道他误会了,“不需要现在就给我答复,主要是想给你透个底。”
孟晓双眼微眯有一些八卦道:“这么说你是不会跟李子修做真夫妻喽?”
这回轮到小麦惊讶了,“怎么?李子修都告诉你了?那我就要对他重新评估了,至少他的嘴不严。”
孟晓好笑的摇摇头,“不用那么紧张,只是我很了解他而已,当初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曾经是一个花花公子。对于勾女技术他一向很自信,这点你看纤纤就能看出来。但是那天他跟你谈完回来之后就灰心丧气的,说明他被打击到了。而以他当时的状态来说,除了男女之事还真没有什么能让他那副表情的,话说是不是他勾引你了?”
看着孟晓那满脸八卦的样子,小麦倒是很诚恳,“是,也许他确实魅力很强吧,只可惜我没有感觉到。”
“还有呢?如果仅仅这样的话,他不会被打击成那样,嗯,最重要的是,阿努比斯也没有出来嘲讽他,这就很不正常了!”孟晓摩挲着下巴直接说出了重点,好吧这才是关键。
小麦顿了一下,回道:“好吧,那个狗头人咋咋呼呼的说什么生米煮成熟饭,然后就被我的男朋友给打了。嗯,就是这样。”
孟晓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小麦,“那就叫你男朋友出来啊,看看是否真的比子修更有魅力。”
小麦皱眉,“你怎么知道我的男朋友是……”
“很简单啊,这世上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如果阿努比斯被人类打败的话,那他绝不会老实的不出来,反而会叫嚣着‘若能恢复实力肯定会打爆你’之类的狠话。但他那么老实,一看就是被人教育狠了。并且让他深深明白,就算恢复完美实力在这个修为阶段也不是你男友的对手。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你男友就是你的魂宝!”
小麦静静的看了孟晓半晌,终于深吸了一口气笑道:“虽然在我看来证据不足,但只是根据李子修和那只狗头人的性格就能这么肯定也是了不得。不得不说,纤纤的眼光一如既往的差,与其挑那个花花公子不如挑你。”
孟晓呵呵,“你觉得我会受他勾引?”
小麦微笑摇头,“不会,因为你是玉虚宫的女婿,雪嫣然可不是纤纤能够比的,所以他选择了李子修,但其实我却觉得他选择金三都比李子修好。而且难度也会更简单,并且金三要更专情些,若是纤纤跟了金三,那肯定会被金三捧在手心了。只可惜,在她眼中李子修那所谓的风流倜傥应该比金三更有吸引力吧!”
孟晓想想金三那一副穷屌丝的样子,再回顾一下李子修耍帅玩飞刀的德行,不得不说,后者确实更有吸引力,“看来你与外面那些一般的妖艳贱货不一样啊!话说你怎么就认为金三比李子修强呢?那个狗头人可是个降临者哦!”
“降临者又如何?不过是外物罢了,太过自主的魂宝有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事,只有心意相通才能更强,只可惜,你觉得那只狗头人能够跟李子修心意相通吗?”小麦的话让孟晓一时间无言以对。
“算了,纤纤的孩子我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就是给你父王交差嘛,这简单,倒是说说你有什么我感兴趣的想要交易吧。”
小麦也没有卖关子,直接道:“如果说,我可以告诉你炼魂宗宗主的身份,你觉得这个消息够分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