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巧个屁逮你很久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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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既然已经被发现了,那么不妨大方承认好了!
她的确对季宇怀有异样的情愫,长达十一年之久,且为暗恋。
有首老歌这样唱: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她认识他二十三年,用了十二年的时间逃开他的世界,用了一个瞬间沦陷,用了十一年的时间,追着他的脚步去喜欢。
姜南说,假如你暗恋一个人超过了六个月对方还没发觉,那就换个人喜欢吧!要么你的目光没有炙热到对方足以察觉到你的喜欢,要么就是对方以沉默在拒绝你。
暗恋的人最怕两件事:怕他知道,又怕他装作不知道。
但是她不怕,不怕他知道,也不怕他不知道。
姜南不懂,她和姜南同属于拥有新Z国正宗血统的草根国民,上数五代都是贫农,正经八百的根正苗红。而季宇,艾妮珠宝唯一的继承人,她母亲给他的基金足够他一辈子挥霍也衣食无虞。
她没有追他追的很辛苦,她只是追着他的脚步追的很辛苦。
高中,她只能在校园人物风云榜上垂涎一下大她三届的这位学长,默默的读着校内被人疯狂流传的关于他和他的青梅竹马如何恩爱非常的故事,据说这个天才般的少年第一次设计的首饰就是他的小青梅脖子上那颗精致的吊坠。明明都是自幼相识,她什么都没有。所以说啊,不是每一个和你一起长大的人都能称得上青梅竹马。
大学,她终于成为他真正的学妹,但是仅仅对他做了一个自我介绍,他就携女友远赴重洋喝洋墨水去了。估计鲁晗这个毫不起眼的名字连同这名字主人的脸都在飞往彼岸的飞机上被他丢弃在太平洋。
酒吧里,刚同她和解的姜南恶狠狠的将一杯色泽鲜艳的鸡尾酒放在她的面前道:“喝掉,喝光!”
她胆气不足的问:“什么酒?”小心翼翼的啜了一口,眼睛一亮,真好喝!一大口喝进去……
“壮阳酒!”
“噗!”她一口酒喷出来,正想骂姜南是不是最近走肾太多,虚的分不清该给谁补的时候,发觉白日里本就安静的酒吧更是诡异的安静后,后背上“蹭”地泛起了凉意,本能想开溜,衣领却毫不客气的被人拎起。她认命的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眨着眼睛,尴尬的笑道:“嗨,林逸轩,好巧啊!”
“巧个屁!”听他语气里的火冒三丈,她挫败的捂脸,每次都害她跟着一起丢人的节奏真心伤不起好不好,但眼下也只能乖乖的听他继续冒火,毕竟衣领还在人家手中不是:“我逮你很久了,看看你又干了什么好事!”
她耸着肩捂着一只耳朵,没被捂脸的手挡住的眼睛小心翼翼的觑着他的脸,视线一转就看到他的白色运动衫上一滩明显的污迹,她又脑补了一下最近躲着他的行为,除了将他拉黑,不接他的视讯电话,好像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啊!毕竟家有美男,谁愿意理会一个精神病啊!不过视线对上他那双乌云翻滚的黑眸,心道:“死定了!”
说起林逸轩,那真是一段孽缘啊!
话说,十一年前的一个生日聚会上,产生了一段十分狗血的三角,哦,不,多角恋。
比如说,她鲁晗对季宇产生了异样情愫。
再比如说,紧接着季宇的小青梅对季宇告白,然后他们俩成功的登堂入室,哦不是,出双入对。
再比如说,和季宇的小青梅关系非常好的林逸轩因爱生恨,将视线转移到她这个无辜的路人身上,从此开始死缠烂打,立誓一定要将她这个无辜的路人甲的放心虏获。
所以说,没事多参加参加聚会吧,没遇上狗血也会有八卦。
当然,你要时刻谨记自己不要成为一个八卦。
猜猜看,她,鲁晗能够成功考上D大成为季宇学妹的最大功臣是谁。
对,没错。就是他林逸轩。
为了躲避林逸轩的纠缠,她不得不和他定下了两个莫名其妙的赌约。
其一:他赌季宇五年之内绝对不会认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