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1章 好言相劝(1 / 2)
唐天泽看着顾欢摇了摇头:“我怎么申辩?那个时候,北冥氏已经算得上是赫赫有名了,北冥墨作为北冥氏的太子爷,哪个不想巴介他的。所以只要他说出的话,都会像圣旨一样。再加上,谁也不会相信一个女孩子会为了追男生故意纵火最后把自己烧伤,这样说起来都荒谬的解释。不管怎么样,自从那件事开始我和北冥墨还有菲儿之间就如同仇敌一般了。”
“那你既然这么恨菲儿,那为什么还要放她走呢?”顾欢觉得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菲儿都是这场恩怨的始作俑者,按理说无论如何唐天泽都不会放过她的。
“我放走她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她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但是她却对另一个人很有用处。”
“你指的是北冥墨?”
“不错,现在他应该比我更需要她。至于他能不能找到她或者是抓住她,那就要看他的运气了。”唐天泽说完之后,走到顾欢的面前:“你现在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了,我建议你想好了再来问,不要浪费这次机会。”
顾欢将杯子里的咖啡一口喝干,这么长的时间她都没有喝一滴水,再加上之前还喝了两杯红酒,嗓子越发的感到有些干渴。
她把杯子递给唐天泽:“在我问最后一个问题之前,麻烦你再给我倒杯水行吗。”
唐天泽微微一笑,接过杯子给顾欢倒了一杯温水:“我试过了水温合适。看来你一定是渴坏了。”
顾欢拿过杯子一仰头,将水和干净。
“谢谢你的水。我现在问你最后一个问题,我现在在你的手里,你打算怎么做?向刚才菲儿说的那样,利用我去要挟北冥墨吗?”
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说的确是至关重要的,这关系到自己还能不能走出这个房间,也关系到北冥墨会不会就范……
唐天泽听了她的最后一个问题后,低头沉默了一会,然后对顾欢说:“其实我现在也很矛盾该怎样来对待你。你的确是能起到对北冥墨要挟的作用,但是我却不能这么做。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你是我师傅的亲女儿,你爸爸对我是有恩的。既然如此,我还是决定放你回去好了。”
***
顾欢惊讶的看着唐天泽:“你的意思是我现在就可以回家了?”
唐天泽看着她点了点头:“经过了这么多天我和你的接触,发现你真的是个难得的好女人。心地善良与人无争。只不过你的命却不是那么的好,遇到北冥墨这样的男人,而且还给他生了孩子。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或许你也有你的苦衷才会这样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你和我一样都是受害者。我们两个之间就没必要相互伤害下去了。所以,你现在可以走了。况且如果不让你回去的话,程程和洋洋他们会着急的。他们两个是乖孩子,幸好继承的是你的好心地。我也不想看到他们难过时候的样子。”
顾欢缓缓的站起身,走到了唐天泽的面前:“Noton,哦不,应该叫你的原名‘唐天泽’才是。谢谢你对我和我的孩子有这么高的评价。对于你的遭遇我也非常的同情。但是我却对你这样的复仇行为保留意见,我想你一定听说过‘冤冤相报何时了’这句话吧。我不是想劝你放弃,而是想让你再想想有没有什么其他的方法去解决你和北冥墨之间的恩怨。我也会和北冥墨说一说,我希望你们两个人能有一个和平的方式去解决。好了,我就说这些了,最后还是非常的感谢你放了我。”
顾欢说完转身走向大门。
“咔吧”门关上了。
唐天泽的抬起手用力的揉了揉自己的眉心。然后点起了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
他将房间里的灯全部都关闭了,让自己沉浸在黑暗之中。
唯有从百顾窗缝隙处透了进来。
他走过去,将百顾窗卷了上去,顿时房间被月光照耀的分外明亮。
在他对面的不远处的大厦灯火辉煌,在顶端霓虹闪烁着四个大字“北冥氏集团”。
顾欢从唐天泽那里出来,走出楼道,沿着小巷终于又来到了还有些喧嚣的街市上。
这个时候她才意外的发现,这里对于她来说是格外的熟悉。
在离这不远的地方正是北冥氏大厦。没想到唐天泽会将自己的住处现在这里。
他要时时刻刻的看到这栋大厦,更要时时刻刻的不要忘记当年他蒙冤坐牢的经历。
现在她已经想不了这么多了,她把自己的小包打开拿出手机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自动关机了。
她重新开机后,只见屏幕上立刻跳出来二三十个电话,还有与之相同数量的短信。
她打开里此刻最近的一条:欢,你到哪里去了?我给孩子们打了电话,他们说你已经走了。我和乔乔都很担心你的安全。刑火已经带人出去找你了。如果你看到这条短信的话就快点联系我,或者是刑火,好让我们放心。
落款是:安妮。
顾欢急忙调出通讯录,然后将电话打给了刑火。
此刻,刑火正带领着自己的几个手下,兵分几路,开着车在顾欢经常出现的地方进行着几乎地毯式的查找。
就在一无所获准备告诉主子的时候,就接到了顾欢的电话。
***
刑火接到了顾欢的电话,这是他在段时间内接到的第二个好消息,顿时感到一阵的欣喜。
“小姐,我是刑火,请问你在哪里,我过去接你。安妮和乔乔她们都非常担心你。”
顾欢再次听听到了朋友的声音,心里顿时感到有些激动,她的脸上带着微笑:“刑火是我,我现在北冥氏大厦这里,你能过来接我吗?”
刑火点了点头:“小姐,我这就过去接你。”说完他立刻将车头调转,几乎全速的开向了北冥氏大厦。
途中他通知了其他参与搜寻的人,任务完成可以收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