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结束(1 / 2)
但夏乐天却暗自提醒自己,尽可能不要牵连到戚厉非,毕竟戚厉非已经屡次冒着危险帮助了自己。
眼下的情况十分严峻,目前唯一尚有逃跑能力的,只剩下自己和戚厉非两人。
但由于戚厉非身份特殊,再加上被游戏所限制,所以目前真正尚有逃跑能力的,其实只剩下了自己,事情不容乐观,他想要活下去,就不能去救助任何玩家。
比如古棱,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愿意主动牺牲自己,将生存的机会给了其他玩家,但事实上,古棱这次的牺牲,可能仍旧无法该变游戏的结局。
古棱死亡,骑手就会出现取走外卖,送到点单鬼的家中,但在这个送外卖的过程中,所有厉鬼都会在各自限制的区域范围内活动,主动袭击所有的玩家。
也就是说,夏乐天接下来将要面对极其严峻的危险,甚至很有可能在半路上就被其他厉鬼袭击而死亡。
最为可怕的是,随着时间推移,游戏对于厉鬼的限制和规则也渐渐消失,也就是说,夏乐天根本没有办法从厉鬼袭击当中,找出规律从而规避危险。
就好像之前,黄洁思与潘亚蓓两人之前在商场时遭遇的两名双胞胎女鬼,两个女鬼并不会突然袭击玩家,甚至还会看似说出一些毛骨悚然的话,实际上这些话当中隐藏着关于生路的线索。
如果玩家能够保持冷静的同时,同时也不做出导致厉鬼袭击提前的事,是可以将这些看似杂乱的线索当中,找出一条完整的生路线索,从而解决厉鬼袭击威胁,逃出生天。
商场双胞胎鬼的生路很简单,仅仅是让两个玩家引诱两个实际上不对付的女鬼相遇,从而让两人不再被厉鬼盯上,趁此机会等待游戏结束就可以解决袭击事件。
但这种情况并没有一直延续到游戏的第三天,似乎是从游戏的第二天开始,所有厉鬼慢慢不存在任何游戏规则,直接根据玩家的藏身地点进行袭击。
玩家根本没有办法找到如何解决厉鬼袭击的办法,这也就是为什么古棱会选择切断手指来延缓厉鬼袭击的原因,她早就意识到了这点,但她无论如何都没能想到,这些厉鬼正在慢慢地解除限制。
好在游戏似乎并不会彻底偏向厉鬼,并没有直接让厉鬼拥有瞬移的能力,而是像真正的人类速度追击玩家。
但夏乐天不知道第三天时,游戏会不会彻底解除这种限制。
所以,他必须在今天晚上,就得找到点单鬼的藏身之地,然后等待明天点餐时间时潜入它的家中,将手机窃取出来。
在这过程中,夏乐天完全可以规避掉厉鬼的袭击。
只不过,他首先得考虑今晚该怎么在众多厉鬼当中安全脱离,还要保证不会跟丢骑手,可以说这两个高难度的要求,让他甚至有一种难以完成的错觉。
但这是唯一的机会了,他无论如何都得去试一试。
夏乐天打开群聊界面,询问古棱目前的位置,古棱很快将地点发送给夏乐天,让他尽快赶到、
夏乐天在表示明白的同时,迅速赶往古棱所在的地点。
而另一边,潘亚蓓一直都在窥屏,怨恨和恐惧的情绪交织在一起,让她的理智已经完全濒临崩溃的边缘,甚至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刺激,就能让潘亚蓓彻底变得歇斯底里。
她捧着手机,目光怎么也克制不住瞄向另一只手,曾经保养得当被被人艳羡的纤纤玉手,如今已经只剩下手掌,而五个手指早已被剪断变成了光秃秃的伤口,看的令人心惊肉跳。
但对于潘亚蓓来说,这样的画面让她几乎快要崩溃尖叫,比起内心的痛苦和绝望,伤口带来的剧痛仿佛都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黄洁思注意到了潘亚蓓状态似乎有些不对,但她已经分不出部分心神去安慰潘亚蓓,因为她自己也不比潘亚蓓痛苦少,甚至是更加绝望。
厉鬼越来越贪婪,她下一次除非砍断脚腕,将整个脚全都扔出去才能阻止厉鬼的袭击,可这样一来她就失去了逃跑的能力,早晚都会被厉鬼追上最后被杀死。
她怎么想也都找不到逃生的办法,直到最后,她干脆闭了闭眼,很快有了个想法。
那就是利用古棱发来的地点,与所有玩家进行汇合。
她很清楚自己与潘亚蓓并没有任何的优势,甚至都无法熬过今晚的厉鬼袭击就得提前死亡,所以她必须与潘亚蓓尽快前往古棱的所在地,与群主和那个戚先生汇合。
她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寻求群主和那个叫戚厉非的庇佑,而是想要利用古棱的牺牲,延缓厉鬼对她们两人的袭击,虽然这么做极其卑劣,但是至少这样做能够让她们两人的生存几率提高到近乎百分之二十。
当然,她也做好了自己优先被厉鬼杀死的准备,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她根本不会责怪任何人,一切都是自己主动选择的。
不过,她得提前和潘亚蓓商量这件事。
“潘亚蓓,潘亚蓓。”黄洁思推了推潘亚蓓,在喊了好几次后才总算将潘亚蓓的注意力拉回来,只是看着潘亚蓓精神状态几乎可以称作是混乱的样子,黄洁思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也许是可怜,也许是感同身受。
“什么事……”潘亚蓓惨笑着问。
黄洁思组织着语言,然后将自己的想法告知给对方。
潘亚蓓闻言,原本绝望地目光骤然爆发出极其强烈的光芒,在听到能有一线生机的办法后,急忙忙爬起来对黄洁思到:“那你还等什么,我们赶紧走!”
黄洁思点头,然后点开古棱发来的定位,确定好路线后立刻出发。
下午两点半。
夏乐天与戚厉非两人成功与古棱汇合。
古棱的看起来状态并不是很好,身上布满了许多微小的伤口,不过倒是没有损伤任何的身体部位,而不远处则是散落一地的碎肉、
是刘利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