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2)
韩枫冷着眼横他,手中却依然紧紧捏着那叠画。以前以为她是男人的时候,总觉得她有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近得人,却进不了身。现在知道她是女人,暗暗却有些恼她平日里在大街小巷东蹿西跳,根本没有防备。
深深的看了两眼慕云夕,韩枫走到桌前,拿起那张报纸,一言不发的走出门。
这人发哪门子疯?慕云夕盯着他坚挺的背影有些发懵。她刚刚明明看的清楚,这小子已经不跟她生气了,怎么一眨眼又翻脸不认人了。
罢了罢了,慕云软软的坐到椅子上,刚才集中精力编报,这时候,人又困倦起来。可是——望了望离儿新换的床单被套,这小疯子的床是不敢再躺了。自己还是先回集镇上去好了,收拾下东西,说不定过几天就要搬到京城来住,只是自己明日还要再来将军府吗?身份被揭穿,韩枫时万万不愿再接收她做夫子了。
哎,失业喽。慕云夕自嘲的笑笑。休息了片刻,还是打起精神,向老太君和大哥辞别,自己由男变女,老太君虽然没有介意,但是自己少不了向老太君解释清楚。一出门,就见到离儿和凝霜在外厅里忙活,两人见她出来,都笑着迎了上来。
“慕夫子,您出来做什么,怎么不在房里休息呢?”
“我要回家了,多谢你们照顾。”
“回家?”离儿一惊,“可是枫少爷说您这段时间就住在这追云居啊!”
“是啊,先前少爷出门的时候,还嘱咐奴婢要照顾好您呢!”凝霜也是一头雾水。
慕云夕一听,心头一暖,这混小子再怎么对她横眉冷对,终究是关心她的。
“叨扰了这么久,我也该回家了。”对这两个可爱的小女孩,慕云夕十分好感。到底是生活环境不同,比起她最先接触的两个小宫女,真是有天壤之别。
“可是,你有伤在身——”离儿皱着眉头,很担心的看着慕云夕。枫少爷的这任夫子,跟前几任老气横秋的夫子都不同,俊秀斯文,待人和气,一点架子都没有,他们这些做下人的都很喜欢,并未把她当做外人。
“一点皮外伤而已,你们看,我现在不是好好地么!”慕云夕温文尔雅的笑,声音温柔,如和煦春风。两个小丫头的脸都微微有些烫。
“你们放心好了,我先去老太君院子去辞别,你们也不必担心。枫少爷回来,也不会生你们的气的。”
“那好吧。”一听慕云夕是要去老太君院子里,离儿和凝霜也不再阻拦。
老太君在祥云居,老太君一见她,拉着她说了好一会儿的话。慕云夕只说自己来京投亲,那人造喉结也是特意制的,为的是出行方便。不想出门遇上劫匪,随从也走散,自己迫不得已出门谋生云云,把之前那套说辞又说了一遍。老太君并未疑心,又和她说了好些体己话。这一唠叨,也看着太阳西斜了,慕云夕起身告辞。
“你还是搬来将军府吧,一个女孩子家在外也不方便。再有,说不定什么时候皇上的圣旨就到了。”临走,老太君说道。
“我是打算搬来京城住。明日我先去找找房子。”慕云夕想到容若说了要另给她置办房子,连忙推辞。见老太君不乐意了,只好说道,“若是找不着,就只能叨扰将军府了。到时候,有的老太君烦的了。”
“也好。”老太君点点头,知道这是慕云夕最大的让步。虽然相处的日子不多,但慕云夕外柔内刚的性子,她倒是有几分了解。且她身上自有一种独立于世的淡定从容,不同于一般大夏国女子,她也不强人所难。
踏出祥云居,慕云夕本想再去见韩翼,但天色已有些黯淡,初春,黑的早,再不走,就赶不上出城的马车了。想到此,她加快脚步出了将军府。
果然,城门口就剩下一辆马车,总算是赶上了末班车。出了城,郊外的风丝丝沁凉,慕云夕缩在最内面,坐马车都是些进城的文人或商家的管事,忙碌了整个白天,都闭目养神,“嘚嘚嘚”的马蹄声在这寂静空旷的郊外尤其的响。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向这边赶来。靠门最近的一个人撩起帘子,骑马人渐渐近了,慕云夕一瞧,那骑马之人竟然是韩枫。车内人俱是一怔。常在京城晃的人,自然有人识得韩枫,就算不识韩枫,对他胯下那匹千里马也是识得的。
“这车上可有慕云夕?”韩枫骑得是好马,一眨眼的功夫就跟马车平齐了。此刻,韩枫冲着马车内低喝道,变声期男孩的声音还有些嘶哑,但不乏凌厉。
韩枫见没人回答,拨转马头就要走。
“喂,小疯子,我在这里。”慕云夕回过神来,连忙从车窗探出头去喊道。
马上之人一顿,迅速勒住马,回过头来,慕云夕没有错过他眼底的那抹惊喜,可转瞬间,那抹喜悦就被愤怒取代。
“慕云夕,你长没长脑子?”一声低吼,韩枫跃下马,不等慕云夕走下出来,兀自踩上去,掀开帘子,虎眸冷冽如冰,“除了慕云夕,全部都给我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