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必要(2 / 2)
刑侦科同事学习的经验,一条永流传。
“后来啊,打后面来了个小伙子,那姑娘见到小伙子就板着脸,倒是那小伙子,别说啊,模样还真是好,我那会儿寻思着,我的女儿啊,说若是能攀上这门亲事儿啊,我可就是……巴拉巴拉巴……”下面是对小伙子一番精细描述,着重突出了小伙子如何俊秀不凡,如何卓尔不凡。
诶诶诶,大叔,歪了歪了啊!
林晓幽咽了一口口水,长叹一声,摊开手,将一摞子铜钱用手指一个个数了一遍,拿出十二枚:“老板,这个珠子挺好看的,我买了。”她视线对上一只小盒子里的五彩珠子,这些珠子可以穿起作为手链,是便宜东西。
十二枚铜钱,十分够了。
“中中中,我这就给你包上……还要什么吗,阿若姑娘慢慢挑,慢慢挑啊。”老板弯着腰将铜钱接过,小心收在了铺子木板底下的钱箱中。
然后抬起头,普里斯够噢。“这小伙子长得俊俏,可是脸色却不俊俏啊,似乎俩个人在闹别扭呢,不过呢,也是我那手链有奇效啊,小伙子在见到手链的时候,脸色一下子阴雨天转晴天了,挽着姑娘的手叫了声阿依,就亲亲热热回去了啊!这时候,我才知道这姑娘,就是寨柳家打大小姐啊……”
老板说完后似乎回味无穷,末了还手臂撑着桌子冲林晓幽道:“阿若姑娘,你说,效果好不好!!!”
林晓幽连连点头,接过老板打包好的首饰包裹:“嗯,不知道哪个小伙子这般好运,能被寨柳家的小姐看上呢。”
然后又是微微露出向往无比的模样。
老板果然立刻露出哎哟小姑娘你思春了啊喂的模样,挥着手笑道:“姑娘你好奇是应该的,不用害羞,便是我家姑娘当天回去都是茶饭不思呢,我与她阿妈都劝了好几日,那个叫做青童的小伙子,真的不错啊,也只有寨柳家的小姐能够配得上了……唉唉唉,我们这些平头百姓的,哪里入地了眼哟……”
青童!
林晓幽眸子一暗,手指攥紧,怎么会是他?
那张与宋之白几乎一样的脸庞瞬间就浮现脑海中。
不会,他怎么会与阿依一起,他不是与阿朱一起的吗?
难道……他脚踩俩条船,被阿依与阿朱发现,然后狗急跳墙,杀人灭口……
摇摇头,好一幅血淋淋场面,倒是很有恐怖片感觉,但,逻辑不对,如果是他,何必要分尸?爱过的人,有这样大的仇恨吗?
分尸,必然有必要的理由。
又想到半路捡到的麻袋中的尸体,总感觉不妥。
凶手那样细致的一个人,为何会做出遗失尸体的事情,一个能够设计出瀑布悬尸那样诡计的人,不会犯错。
既然不是犯错,那么,就是故意。
到底有什么理由,一定要那样做?
“老板,你的首饰很好,我下次还来买啊。”告别了饶舌老板,林晓幽徒步去找苏岩。
他会有什么发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