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山都与少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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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没有!绝对没有!爷爷练的‘空前绝后神功’若破了童子身,武功尽废,你要真是有点见识的,想必也听说过。那帮神仙,个个都是男人,否则多少会留个孩子让爷爷照顾,不至于用爷爷的头发变了那七个臭小子出来。七个混蛋这二十年来,从未出过神仙洞府,不可能带女人回来。”钟剑圣眼睛一会瞪大,一会儿眯起,上上下下打量了毛无邪半天,没看出这小子有失心疯的迹象,这才说道。
“没有女人?看来这七个小子做了些什么事,你一无所知。”毛无邪说起话来更加不着边际。
“孩子大了,自然不用爷爷再去事事过问。七个混蛋在这十年里对爷爷痛恨不已,各自偷偷练了绝招对付爷爷。只不过,他们未想到一战之下,你便耗尽了爷爷我的一身功力,刚交上手,爷爷便要落荒而逃,躲进了这片森林里。只知道三小子是用毒高手,七小子善于驾驭各种异兽,若非这些年来,爷爷自己也豢养有一大帮黑狼黑豹,哪还有性命来帮你救儿子?可惜,老七的怪兽太过匪夷所思,爷爷那些忠心下属全被杀了个干净。”钟剑圣见毛无邪神色有异,心下奇怪,还是照实说道。
“这片森林,你熟悉不熟悉?”毛无邪四下张望了片刻,又问道。
“那帮神仙都死了后,爷爷也不怎么进来了。这林子里,是山都的天下,山都凶猛异常,虽不及林外草地上的恐怖鸟,但更机灵了十倍,若有女人在此,恐怕早就被吃掉了!我说,山都是什么,你知道不?”钟剑圣始终弄不明白毛无邪所指,心里越发糊涂。
毛无邪不答,径自向林中走去。山都,便是狒狒,又称枭羊,古来已有记载。《尔雅》中的“释兽篇”曰:“狒狒如人,被发迅走,食人。”晋代郭璞注:“枭羊也。《山海经》曰:‘其状如人,面长脣黑,身有毛,反踵,见人则笑。交广及南康郡山中亦有此物。大者长丈许。俗呼之曰山都。’”但究竟是什么模样,毛无邪没见过,也无从想象。
“小子,你去哪里?这林子里有女人也好,没女人也罢,你救你儿子不救?”钟剑圣在身后喝道。
“我儿子便在那边。”毛无邪淡然答道,脚步丝毫未停,向丛林深处走去。
“你别自作聪明!神仙住所,不是那个方向,那边是山都的巢穴,那伙怪物心眼小,记仇,你要惹了它们,这辈子冤魂不散缠着你!我说,听见没有?”钟剑圣见毛无邪反常,气急败坏,穷吼了半天,见毛无邪毫无停步之意,只得跺了跺脚,跟上前去。
“钟老前辈别急,兽王老弟自称兽王,体质异于常人,嗅觉极灵。或许,他闻到儿子的气味了。”李行尸紧紧跟上钟剑圣,忽然轻声说道。
“胡说八道——若当真如此,山都吃人,那婴儿……”钟剑圣还要说下去,却被身后的李行尸轻轻一捅后腰,示意不要再说。抬头前望,毛无邪已停步扭过头来,凌厉的眼神如刀子般,剜在他的脸上,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暗怪自己管不住这张乌鸦嘴。
便在此时,毛无邪身形晃动,钻进了密林之中。他虽身高体大,却依旧灵活异常,在树丛中穿梭自如,迅捷无比。李行尸也在几乎同一刻施展轻功,赶将上去,他创下这密林身法,习练已久,较之毛无邪更快了一分。钟剑圣目力敏锐,依稀见到密林深处有个长发披肩的婀娜身影一闪而没,绝非山都,真是个女人!
那女子蹿纵跳跃,脚不沾地,从这根粗枝跃到那根粗枝,绝无落空,手足并用,有若猿猴,逃得极快。然而毛无邪与李行尸是何等人物?片刻之间,李行尸无声无息,形如鬼魅,已挡在了她的身前。那女子转身便走,毛无邪却刚好到了她身后,这时正好打了个照面,大手闪电般擒拿而至。
女子身子瞬间缩成一团,往树下落去,半途中忽然伸手抓住一根横枝,两脚在其上一蹬,横掠三丈,又上了另一棵参天古树,接着如猴子般猛往上爬。毛无邪也是拼力一跃,登上那棵大树,五指如锥,没入树干,再一借力,上蹿两丈,便与那女子一般高度。这两下照面,他已看清那女子容貌,似乎刚好二十出头,娥眉凤眼,琼鼻樱唇,虽一脸污垢但仍可见相貌俊俏,一身兽皮衣服似乎精心剪裁过,紧贴全身,显得凹凸有致,四肢修长,极具野性。
洞府深林之中,竟有这等美女?毛无邪一愣之下,那女子一爪便照着脸上疾抓过来,食中二指,对准了他的双眼,狠辣之极。毛无邪又一次五指洞穿树干,头往后仰,避开了这迅捷凌厉的一爪。那少女趁机又爬了数尺,攀上一个枝桠,尽力往上一蹦,两手握住了另一横枝,荡了两荡,放手飞出老远,又上了另一棵大树。
但这林间飞腾之术,李行尸远较她精通得多。少女尚未站稳,李行尸已至她身前,枯瘦的手指并拢如锥,直插咽喉。
“别伤她!”毛无邪喊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