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2 / 2)
砚泽手里拿着金镶玉的项圈,往儿子脖子上套:“这是你外公送你的,可花了他一年的俸禄。”然后笑眯眯的接着说道:“我儿子多厉害,还一个月大,就让官老爷给你送东西了。”
寄眉拦了一下:“仔细擦过了吗?以后给孩子的东西,万万注意,一定要干净。”
“早让金翠她们擦拭过了。”朝儿子道:“你爹我是那么不上心的人吗?”
元毅吃着手指,呀呀喊了两声。
砚泽马上笑道:“快听,他是不是说:‘不是’?”
“是,是。”寄眉跟着笑:“他说他爹爹最好了。”
砚泽想起金翠从姑姑手里接过一个包袱,他往里瞥了眼,好像是婴儿穿的衣裳:“我看姑姑送给元毅的衣裳,好像是旧的?”
“哦,是元毅小舅舅的。别人先穿过的才好,料子都穿软了,不怕磨伤孩子。之前我还愁上哪里找合适的衣裳,这不,我娘就给送来了。你放心吧,他舅舅的衣裳料子和针线都是很好的,连母亲也说好。”
既然连母亲那么挑剔的人,都同意了,看来可以放心。砚泽便问起砚臣的婚事,向妻子打听她在母亲那里听到了些什么。寄眉把婆婆和邱夫人的谈话说了。
“邱家四小姐人不好,咱们摆明了不要。他家想联姻,就得乖乖把嫡女嫁进来。”砚泽道:“砚臣娶了嫡女,知道家里人重视他,想必能提起精神,和以前大不一样。”
寄眉道:“四小姐人品不行,不知道五小姐是什么样的人。”
“只要不是太差劲的人,我相信你们都能相处好。”他笑嘻嘻的夸道:“我媳妇这么好,谁跟你相处不好,那肯定是她的毛病。”
她低头浅笑,这时元毅吐了个奶泡的,逗的她直笑,拿帕子给孩子擦了嘴角。砚泽戳了下儿子胖乎乎的脸蛋,道:“他可真好玩。”
“娘说四五岁之前,最招人喜欢。等再大点了,就招人烦了,整日四处乱跑,弄的鸡飞狗跳。”说到这里,瞅了眼丈夫:“娘说的是真的吗?”
“……”萧砚泽脸皮厚,一仰头:“嘁,她说的不对。我不管是四五岁还是六七岁,哪怕到现在,一直都挺招人喜欢的。”涎着脸抱着妻子,笑问道:“是不是?”
寄眉心道,你是招女人喜欢吧。不过,她也是女人,所以丈夫得她喜欢。她抿嘴笑着点头:“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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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萧砚泽应邀去参加城里诗社的聚会。这大半年来,有空就陪着妻子,几乎忘了跟文人骚客们的往来。可显然,诗社的人没忘记他这个财主,萧九爷不在粟城了,他侄子就是大家的财源。
商贾最怕落下为富不仁的名声,萧家花银子通过这帮读书人买‘爱才惜才’的好名声,若是招惹了他们,写个文章,编排个曲目,恶心萧家,就划不来了。
诗社里有几位富家公子,学问还不如萧砚泽,但在诗社混了一段日子,也自诩为文人了。文人多数都有狎妓的癖好,在晴好的天气里,狎妓游山玩水,一时引为风尚。
诗社聚会选在山脚下一处山庄,从山庄赛诗出来,众人登船游湖。
他如坐针毡,倒不是因为别人吟诗作赋,他插不上话,而是狎妓饮酒时,歌姬露出的三寸金莲叫他不忍直视。偏有人喜欢,搂着歌姬一双竹笋似的尖尖小脚把玩,这让他倒尽胃口,移开目光,坐在窗边,一心看湖上的风景。
这时,就听有女子娇滴滴的唤他:“萧大少爷,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他觉得这声音耳熟,一抬头,竟是蔻霞:“你怎么在这儿?”他记得打发她的时候,给了她一笔银子,叫她从良安身。没想到,她重操旧业,又做起歌妓这行当来了。
蔻霞眼中带泪的道:“一言难尽。”
砚泽挑挑眉:“一言难尽的话,干脆别说了。”转头看湖上的景色。
“大少爷有所不知,奴命苦,自从离开您,一直艰辛的过活,几经挣扎,最终还是重新沦落到这火坑来了。”
“……”他觉得这套说辞挺耳熟的,好像当初她就是凄凄惨惨的哭诉,叫他心生怜悯。
“自从您那次雨夜离开奴家,奴家从天冬那儿得了银两,本想就此离开粟城,去京城讨生活。没想到在路上,干娘拿走了银两,还把我卖给了当地一个鳏夫。后来,他转手又把我卖给了……”
“好了!”萧砚泽听不下去了,顺手摸出一把碎银子塞给蔻霞:“你去那边陪酒吧,让我安静一会,别再过来了。”
“大少爷,奴家……奴家……”
他又摸出一锭银子给她,然后摆摆手,将人撵去那边了。
等船舫靠岸,他忙下了船,往萧家回了。
寄眉见他心烦意乱的,把孩子给奶娘抱了,她摇着扇子上前给他扇风:“外面热吧,快坐下,凉快凉快。”
他喝了口茶,咧嘴道:“你猜我看见谁了?”
“……”她上哪里猜去,他认识的人那么多:“跟砚臣的婚事有关系吗?”
他忽然想到,若跟妻子说蔻霞这个人,肯定会惹她不开心,于是打消了告诉她的念头。他暗暗感慨,自己以前喜好怎么会那么差,居然喜欢那种妖妖乔乔的庸脂俗粉。
杵着下巴,皱眉想,不过也真巧,这么久没出去玩,一出去就碰到了以前认识的人。</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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