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红粉仙子爱好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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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荒无人烟的小道上,变作文弱书生美男子的刑拿着一把折扇,时不时打开扇几下风,扇面上画着几个仕女图,而刑变成的美男子俊俏文弱,眉目清秀,鼻梁挺拔,肤色洁白,好一个风流俊俏的少年。
在刑的身后,跟着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仆人,这仆人正是秦浩轩,秦浩轩不会像刑那样可以变化,所以完全是本色演出,古铜色肤色,面目粗犷,虽然算不上美男但也极有男人味,他背着一个大书篓,跟在刑的背后。
他们两人化身上京赶考的读书人,一路风尘仆仆,变了模样的刑完全掩盖了自己的气息,而秦浩轩也借用凡人符变成一个凡人,即便是修仙者看到也只会以为这是博取功名的凡人。
按照秦浩轩的计算,他们果然在路上碰到骑马经过,穿着一身粉红色劲装,披着紫红披风的红粉仙子。
这红粉仙子虽然极擅采阳补阴,但本身长得不算漂亮,平凡的五官搭配起来只能说不算丑,而且因为杀人过多相由心生的缘故,她身上透出一股极重的煞气,看上去凶神恶煞,寻常人根本不敢接近。
她骑马过去时,看到这种小道上竟然有两个年轻男子,尤其目光在刑和秦浩轩脸上扫过后,两眼放光,一脸饥渴,淫心大起,立刻从马上翻下来,径直走向刑和秦浩轩二人。
看到红粉仙子走过来,刑装作大惊,朝后面蹬蹬蹬退了几步,躲到背着大书篓的秦浩轩身后。
红粉仙子嘿嘿淫笑一声,径直将躲在秦浩轩身后的刑拖出来,右手抓着他的下巴,嘴唇更是凑过去嗅了嗅。
被红粉仙子抓住,刑装作动弹不得,大惊道:“大王,女大王,使不得,使不得啊!这有辱斯文啊,小生是读书人,是读书人!”
谁知红粉仙子揪着刑,把他往后面一推,斥道:“滚蛋,谁想要你来着,一副文弱胭脂气,半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
将刑推到一边后,红粉仙子又凑到秦浩轩面前,淫笑着打量他,将秦浩轩看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被红粉仙子推到一边的刑装出一副瑟瑟发抖的模样,其实心里乐开了花,原来这女魔竟然对自己没兴趣,反而对秦浩轩有兴趣!哈哈,秦浩轩这次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秦浩轩的心里已经骂翻天了,早知道这娘们喜欢这一口,就该让刑也变这么一款出来啊!
看到周围没人,红粉仙子直接将自己紫红色的披风脱下来铺到地上,然后将一脸惊恐的秦浩轩压倒披风上。
秦浩轩这惊恐可不是装出来的,他完全没想到这女魔对刑这种美男子没兴趣,反而更钟意有男人气概的自己。
“弟弟,你看姐姐漂亮不!”红粉仙子几乎凑到秦浩轩身上了,这个长相普通的女人胸前那一对肉实在惊人,软绵绵的不停**着摩挲着秦浩轩胸口。
秦浩轩装出一副惊恐的样子,面对红粉仙子的提问,他哆哆嗦嗦回答:“漂……漂亮……”
“漂亮还等什么,姐姐赶时间呢,快点脱衣服吧!”红粉仙子将自己身上粉红色劲装一扯,露出粉红色的胸衣,同时,秦浩轩鼻端还闻到一股令人血脉喷张的香味。
红粉仙子的采阳补阴之术有诱惑男人的手段,这种手段一旦使出来,道心不是特别坚定的修仙者都会忍不住,而红粉仙子将秦浩轩当成一个普通人,所以根本没有使用那手段,只是她本身的魅惑就已经让人面红耳赤了。
好在秦浩轩是道心极为坚定的那种,若是普通人早就喷着鼻血上了,但秦浩轩也不能表现得太特殊啊,否则被她看出来,自己偷袭暗杀的计划就落空了。
所以秦浩轩装出一副痴迷的样子,开始脱身上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