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请卡姿兰给作者打钱,不然大威天龙伺候。(2 / 2)
“这样吧,获得最佳女歌手的一首歌。落选的两首歌,其中一首还是跟我男女合唱的。”
话音刚落。
柳小夏就嚷嚷了起来:“我觉得自己的实力太差了,应该获不了奖。看来我就能够独得老板宠爱,跟他合奏一曲啊。”
“小夏,你少看点儿狗血电视,这种话可不要当着外人的面瞎说哈。万一有人造谣你跟老板有…闹出绯闻来怎么办?”林雅兰不愧是两个小姑娘的老保姆,主动讨饶。
“那我可就赚大了啊,毕竟咱们老板太帅了,又有才华。”
“你确定?”荣意接了腔。
她怕不是个妖孽,不知天高地厚吧。
【准备捉妖】
“你要是不怕死,那就跟我传绯闻吧,我那些女【友】粉会让你感受来自于世界的恶意和绝望的。”
“那算了吧,我觉得老板又不帅了。”
“行了,言归正传。”荣意没跟她们继续扯皮了。
“我跟李总商量了一下,你们这一次在金曲奖有所斩获的话,就给你们开办个人工作室的机会,到时候挂靠在天意文化旗下就行。”
开办个人工作室,意味着自己当家做老板了。
这是目前很多明星喜欢选择的路,只有有点儿名气就能开办个人工作室,赚的钱也会更多。
正常来讲,她们应该为荣意公司效力几年才拥有开府建牙的权利。
不榨干她们的价值就放走,天意文化岂不是傻子吗?
但是人心是最难猜的。
要是她俩被人挑拨,觉得自己赚的大部分钱都得分给天意文化产生不满,从而闹掰的话,岂不是两败俱伤?
当然了,荣意也可以自命不凡。
谁要是不满就滚蛋,他能培养一个最佳女歌手,就能培养更多的。
但是,他不想因为钱的事情而闹掰。钱这玩意,对于他来说有用又没用。他差的不是亿点点,而是几百个亿点点。
在一开始的规划里,压根就没有想到她俩会在第一年就入围金曲奖最佳女歌手。
真就有着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
林雅兰虽说是章月她俩的经纪人,可这种时候却不能代替做决定。
事关别人的前途。
要是想法不同,就很容易产生嫌隙的。
“老板,我想跟你混,就想跟你混。你对于我而言,是海边的灯塔,照亮我这个出海渔民归家的路。”
荣意白了一眼:“柳小夏说人话,再咬文嚼字就别怪我下死手了啊。”
“老板,我实力太弱,有靠山好混圈,还不要面对那些糟心事,好好唱歌就行了。”
柳小夏不傻。
自己开工作室能赚更多钱没错,但也会更累。同时作为歌手没有好歌唱,还会有未来吗?
“老板,你不想要我们了吗?是嫌我们赚的钱不多吗?等以后我出名了,我多接点代言还不行吗?”
章月又来装可怜的。
很聪明的一个姑娘,化被动为主动。
算是拐着弯拒绝开个人工作室。
“这件事情不急,到时候你们有想法都可以找我的。
而明天,跟我一起去金曲奖见分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