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主动出击(2 / 2)
不过陈光记不起来的一个原因,却是这句话被人给篡改了,篡改之后的那一句,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那就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其实这句话是不对的,不是原文,但是被当作原文来学习,简直不可饶恕。
对于墨脱的理由,陈光表示十分能理解,便说道:“那随便你咯。”
离开校场,墨脱直接去了县治,写了一份诏书,而让陈光大跌眼镜的是,这份诏书的内容,
墨脱在诏书里,写明了,让铁木来当这个城主,并且兼任练兵的事情。
铁木是谁?就是不久之前那达慕大会上面脱颖而出的那个勇士。陈光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来路,但是就从他知道的消息来看,能打架的人不一定就能够当好官。
但是很显然墨脱有自己的想法,陈光是不会去说的,毕竟这是他们元国自己的事情,他可没有干涉别国内政的习惯。
墨脱安排好了这一切,便出征了。从这城里出去,来到了戈壁之中。
陈光觉得自己的方向感很差,但是他自己是不会承认的,他只是觉得能够在海里和沙漠里都能记得住方向的人简直就是奇葩——完全没有参照物好吗。
所以,自从出了城,进入到戈壁之后,他就一步也不敢离开墨脱了,他怕自己走丢了,在这没有GPS的时代,在沙漠里走丢,就跟死了没有什么区别。
走了一天也没看到一个人影,沙漠戈壁就是这样,只有在绿洲的那一小片地方才会有人,有城市。而这也是匈奴人彪悍的原因——因为他们不出去抢就会没得吃,要想抢到东西就必须彪悍。
但是这都不是理由,你生活环境恶劣,并不是你来侵略我的合理借口,毕竟不是我让你住在沙漠里的,对吧?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理由,小偷说没钱,所以我偷你的,强盗说我没钱,所以我抢你的。但是你们没钱,是谁造成的呢?是自己啊,便秘不能怪地球没引力啊。
所以对于小偷和强盗,对于任何犯罪,陈光都赞成用重刑,最好是让他们去死。其实很多事件,在陈光看来,并不是人有多邪恶,而只不过是犯罪的成本太低。
偷一千万,坐十年牢,等于年薪一百万,或许规规矩矩十年还没这么大收获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