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穆子再入心魔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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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媛打工记
以此献给那些《广告法》风波下干着急的代理商……员工
一、
最近的新媒体小编们,说话都带着一股子神秘莫测,在午休的空档吃着CBD附近最低餐标的盒饭时,说话的都像是在地下党街头。
“我给你说,我最烦的那个甲方,现在来求我删稿啦。”
“是吗是吗,我那个甲方也怂了,超级怂,还说要请自己的法务看看。”
“哎哎哎,你们说话注意啊,又带最,又带超级的,《广告法》要罚款的哦”
“对对对,小心小心,《广告法》。”说完,大家心照不宣相视一笑,完成了这次的接头。
《广告法》打严,成就了众多小编“不能说”的秘密,那些难缠的甲方再提起什么难对付的要求的时候,只要轻松回一句“广告法规定不让这么说”,对方立马就怂了。
甲方再牛,也只敢对乙方牛吧。
至于《广告法》到底没有没规定这些,管他呢,反正有查敏感字神器,飘红的字一改,就行了。
二、
名媛罗大约就是这场风波中,比较得意,当了一把高贵的“乙方”,这几天她删稿,删的特别的畅快,用《广告法》挡住了许多甲方的要求。
不过作为新媒体中的底层民工,她的得意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万恶的甲方财大气粗,而她只是一个“天真无邪,甲方至上”的乙方公司的小可怜。
因为风波中,甲方的量化还没有完成,后期费用还没有付,所以名媛罗要继续饱受摧残,绞尽脑汁的为甲方想话题,同时避开飘红的字。
可是客户根据《甲方修养手册》的第一条“出钱就是大爷”的准则,绝对的不允许,曾经宣传语中“采用最新的先进工艺”变成“新技术”三字浓缩;也不允许,曾经“滨江之畔,品味最为豪华的享受”的中学生习作变成“江景看得见”这样的小学生说话。
于是要求名媛罗,避开广告法,继续为房地产行业,描绘一幅波澜壮阔的前景。
三、
名媛罗对接的是房地产。
而最近的房地产受热钱影响的疯狂,似乎变成了全民都应该参加的游戏。
大把大把的“开盘首日XX亿成交”这种词,敲打着职场菜鸟的心,她拿着几千块,比城市最低生活标准高不了多少的工资,感觉自己已经走进了有钱人的游戏。
为什么叫她名媛罗呢?
因为父母在三四线城市,有一份算是体面,但是收入绝对不高的工资,供她到了准一线城市读书。最终名媛罗留在了这个城市,与她一起工作的,是来自五六线城市,或者小县城,同样因为读书留下来的其他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