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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契约魔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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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三类,“传说中”的远古契约——那么“传说”之所以是“传说”,全在于它的遥远而不可碰触。就连这本书都没有怎么详细的介绍这种契约,但是从书籍作者的文字描述来看,这种契约无疑是最为强大的。

&古契约……”林辉仰,背靠座椅,吐出了一口气,“算了算了,好高骛远可不是什么好的现象,还是看看这前两类的契约具体是个什么样子的吧…>

契约魔法,通常是六阶才可学的,而像杰瑞那样四阶就学了并且成功签定的契约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的。而学习契约魔法,这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真正难的,在于签定契约的条件。主从契约可以由“主方”强制签定,但是强行签定的话却又需要“主方”的实力远大于“从方”。这就表示,一个六阶的人,若是想要强行签订契约的话就只能和四阶的契约者进行。当然,若是有自愿为“从方”的就例外了,反之就会受到契约的反噬,轻之重伤,重之死亡。

至于平等契约,这样的契约只需要双方的同意即可,没有对于等级的要求。但是尽管如此,选择平等契约的人还是少的可怜。

远古契约的话……林辉自认为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注意力又一次的回到了书中,这本书中关于“契约魔法”的部分其实占了还不到总页数的一成。剩下的近九成,都在详细的介绍“契约系谱学”。

契约系谱学将契约对象划分为三大类:自然、自然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类,幻兽。其中,自然类的契约对象就是指自然界中可见的一切动物,包括人类;而自然类的契约对象,则是指元素精灵们,这里的元素精灵和林辉使用“言灵”交流的元素精灵们不一样,这本书中提到的元素精灵,是一只只肉眼可见的精灵:比如说以火焰形态存在的火精灵,以奔雷形态存在雷电精灵,等等等等。至于第三类,幻兽,这一类的便是指凤凰之类的既可以以动物形态存在又可以以元素形态存在的事物了。而且但凡是涉及幻兽类的契约,无一例外,统统是远古契约!

林辉的目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主从契约就行了……弄只可以代步的像坐骑一样的契约兽就可以了,毕竟对敌的话,说实话以他现在的实力,凭借“波动”和“剑术”,对付五阶以下还是可以的,面对六阶也足以自保了。当然要说到为什么不使用“狱血魔神”的力量,其实很简单,“狱血魔神”的力量虽然较之圣阶犹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林辉在初次使用时就险些失控,若非必杀技“魔狱血煞”的提前释放,林辉失控是必然的。关于这一点,林辉自己也曾反思过,等他“波动”或是“剑术”有一系踏入圣阶时,他就会大胆放心的使用血气之力了。

林辉慢慢地翻动着《契约魔法概论及契约系谱学》,在书的后半部分,记述着一个一个的契约对象,从低阶到九阶竟然都有记载到。而杰瑞的烈焰驹,却是是属于较稀有的一类,而且烈焰驹这样的契约兽,签定后将对另一方造成火系的加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疫灼伤并且强化自身对于火属性魔法的掌控。

&焰驹、寒流驹、雷鸣烈雀、七彩雪风……”林辉慢慢地翻看着书籍,想寻找一只合适的契约兽作为自己的“代步伙伴”……

一道清脆的声音从林辉耳边响起,让得林辉的翻书的动作为之一顿。

&歉打扰了,可以让一下吗?这是我的座位……”

&了一条评论类的书评,有意见和看法的朋友可以去那里留言,谢谢!求推荐、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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