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在路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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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出奇的好,但并不是太炎热。
所谓秋高气爽,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赶路。
姜小蛮将小白栓在马车之前,连同那两匹不久之前刚刚在坊市间买到的良驹一起。
三马齐头并进,速度算不得慢。
因为从铁衣门那里得来的三千两金票,可谓是问解决了燃眉之急。
还有那‘臭不要脸’的姜老六也算厚道,前后总共给了他这个侄子一万五千两银票。
有道是长辈赐不敢辞,当叔叔‘给’的,那就得拿上。
不拿,岂不是不给姜老六面子不是?
姜小蛮如今算是一夜暴富,至少,这次北行不会再为银子发愁。
出了锦城,沿着那条澜沧大江一路向北便是北地三州。
说实话,姜小蛮并不是太擅长赶马车的。
他会骑马,且骑术不错,那是自小跟着爹爹在马背上学出来的。
边地儿郎,要是连马都不会骑,是要被姑娘们笑话的。
他会练枪,且是那世间少有几个将不悔天枪掌握完全的。
一枪十二式,比起那先后两位军候来,是年纪最小的一个。
他也会做饭,虽然过来过去也只是跟娘亲学会了炖菜与煲汤,但无疑得到了忘忧郡主的真传。
但很可惜,姜小蛮并不会赶马车。
若是什么都会,那反而有些不通情理。
好在他学东西并不算慢,走出两三里地,跌跌撞撞也就学会了驾驶马车。
姬小月与萧姑娘一路上可谓是惊心肉跳,生怕这家伙会将马车一个不注意就赶进了道路旁那条一眼望不到岸的滔滔江水里去。
好在马车并不是那些个廉价马车,相反,不算那两匹据卖马掌柜说是拥有‘莽荒飞沙’血统的良驹。
光是这马车,便花去了他足足三百多两银子。
若说贵,也并不算太贵。
比起那些世家豪族们用‘千年金丝楠’‘万年铁樟木’打制而成所谓的‘陆地行宫’来,这车只能算得上是简谱,但胜在结实与舒适。
仅那两个以百年老榆木打制而成又嵌了三百多枚柳木铆钉用来减震的马车轮,就值不少银子。
这天下既然有‘九州神兵榜’,自然也会存在含括天下灵驹名驹的‘九州灵驹榜’。
如姜小蛮那头的卢马小白,便在榜上有名,更是能够排的进前百。
而‘莽荒飞沙’,这种昔日莽荒草原狼骑们用烈酒来喂养的烈马,同样榜上有名。
不过排的要后面些,只排在第九百九十七位,却也价值千金。
这种以烈和难驯而出名的莽荒名驹,整座岚氏狼庭全盛时期,也不过拥有三万余匹。
看似不少,可相对号称八十万狼骑的狼庭来讲,却只是太仓一粟。
固然如此,以往大夏朝与草原狼庭开战,可没少吃过这战马之亏。
就算如今大夏边军在八代镇边军侯姜夜统帅之下气吞了整座莽荒,纯血的‘莽荒飞沙’却也不是寻常百姓家能够豢养的。
姜小蛮花大价钱买来的这两匹,自然不可能是纯血,甚至是连五分之一的血统都不具备。
可却也是不可多得的良驹,耐性极好,且没如同它们先祖一般那样的爆裂脾性,最是适合用来拉车。
两匹千里良驹再加上一座远途车辇,再算上替小堂倌与萧姑娘置办些行头与沿途吃食,可是足足花去了他一千八百两银子。
左右是有钱了,这花钱如流水般倒也并不是太心疼。
乘肥马,衣轻裘,约莫说的就是如此。
萧颖本是要推辞的,可在姬小月的坚持下,倒也购置了些女孩子穿的衣裳和胭脂水粉。
姜小蛮看着小堂倌那热心肠的模样,笑而不语。
女儿家本就爱美,出门在外尤是如此。
他哪里会猜不出姬小月的心思,跟着萧颖一道挑选,无非是想过过心瘾。
可惜,谁让她现在非要扮男孩子呢?
最后,只能闷闷不乐嘟着嘴,给自己选了几件最小号文士袍作罢。
为什么要选最小号的呢?
因为小短腿太大的穿不了啊!
可就算是如此,那宽敞白袍罩在身上,也显得姬小月分外小巧玲珑。
女孩子家本就比起男儿来要显得纤秀,这点哪怕是服了幻形丹也不能改变多少。
早前姬小月为了赶路,身上也就穿了件当初从姜小蛮那儿顺来的白袍。
姜小蛮摸着下巴,看着小堂倌那袖袍随风飘飘荡荡,若有所思。
在醉香楼初见‘小岳兄弟’脱下青衣小厮装换上白袍时,总觉得那么眼熟似曾相识呢。
敢情当初自己那件还没来得及穿上几回,就再也没找见过的文士袍,是被这死丫头给顺手牵羊了去!
“唔,四平八稳,姜大侠进步蛮快!”
姬小月掀开帘子,从车厢里探出脑袋来,乐呵呵道。
说着,她索性整个人都从车厢钻了出来,与姜小蛮一起并肩坐在车辕另一边,将脑袋靠在车边框上,一双大眼睛舒服的眯起享受阳光打在脸上暖暖的感觉。
这会儿,小堂倌终是换下了从姜小蛮那儿顺来的月白长袍,身上裹着件淡黄色的文士袍。
依旧是男儿打扮,姬小月不主动说姜小蛮也就不问。
反正是服了幻形丹,寻常人根本看不出来。
这样,也挺好……
姜小蛮轻拉缰绳,看着小堂倌那舒适模样,笑道:“我说小岳兄弟,怎么不陪着萧姑娘说说话,跑出来吹凉风作甚?”
姬小月睁开一只眼,瞥了一眼姜小蛮,轻哼了一声,“萧颖睡着了,有道是男女授受不亲,孤男寡女同处一车厢多少有些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