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还是老的好 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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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爷,这鹰上了性,可以安鹰了。”
“安鹰”就是架鹰下地抓第一只兔子。一赫曾听袁克放说过,安鹰逮兔子,一定要鹰性起,杀机斗志无法按耐时才最好。
驯鹰熬了十几日,终于可以看它遨游天际,俯冲捕食,一赫兴致大涨,真有点等不及要亲眼得见。
“看把你急的,到时候可不许嚷累。”
袁克放刮刮她的鼻子,把鹰交给张隼,和他议定放鹰的时间、地点。
安鹰,宜在树木不多,人烟稀少的平原。平原视野开阔,树木少,兔子无处藏身,人烟稀,省的狗来捣乱。
一赫住的四合院,出门外正好有一处二十多亩的庄稼地。一垄一垄的麦苗,生地夹杂着熟地,最好放鹰。
时值周末,府里面年轻人都爱看放鹰,邀朋结伴,一吆喝就十来号人。吃过午饭,只待袁克放和张隼准备齐全,一人跨一匹大马,只待说一声“走嘞!”
到了目的地,大家眼睛一亮,果然是安鹰的好地方。
田野中有一大片荒草,两三尺高,赭黄色,黄得发红,夹着荻子和枳荆,这是兔子最喜欢呆的地方。
袁克放把一赫领到山坡上,让她站在背风的崖石后面,这里视野开阔,能把安鹰的过程尽收眼底。
“鹰一飞出去,有时候得三四里,马踏人喧,还不如你在这看得尽兴。”
“我知道,你是嫌我碍事儿。”一赫接过他递来的西洋望远镜,气嘟嘟地架到鼻子上,“走吧,走吧。不要管我,现在你的世界就只有那只鹰。”
话里话外,浓浓的都是醋味。
袁克放没为自己辩解,扬一扬头,一夹马肚子俯冲下去。
放鹰是个技术活,刺激性强,百放不厌,也考验养鹰人的本领。要看地形、看林子、看兔子、又要看鹰,什么时候该放,什么时候放不得都有讲究。千钧一发之际,真是早一秒太早,迟一秒太迟。不早不晚要的就是那个火候。不是有句老话“不见兔子不撒鹰”,讲的就是如此。一个好的养鹰人,十走九不空,回回都能逮到猫,要是功夫不到家,不仅猫没得,还走脱了鹰,那可真要被人笑话好几年。
一赫举着望远镜,滴溜溜围着袁克放转悠。人群中他最打眼和帅气,枣红大马,黑色的骑马装,右手臂上的鹿皮袖套,挺胸抬头的雄鹰……要早一百年,活脱的八旗子弟,贵胄王孙。
“哎呀!”
一赫大叫一声,原来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袁克放手里的鹰已经腾空飞起。只见鹰斜着身体快速向地面斜扎过去,以为要掉到地上又突然振翅高飞起来。这时,一赫从望远镜中看见鹰的前方,有一抹灰黑色的影子在逃窜。
嘿,是野兔!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大气不出。
兔子也狡猾,它快速飞奔,眼见鹰爪要落下,一个急转调转方向,鹰在空中转弯要滑翔一道弧线,没得兔子那么灵巧。
几番较量,鹰的优势并不明显。然而,鹰毕竟是空中之王,占领制空权。它静待天空盘旋几周,加快速度向下疾冲,紧接着双爪向前,双翅后展,直抓野兔背脊,将兔子带翻出好几个跟头死死按在地上,兔子挣扎都来不及挣扎。
捕猎过程一气呵成,快如闪电又从容不迫。
人群发出一阵欢呼,走近鹰和兔子,袁克放把鹰轻轻放到鹿皮手套上,不知和张隼说了什么,喜笑颜开,心情十分高兴。
张隼拿过断了气的兔子,用利刀把兔脸从中割开,把血淋淋的兔脸凑到鹰面前,鹰闻到血气,兴奋不已,猛啄兔头脑髓,撕咬猎物。
看到这一幕,一赫心里涌起不适,她赶紧扔了望远镜,在崖石后呕吐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