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败家老爷们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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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家!败家!败家老爷们儿!别人给个套儿,他就自己往里面钻!”
台下掌声雷动,台上欧阳秀秀、孟凡东乃至秦涛声和张天鹰都喜笑颜开!
特别是秦涛声和张天鹰更是觉得李悠扬把粤语版的《浮夸》也加入《歌手公约》是件大喜事,毕竟如果按照正常发行来看,无论是身在北方的艺海唱片,还是远在台北的长空翼影音发行的粤语专辑都无法和香江华彩文化以及江南东文娱乐相比,甚至说根本没有可比性。
四大娱乐公司各有所长,华彩文化和东文娱乐则是粤语歌坛当之无愧的老大,在粤语流行歌曲的发行上占尽天时地利与人和。
所以,平常的时候,无论是艺海唱片还是长空翼影音都不会自己找不自在把手伸进粤语歌曲这个圈子里,而如今,李悠扬的横空出世,和一股脑不管不顾往《歌手公约》里送歌的大手笔却一下子打破了这个局面。
秦涛声和张天鹰也相视一笑,心说,我们也以李悠扬的名义发一张粤语专辑也不为过吧,毕竟此人已经把这首《浮夸》加入了《歌手公约》里呢,到时候我们只发行公约里面的歌,你们又能拿我如何?
四大娱乐公司围绕着李悠扬这首《浮夸》开始明争暗斗,仍旧和韩雪在一起为稍后的琳音娱乐挂牌仪式准备的季若琳看到这一幕却一跳老高。蹦着小脚摇着身边的韩雪吼道:“败家老爷们儿!败家老爷们儿!你没看欧阳秀秀和孟凡东那俩老狐狸不好明说,只能变着法儿的让他把这版《浮夸》加入《歌手公约》吗?”
“天啊!天啊!我都遇见了什么人啊!他这是为了什么啊!就他这么一句话,我们琳音就得损失多少钱啊!”
“……..”
“小雪!你就说说!你就说说!李悠扬现在是不是我的员工?他是不是该听我这老板的?他写出来的或者唱出来的一切歌曲是不是首先得征求我这个老板的意见啊!可是。你看他!你看他!他在干嘛?”
“………!!”
“他完全可以授权我们琳音娱乐独家发行他的这首《浮夸》,乃至其他所有噼里啪啦都加入《歌手公约》里的歌也可以让琳音娱乐独家发行!那样的话!琳音娱乐一年,不!甚至半年就会成长为娱乐领域新兴的巨无霸!而我哥….呃!”
“………!!!”
“哦!哦!sorry!sorry!小雪,我不是有意的,只是李悠扬太败家!”
季若琳本想说,要是李悠扬能把所有歌都交由琳音娱乐独家发行,那么他哥季少康今年再挣够3个亿。进驻季氏财团家族会议也就指日可待了,可是一想这个事情暂时还不能随便说。另外再一看,在自己来来回回的一通摆弄之后,可怜的韩雪就像一个较弱的小白花,都快被自己晃悠晕了。
要韩雪真的有个三长两短的话。她老公魏东杰不得和自己拼命?再加上魏东杰目前还是李悠扬忠实的合作伙伴,魏东杰万一和自己拼命,势必就会影响到李悠扬的事业,这样实在是得不偿失……
哎呀哎呀!我这又是在想什么?怎么又想到魏东杰会影响到李悠扬了呢?什么乱七八糟的!
正常的讲,还是李悠扬这败家老爷们儿太败家,实在让人家乱了方寸。
季若琳在这边方寸打乱,那边的韩雪却好不容易倒过一口气来,干咳了两声心有余悸的看着满脸悻悻然的季若琳,好气又好笑:“你这都是在说什么嘛。乱七八糟的。”
“依我看,我们的季大董事长就是关心则乱啊!你说李悠扬为什么?是真的就这么把一堆堆好歌成群结队的往《歌手公约》里面送吗?”
“我看不尽然,依我看。李悠扬所图可谓甚大!”
“………”
这回倒是季若琳有点愣神了,一时想不明白韩雪说李悠扬所图甚大是什么意思。
“你想啊!你别看无论是欧阳秀秀还是孟凡东,乃至秦涛声和张天鹰这帮大佬现在一个个都喜笑颜开跟占了老大便宜似的,其实啊,他们一个个都没有回过神来呢。”
“………”
他们没回过神来?有什么好回神的?难道不是他们真的占了好大的便宜了吗?季若琳还是一愣一愣的。
“还没明白?唉,算了!我就这么和你说吧。当李悠扬决定把第一首歌加入《歌手公约》的时候。我就仔细的研究了这个公约,虽然公约里面规定。公约里面的歌曲在各类商演中演唱者或者演唱者所属的公司单次收益不超过30万元,即可不用向原唱者支付任何报酬。但是这确却是对选进《歌手公约》里面那些老的不能再老,歌迷们听的腻到不能再腻的歌来说的的。”
“这样的歌,别说三十万了,一场演唱会下来能收回个十万八万的都算不错了!而纵观李悠扬这些新歌呢?不说别人,你刚才也听到董雪琴的歌单了,全是李悠扬作品吧?其中《我》、国语版《浮夸》、《生如夏花》都是李悠扬加入公约里面的歌吧?”
“今天就是董雪琴的入驻演唱会和琳音娱乐的挂牌仪式合在一起了,发展到现在完全处于一种半公开的盛事,不属于单纯的商演范畴,这自当别论。万一董雪琴在以后的商演中也唱李悠扬这些公约里面的歌曲呢?”
“以董雪琴的人气,恐怕就不止30万这么简单了吧,到时一旦过了30万,就得给李悠扬分成了吧?”
“至于该给李悠扬分多少。我倒是也研究过,正常商演,一旦过了三十万的收益。那么就必须给原唱或者原作者五万元的分成,过了四十万,则需要给十万,过了五十万,则需要给二十万!过了六十万呢?六十万则是一个最终的标准和分界点,一旦过了六十万,那么从六十万开始。都需要和原唱或者原作者五五分账了。”
“也就是说,董雪琴要是用李悠扬公约里面的歌曲参加商演。一场演出的收益是200万的话,那么她必须就得给李悠扬100万的分成,分成的额度不可谓不高!而话又说回来,以董雪琴这个级别的歌手来说。她们那次商演,特别是个唱都没有几百万的进账?”
“所以说,你看似李悠扬不管不顾的好像恨不得把自己所有歌都送进这个公约里面是见很败家的事情,其实啊,你这是关心则乱,李悠扬这人明白着呢。《歌手公约》看似是歌手们的一个禁区,但那只是对一辈子只能靠一两首歌吃饭的歌手们说的,而对于李悠扬这样的天才来说,这《歌手公约》却无疑是他拢财的最好契机!”
“试想。当全世界的歌手都唱他的歌,而且过了30万就会给他钱,那么这个计划一旦成行。李悠扬恐怕瞬间就会变成这个世界上最为富有的人之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