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等待告别(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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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力荐本人听了十年的一首好歌,只是网速不给力,书评区又刷新不出来了,又没办法回访和回复,还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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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是这样,李悠扬在考场上又开始满嘴跑火车,打算把他新写的歌又要加入《歌手公约》!”
“哦?他又弄出什么新歌了?是不是也很出彩?”
“何止是出彩,简直是轰动!甚至有可能轰动世界!这家伙目前已经唱了七首歌了!非但依然首首原创,依然首首经典!当然,最重要的是,其中的《上帝是个女孩儿》更是国际化的大手笔!还有一首《红日》,更被现场十大主考官认定为近年来不可多得的粤语励志圣典!目前以孟凡东为首的一帮人正在拉开架势,许以重金想要得到李悠扬这些歌的版权和首发权呢!”
“《上帝是个女孩儿》?《红日》?这都是什么歌儿?另外,最重要的你给我打电话想说什么?或者说想要我怎样配合你?”
“想说什么?想说什么?哦!天啊!”
季若琳感觉自己就要疯了,此时她正和季少康通电话,在听到李悠扬打算把《上帝是个女孩儿》和《红日》等歌儿也加入《歌手公约》之后,她就拨通了季少康的电话。
只是季少康现在正在处理少康集团其他工作,可谓日理万机,根本没时间亲临李悠扬的考核现场。所以现在既没搞清状况,也没听见李悠扬等人究竟唱了什么歌儿,季若琳猛然一个电话打过来,季少康自是没怎么反应过来。
“天啊!天啊!哥!我就这么给你说吧!李悠扬又要发扬大无畏的无私精神,将他的歌往《歌手公约》里面送,让其他歌手不花一分版权费,唱着他的歌,挣着别人自己的钱!你说他是傻得吗?傻吗?傻吗?最关键的是,你又不是不知道,两年一度的imcs歌手职业联赛就要拉开帷幕!”
“你我最近也恶补了一些娱乐常识,一首经典的原创歌曲在imcs职业联赛中的重要程度就不用细说了吧?那可是一个歌手乃至一个俱乐部最直接的晋级保障!一个歌手一旦有了新歌儿,敝帚自珍都来不及,又怎么能像李悠扬这样傻乎乎的都放入《歌手公约》里面让所有人共享呢?”
“这年头唱歌唱的好的人有的是,但是好歌儿却没有几首!你说李悠扬动不动就歌手公约歌手公约的!我看他还真是上瘾了!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添堵,甚至自己给自己在imcs职业联赛中制造竞争对手吗?万一有人接下来因为他的歌大红大紫一发不可收拾又该怎么办?最可气的,这家伙连我的意见都不征求一下,就在这里满嘴跑火车!”
季若琳在包间里冲着电话那头的季少康大喊大叫,把一旁的陈颖和韩雪也惊的一乍一乍的。
没办法,季若琳没办法阻止李悠扬即将做出的决定,但是她可以给季少康打电话,并对这件事情做出补救。否则一旦让孟凡东,欧阳秀秀这样老牌娱乐公司抢先推出李悠扬这次考核上的新歌儿,到时市场一打开,还真没琳音娱乐这个尚未正式挂牌儿的新公司什么事了。
也不怪季若琳恨的牙痒痒的,要放在以前,李悠扬把新歌放进《歌手公约》也就放了,就拿第二场天台演唱会来说,李悠扬虽然放了好多歌进入歌手公约,季若琳倒是没说什么。
毕竟那时琳音娱乐和李悠扬尚未正式签约,一切流程还在走,特别是季若琳和季少康为了表示诚意,自是不会干涉李悠扬的决定。
但是现在却又不一样了,一方面双方正式签约了,季若琳觉得李悠扬在这种大事上有必要征求一下她的意见,至少两个人得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另一方面,出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季若琳突然觉得自己有义务从方方面面保证李悠扬的利益。
为什么要保证李悠扬的利益?
是因为自己目前已经成为他的经纪人了吗?
这是一方面,但并不主要。
主要的是,季若琳真的感觉李悠扬做出这样的决定最终会不利于之后的发展,都说商场如战场,但是歌坛又何尝不是一个杀戮场?
一代新人换旧人,大浪淘沙之下,就算你是原创原唱又如何?这世间还少了别人用你的歌唱红了自己,最终取而代之,翻唱的这个人倒成了某一首歌符号化的人物。
季若琳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的,甚至李悠扬此时要是听到她这番话,也会十分认同。毕竟在地球那会儿就不乏这种例子,像汪峰的《春天里》和曲婉婷的《我的歌声里》就不用多说了,就单说《传奇》,就算到了现在又有多少人知道李健是原唱而不是王菲?
“呵呵!我看你这是关心则乱,你可别忘了,李悠扬现在的名声有多么大,特别是今天,就算我没亲临现场,听你这话里话外,也知道这家伙又创造了传奇,甚至都有可能一句走向世界舞台是不是?”
“所以,今天之后李悠扬的名气一定更会如日中天,任谁翻唱他的歌儿翻唱的再火爆,也不会盖过他的名头!人们一旦提起某首歌,第一个想起的一定是他!”
“毕竟,这次李悠扬的主考官我是知道的,就拿这十大主考官的来说,对任何一个歌手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考核阵容啊!有这么多人捧他,你有何必担心他会被人比下去?”
“再者说,李悠扬的这些歌加入《歌手公约》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真正的垄断永远不是敝帚自珍,而是不断的扩张。你有没有想过,一旦有一天,整个《歌手公约》里充斥着的都是李悠扬的歌儿,甚至人们一提起《歌手公约》最先想到的是李悠扬,李悠扬成了《歌手公约》的符号,这又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规模!又将获得多么巨大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