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奸臣之子 中(1 / 2)
胡小天虽然恢复意识已有半年,可是他恢复身体健康却足足用去了四个月的时间,老天送给他的这副身板儿并不健壮,羸弱苍白,四肢酸软,气虚无力。胡家家资颇丰,每天锦衣玉食的供着,按理说不会营养不良,真正的原因是胡小天在过去的十六年一直都害怕阳光,总喜欢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长期缺乏阳光的照射,自然影响到维生素d的生成,进而影响到身体对钙质的吸收,也就是说在过去的十六年中,他不但少脑而且缺钙。
这半年时间,胡小天悄然了解新世界的同时,开始有计划有目的地锻炼自己的身体,有了灿烂的阳光、新鲜的空气、纯净无污染的水源、营养丰富种类繁多而有安全放心的各种美食,胡小天仅仅用了四个月的时间就将他的身体锻炼到了堪称健美的地步,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知道健康对于自己的重要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同样也是享受人生的本钱。
胡小天走在最前方,一袭青衣,领口和袖口都绣着银丝边流云纹路的滚边,腰间束着一条宽边锦带,头戴黑色纱帽,额上的位置镶着一块晶莹润泽的蓝玉,他的身高一米七八,利用大康的度量标准来衡量应该接近七尺五寸,这里的一尺大概在24厘米左右。脚上蹬着一双薄底马靴,说是薄底,实际上也有三公分的高度,虽然比不上老爷子为了增强身高,刻意定制的足有七公分的厚底官靴,可毕竟也有了一定的增高效果,于是胡小天的身高就自然而然地超过了一米八零,走在人群中虽算不得鹤立鸡群,多少也能凑合着玉树临风。
胡小天出门没有乘轿,马却是必备的,和美利坚某位总统重名的马夫胡佛一手拎着水火棍,一手牵着匹枣红色骏马跟在最后,銮铃轻响,引得不少路人侧目,胡小天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胡佛在这里也只有为我牵马的命。
胡家少爷的身上有着很多让人无法理解的怪癖,比如他喜欢穿着一条内裤躺在庭院中晒太阳,非要把一身白净的皮子晒成小麦样的棕黑色,又比如他新近让人在后院挖了一个池塘,里面既不养鱼虾也不种荷花,用青石砌得方方正正,然后每天抽时间脱了衣服在里面游来游去,吓得丫鬟婆子都羞于前往,每每经过过那里,也是尽量选择绕行。实在绕不过去,也得把眼睛给闭上,因为这件事,丫鬟婆子经常有人被廊柱撞得鼻青脸肿。
最离谱的是,他还在院子里的大树上挂上了几个大小不同的沙袋,没事就冲上去又踢又打,有如发疯,直到折腾得筋疲力尽汗流浃背才肯作罢。
胡家家大业大,有马车,有软轿,也有成百匹骏马,可这货有限的几次出行都是选择步行,至于这匹枣红马,几乎每次都是胡佛牵着走再牵着回来,很少见他骑过。
在胡家家丁的眼中,这位少爷是个喜欢折腾自己不懂享受的人,虽然恢复了神智,虽然能够开口说话,可这脑筋仍然很不正常。对胡家来说,一个傻子即便是变成了一个疯子也是可以接受的喜事,有了十六年傻子的经历再坏又能怎样?
翠云湖畔游人如织,湖水平整如镜,水色碧绿,下午的阳光照在湖面上,银光如锦。一排排的游船画舫正在湖心移动,惊起的鸥鹭不时从栖息的湖面飞起,舒展白色的羽翼,在春日温润的天空中划出一道道美丽的银色弧线。
胡小天的目光被这春日美好的景致所吸引住了,白云倒映在湖面,他看到游鱼在白云里穿行,鸟儿在湖水中飞翔。
一艘艘兰舟和画舫内不时飘出悦耳的丝竹之声,偶尔会夹杂着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这样美好的天气里,在深闺中闷了一个冬天的女孩儿也忍不住借着踏青的名义出来透气,湖畔上也有无数学子游览踏青,也就是常说的体验生活,当然其中也不乏富家公子打着体验生活的名义趁机猎艳。
有猎艳的公子自然就会有怀春的少女,这样的季节,原本就是个容易萌发情窦的季节,胡小天望着身边擦肩而过的青春少女,或美貌妩媚,或青春可人,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充满了女性的魅力。再想起和自己定亲的李家女儿,据说瘫痪五年,而且容貌奇丑无比,刚刚因为春日景致好转的心情顿时就变得恶劣起来,真要是守着这么一位瘫痪病人过上一辈子,比杀了他还要难过。
前方的人群突然变得慌乱起来,人们纷纷向两旁避让。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踏响在春日温暖的空气中,青石筑成的道路和马蹄撞击出极有韵律的节奏,道路两旁霏霏细草在震动下微微颤抖。
一位红衣小妞骑在一匹胭脂红的骏马之上,朝着胡小天的方向狂奔而来,她一边奔行一边呵斥道:“让开,让开!”说时迟那时快,转瞬之间已经来到胡小天的面前。
胡小天因为刚才正想着心事,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眼看骏
马就要撞在他的身上,那红衣小妞眼疾手快,雪白的纤手用力勒住马缰,胭脂马止住高速奔驰的势头,不由发出一声长嘶,前蹄高高扬起,几乎要原地站立起来。
马蹄骤然落下,踏在青石板地面上发出蓬!的一声巨响,距离胡小天不过两尺的距离,当真是惊心动魄,如果那少女再有一刻的迟疑,马儿肯定要将胡小天撞飞出去。
胡小天身后的家仆吓得一个个面无血色,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这位宝贝少爷,如果少爷出了什么三长两短,尚书大人一定要将他们扒皮抽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