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1 / 2)
此时的吴耀这边,倒是不知道自己给阿莫拉找到这点差事会引发一系列故事,他这会正带着管家一起,在新承包下来的小泉河流域漫步着。
承包这片土地的流程相当顺利,本来面积就不算多大,也没什么开发价值和商业价值,除了钓鱼佬之外都没什么人往这边来,说是不毛之地也可以,然后又有金老大这种a市优秀企业家帮忙,相关的流程手续自然是一帆风顺。
管家跟着吴耀转悠了一阵子,忍不住开口说道:
“想不到这里已经成了一片自然形成的超凡舒适区,距离人类的城市还如此接近,以后的升值空间肯定无比巨大不愧是我尊贵的主人,永远都是如此的深谋远虑,目光独到”
可吴耀却没好气的应道:
“能有什么升值空间我们的目的又不是为了赚钱。”
“啊这”
管家一脸尴尬的低下了头。
吴耀也没多说什么,又带着管家多走了几步,来到了上次那个发现沉尸的小河湾处,又继续说道:
“好了,就选这里吧,先挖个地下迷宫出来。”
“明白了,就让我的族人们过来挖掘吧”
管家连忙答道。
吴耀想了想,摇了摇头。
“你们血族并不以工作效率著称,还喜欢给我添乱,并不适合这种工作。”
“还是让李来处理这种事吧。”
他提及的这个李,也是他的学生,论资历和辈分的话,还在阿薇娅之下,小学妹之上。
李是一具骷髅,并不是吴耀这种巫妖,而是一具最单纯的骷髅,属于低等死灵。
只不过,它那一身骸骨,使用神祇与龙族的遗骨拼接而成的。
像这种奢侈到愚蠢的行为,肯定不是吴耀的手笔,他并不怎么喜欢铺张浪费。
这具骸骨,反而是生灵那边拼凑的
大约就是神战之中,几位信徒众多的强力神祇陨落了,然后遗骸被生灵那边拼死抢了回去,之后就脑洞大开,想要把他们的神祇复活。
想复活神祇,首先得为祂准备一具神躯。
然后就有了这具由数位神祇的遗骨,再混杂着龙族骨骼所拼出来的神之骸骨。
这可是生灵那边花费了大代价,大力气,付出了无数牺牲之后才勉强凑出来的,并对此寄予厚望,希望这位神祇复活后,能起到力挽狂澜,扭转颓势的作用,最好是能彻底击杀敌方那头可怕的巫妖。
然而他们进行了无数的尝试,各种努力之后,这具骸骨一动没动,没能回应他们的期待。
直到神祇即将全面落败,生灵这边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窘境时,这具骸骨才终于有了点动静,从那具动用了无数奇珍异宝打造而成的灵枢中站了起来。
然后,它当着在场所有生灵的面,匍匐在吴耀脚下,亲吻了他脚下的土地。
因为它是被吴耀复活起来的
这一幕,无异于是杀人诛心之举,彻底断绝了生灵们最后的翻盘希望。
从那以后,生灵们光速滑跪,彻底投降了。
而当时这具骷髅像吴耀跪拜的画面,也被当时在场的一位艺术大师用绘画记录了下来,还给起了个名字:
臣服
之后,这副画就成了世界名画,至今都被挂在全世界最大的博物馆里。
而有趣的地方在于,画面里的两位主角,一方代表死灵,一方代表生灵,但又都是骷髅,极具讽刺意味。
但对于生灵那边来说,让一具骷髅臣服于另一具骷髅,总归还不算太难看,至少要比让一位神祇,或者皇帝啥的跪在骷髅面前好多了,多多少少也算是一种体面吧,所以他们也愿意承认这幅画的艺术价值。
正因为有了这些故事,李被吴耀破例收为弟子。
而它也成了整个世界里,最奢华,也最著名的一具骷髅,也被人们奉作骷髅王。
在死灵的社会里,有很多不知天高地厚,很没逼数的货色,喜欢吹嘘自己,给自己加封各式各样的头衔。
根据不完全统计,自称丧尸之王的丧尸,大概有一万多具,自封骑士之外的死亡骑士,大概有两千多头,自封幽灵之王的幽灵数量更多,估摸着大概有五万多只吧
至于其他的什么女妖之王女妖皇后女妖女皇啥的,相对数量没那么多,不值一提。
但唯有两个头衔,是其他死灵不敢给自己加封的。
一个是巫妖之王
另一个则是骷髅之王
不过吧,
虽然在名头方面很是响亮,但李在实力方面,属实不太行
决定一位死灵是否强大的,并非是那身华丽的外表,而是内里的灵魂。
李虽然全身的骨头极尽奢华,但其灵魂却非常弱小,基本只有这副骸骨上面残存的一点点神魂,所以复活起来,也就比最普通的骷髅要稍微聪明那么一点点,但绝对不多,也就是不会弄丢自己的脑袋,不会分不清自己的手脚这样。
而在其他方面,它甚至还不如那些保留了生前意识的骷髅。
这主要还是因为它在那具华丽灵枢里躺了太久,从神战初期一直躺到神战末期,骸骨上的神性和神魂早就挥发了,如果能让吴耀早点发现它,情况还不至于恶化到这般地步。
之后,虽然吴耀很努力的尝试着让它能变得聪明起来,为此试验了很多手段,花费了很多珍惜的材料以及宝贵的时间。
可实质今日,它的状况也就是可以沟通交流,能执行一些复杂的指令,具有一定的思考能力和自我意识,总结来说的话,大概就勉强不算个智障这样吧
在吴耀的一众学生里面,它肯定是最笨的一个,比小学妹都笨。
但如果放眼整个世界,它的智商其实也还能看了,毕竟各种没脑子的骷髅和丧尸更多,李怎么说也是中等偏上,未来可期的水准。
哪怕放在地球这边也是一样的,反正就吴耀在网上看见的一些人,那言论,那智商,和没脑子的骷髅和丧尸也是旗鼓相当,伯仲之间。
而且李虽然很笨,但笨也有笨的好处,就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耍小聪明,不打小算盘,对吴耀也是绝对无比的忠诚。
连阿薇娅这么乖的学生,都有过叛逆期,心里有些自己的想法,会背着吴耀偷偷穿那些漂亮的短裙子。
小学妹那更不用提了,至今都是叛逆期,一点都不听吴耀的话。
但李,绝对不会。
也不单单是对吴耀这样,对于其他身边的学生来说,李也是位值得信任的可靠同学,深受其他学生欢迎。
比如手头缺了啥材料,找李借用,它能直接把整个仓库丢给人家,然后从来不提还的事。
又比如要和人开片,缺乏人手,只要去找李就行,它从来不问敌人是谁,只问敌人在哪,然后永远都是义无反顾的冲锋在前,异常的热血和英勇
所以别看李这样,其受欢迎程度,在吴耀的学生之中,仅次于大师兄安德罗格。
像安德罗格遇见很多麻烦的事情时,都不会想着找其他学弟学妹帮忙,而是第一时间去找李。
比如有一次,吴耀布置了一道非常麻烦的作业,要求学生就某个复杂的课题撰写一篇论文。
安德罗格觉得这事太麻烦了,就找上了李,问能不能帮忙。
李当即拍着胸口表示,放心交给我就好
然后一旁的小学妹看见了这一幕,有样学样,也去找李帮忙。
李自然也是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
然后,吴耀收上来了三份内容一模一样的论文,知网查重率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