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五章 出手了两次(1 / 2)
冯导回之以笑意:“行吧,你是我见过的年轻人里最狂的一个,赶紧的吧,是骡子是马咱拉出来溜溜!”
正因为拍摄的都是些大场面,所以现场的摄制组可不是一个两个,在上一组拍摄的同时,其他组早就安排妥当了。
但现场最为淡定的只有刘清山,他可不仅是态度上不急不缓,甚至在化妆上也从没表现出迫切性。
这不,除了早饭后都带好头套换好衣服之外,他甚至没让化妆师做一点面容上的修饰,直到此时走向了摄像机机位,才让化妆师给自己的脸上抹了几下粉底。
而且这粉底的涂抹不是为了彰显年轻,而是增加沧桑感,连傻根都是一副高原红,主角来到了高原地区怎么可能还维持着内地时候的面容,况且拍得又不是什么偶像剧。
其实对于别人对自己演技能力的质疑,刘清山的观点是很正常。
试想,他是人们普遍认为的野路子出身,今天的戏份又是那种类似如性情撒欢的内容。
让野路子撒欢过火,他本身就不是这样一个过火的人,所以撒欢的部分痕迹感略重,就会有刻意为之的倾向。
刚才奶茶的表演同样都是用肢体行为去丰实人物,她那十分入戏的感情投入式表演,让野路子的人演来就有点生分感了,即使是刘清山很卖力,非常想去诠释好这个角色,若是没有饱满的人物刻画经验,他就很难会带来令人眼前一亮的惊喜。
正是因为人们在普遍抱着这样的心态来围观,于是在下一刻化妆师离开后,刘清山身上倏然一变的精神状态,就引来了很多人在心底的惊呼连连。
就因他只是一开始的那几步走,就把一个常年混迹于江湖中偏门行业的职业扒手形象,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毫无温吞感的几步走,似乎成竹在胸的睥睨一切感也隐藏在嚣张的走路姿态中,明明看上去霸气十足,却反而在众多的人来人往中格外的不引人注目,仿佛看一眼就能转眼忘掉的几乎不寻常存在感。
现实中当然不存在这种明明自己是鬼祟,但却刻意去表现出自己的扒手,真有这样的人就不是什么霸气,而是大脑有问题了。
可偏偏刘清山就饰演出了这种若留意他就目标很明显,若不经意就很难感觉到他的存在的相互矛盾感。
这种出人意料的表演方式,才是人们暗自惊呼的原因所在,因为人们明明以第一视角关注到他了,但若以路人的角度再去看他又觉得他好像很成功地完成了完成了一个扒手该有的自我隐形感。
这种第一视角当然就是观众坐在影院里看电影的感觉,但出于对主人公的身处环境考虑,以他的角度观察身边路人,却忽然发现他身边过往的人丛对他存在的漠视感居然很强烈。
这种反差性极强的观众视线很奇妙,普通人不懂专业,只会觉得刘清山的表演没有一点演出痕迹,无论走路还是表情很自然。
对于现场的专业人士来看,就能看得出来他这段表演,简直就是出神入化般的与现场环境圆融一致了。
因为他们看到的是,演员在角色意识和自我意识的相互观照中,行为逻辑的是否合理性。
刘清山的表演就是典型的角色行为转变得不生硬,自然不做作,这样的行为逻辑极其的符合影片里的人物设计感,带给人的视觉舒服感也就在不知不觉里体现了出来。
而且这样的人物个性和形象演绎方式,最为讲究一个契合度,演技这个东西是很虚无的,只有角色与演员的融合,才能呈现出这样一种明明明显存在,若换成路人角度却毫不显眼的潇洒写意感。
当然了,仅仅通过几个走路的动作,就能把角色该有形象完美的刻画出来就过于夸张了,因而刘清山接下来的动作,就让不远处的围观人群发出了阵阵尖叫声音。
所幸今天的这场戏是在公众环境,现场的音源不可能照搬采用,最终呈现出来的是后期剪辑后的背.景效果粘接。
因而作为导演的冯志刚,在听到现场的杂音后只是眉头皱了皱,而不是往常那样的勃然大怒。
原因是他也能够理解,只因为刘清山随后的表现太过惊艳了,他此刻在做出尾随在一名路人的身后窃取挂在腰间手机的剧情。
那位被盗者自然不想其他人一样是纯粹的路人,而是由演员扮演的。
但就是这样一个明知自己的手机会被偷走的人,居然丝毫察觉不到刘清山的手上动作。
就因他的动作居然不是伸手去拿,而是距离手机还有一尺多的距离的时候,放在手机套里的手机竟是自动的冒了出来,在旁观者的视线里,就会觉得它是被一种吸力吸出来的一样。